七天无理由退货形同虚设?监管部门重拳出击:违规将计入信用档案
315 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作为监管部门的工商总局表示,去年一年里有很多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将会对这些行为进行查处,并计入信用档案。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时,收货后七日内可以无条件退货,并且不需要说明理由。这项规定写入了 2014 年正式生效的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也据此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从去年 3 月 15 日开始施行。
立法和监管部门之所以把七天无理由退货变成消费者的权利,主要是考虑到网购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用户不能直接查看和接触到实物。
此次工商总局再次强调商家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主要是因为近期部分电商平台擅自给给这项规则加上很多限定条件,肆意缩小退货商品范围。
小雷认为,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拥有的法定权利,不应被侵犯。当然,对电商平台而言,对这项权利作出种种限制,部分原因是防止规则被滥用。此前挖矿盛行时,就有不少人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买高端显卡挖比特币,然后退回去,电商平台不堪其扰。
但是,部分电商平台有的规则还是很不合理的,例如笔记本电脑激活后不能无理由退货。如果消费者笔记本拿到手后发现产品存在散热设计不合理、降频等问题,也只能认栽。
目前来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还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防止规则被滥用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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