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法识婚姻应期之七
一翻开这篇之前的解读来要重新解读,感觉太短了。
广西谢同学问了个问题,很有代表性,于是就成了这篇文章“加长”的“加演片”。这很有意思,用心的人,那一定是有疑问的,也肯定不盲从。
谢同学讲,他发现很多地支克天干应事的情况,所以对地支不克天干这种说法表示不理解。
有这种认识的人,无论是浸润命理多年的所谓有成者,或者是痴迷段氏盲派有年者,进而这段时间在我订阅好游走喜好潘昭佑先生阴阳论命者,恐怕,都有这种“想不通”。
学命理,一学死,不学活,那就真死了。
谢同学的提法,首先从提法上,就是错误的。他提的大概是“地支不能克天干”。实事上,潘昭佑先生也从来没有这种讲法。正确的表述是“天干可以作用地支,地支不能作用天干”。请注意,这里讲的是“作用”,而不是“生克”。作用,不仅仅是生克,还包括泄,当然更要延展,也包括耗。
天干作用地支,这讲的是天干为发生,而地支为落实。以天地阴阳之理,天发生而地承之,地支是一个落实的载体,就是“由”天干发生来落实,至于能否落实,那是地支说了算。你有天大本事,但老娘受不受,却不由你说了算。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就是这个意思。
那么,为什么遇到地支克天干,亦即所谓“截脚”,往往应事又很应验呢?
这就是不懂太极了,干支一柱组合,本来就是最紧密太极组合,都“搞成一家”了,怎么不是最紧密的太极呢?
那好,地支不克天干,地支截脚,就是克天干的呀,并且在实际断事中,每有奇中,你怎么敢讲地支不克天干呢?
理论不清楚,人就一定是糊涂的。
天干在地支被截脚,就是那天干不能落实,只能这样表述——天干的发生不能落实。
至于,为什么偏偏就在我们所认为的“地支克天干”之时应事了呢?
哈哈,那是地支透天了,或者说,在天干发生了,成立了。这个本质,其实天干发生了并“成立”而克天干。
这样讲,能懂否?
男命:丁巳 乙巳 丙戌 己丑
乙酉年结婚。同样是戌支,酉戌关系明朗,阴气重戌是五阴土,你是阳气重,戌中辛金就是恩神。
乙酉年,乙木是凶的,乙酉年是克金的。但戌中辛金起吉,戌得酉金相穿,和酉金得戌相害,是不一样的。站的角度不同,作用方式是不同的。
原局中阳重,戌中丁火旺,戊埋金像。而戌得酉相穿,是戌中辛发生了泄的作用。
如果局中是酉金,遇到戌,就是火土埋金了。
乙酉年,乙木怎么是凶的呢?因为乙木发生,是一个助阳的因素。
同样,我们可以讲乙酉年,乙木是吉的,为什么呢?因为乙木被酉截脚了。
上一个局女命:丁巳 己酉 甲戌 丙寅,戌得酉金相穿,穿坏了,酉戌之间作用关系很明朗,这种明朗都是在字之间应期的一种方式,你不小心,正好碰到这日干是丙火,动的酉金是你的财星,财星来你家起好作用,不过讲你是否结婚,至少让你有个家,能让家能成吉吧。
这里不解读。因为这上个局,辛亥大运乙酉年是离婚的。酉戌穿而离而动荡可以预判,但敢讲离婚,未必。
酉戌,每一个地支字,不但两个字碰会产生吉凶和内容确定,每一个需要什么吉的内容,需要什么字也是规定的。
如同前面讲的那个局,什么日干,情感字是哪几个固定字,固定的,道理是阴阳对比五行生克,应用上背下来就行了。
一个戌日,想凶,碰到酉金了,不管丁酉癸酉。要让他吉,还是碰酉金,戌见酉金有作用关系。
戌日,看是在阴主体下还是阳主体下。
阴主体下,酉穿,土晦火。阳主体下,酉被制。
乙酉年不在壬寅就在癸卯运,从存在讲用金水,癸卯运,自己生丙戌日己丑时,想用癸水,癸水本身被克,癸水能吉吗?那肯定不在癸卯运,在壬寅运。
癸卯运,癸水是一个局中在丑中存在的一个因素,一个吉的因素。
这个吉的因素透出了,透出就能用?不能,透出是假象,因为原局中组合规定癸水是受克的,在根处,就是被灭的。何况天干还有丙火肯定的己土。成立就是找死。
壬寅运,壬水,合丁,与己土是阴阳成太极。
男命:丁巳 乙巳 丙戌 己丑
壬寅大运壬水存在,官星存在,感情存在,先不讲应期,至少情感在这里存在,癸卯运情感一会有一会无,原则是没有的。但是流年非要肯定一下也不能不接受。
所以壬寅运,壬寅对火对比劫有抑制,在男命婚姻上比劫是不好的,那克了比劫,有吉。吉了就你不要去克财星,比劫克财星,人都克跑了,跟谁结婚?
十神分偏正,正神有情而偏神无情,这个无论是学格局法还是传统旺衰法的,都有深切体会。不要学了阴阳法,就把以前所学一棒子全打死。与正神处,自有阴阳和合正理在。
辩证看,你的从前所学,也不是全无是处。
对日支的考虑,从作用关系上发现,牵涉到年支的问题,感觉到年支好像跟结婚有关系。
潘先生从命例中,一步步引入,看年支,看日支,看配偶星,反复的“试”,用心良苦!
我如果还继续做解读,之后,仍针对爱好者提的问题,再说点好像点拨类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