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10月20日电 自然资源部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具体如下:
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赵某违法占用阜南县洪河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地基)。8月,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洪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9月,洪某违法占用淮上区沫河口镇洪集村耕地1.2亩建设仓库。同月,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抄告镇政府。目前,该违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三、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吴某违法占地建设茶叶加工房案。2020年9月,吴某违法占用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永久基本农田0.26亩建设茶叶加工房。同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目前,该违法用地上建筑已自拆完毕,正在复耕。
四、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南安市水头镇星辉村永久基本农田0.22亩建设住房。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
五、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邓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邓某违法占用柴桑区港口街镇茶岭村耕地0.16亩建设住房。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六、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信丰县万隆乡立新村耕地0.14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送乡政府处理。目前,该住房地基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七、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熊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熊某违法占用新建区石埠镇上莘村永久基本农田0.1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送镇政府处理。目前,该违法占地建房已停工。
八、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汤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汤某违法占用无棣县信阳镇汤辛村耕地3.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03亩)建设厂房。8月,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后进行了制止。其后,汤某自行拆除了厂房。
九、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武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8月,武某违法占用沂水县沂城街道南场村耕地2.7亩建设仓库。同月,沂水县相关执法力量对该仓库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杨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构厂房案。2020年8月,杨某违法占用嘉祥县万张街道杨屯村耕地0.67亩建设钢构厂房。9月,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该厂房进行了拆除。
十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西辛兴货场违法占地案。2020年9月,日照市西辛兴货场违法占用岚山区碑廓镇西辛兴村耕地0.3亩建房。同月,岚山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房屋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二、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马某违法占地建设车库案。2020年7月,马某违法占用林州市五龙镇泽下村耕地0.04亩建设车库。8月,镇政府对该车库进行了拆除。
十三、河南省商丘市商丘新区胡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 胡某违法占用商丘新区周集镇杨楼村耕地0.42亩建设住房。目前,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周集乡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
十四、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经营性餐饮项目案。2020年7月,刘某违法占用西华县昆山办事处东桥居委会耕地2.2亩建设经营性餐饮项目。同月,刘某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了拆除。目前,已复耕到位。
十五、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一二文具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一二文具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宜阳县三乡镇可乐湾村耕地1.01亩建设厂房。同月,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做出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自行拆除了厂房。
十六、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朱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8月,朱某违法占用新乡县合河石村永久基本农田1.44亩建设厂房(地面硬化)。9月,新乡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合河乡政府、县公安局对硬化地面进行了拆除。
十七、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郭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9月,郭某违法占用方城县二郎庙镇李岗村耕地0.19亩建设厂房。同月,方城县自然资源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目前,该厂房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八、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新田县枧头镇李郁村耕地0.18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新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将情况通报镇政府。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十九、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惠城区横沥镇柯树排村耕地0.15亩建设住房。同月,惠城区执法监察局下发《责令停工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通报镇政府。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十、广东省中山市多名村民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中山市多名村民违法占用中山市民众镇上网村横二线万益桥边耕地1.3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5亩)建设厂房。8月,镇政府对该厂房进行了拆除。
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陈某违法占用港南区湛江镇同安村永久基本农田0.18亩建设住房。8月,镇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4日,刘某违法占用合浦县山口镇河面村基本农田0.27亩建设住房(未正式施工)。目前,镇政府已清走建筑材料,并复耕到位。
二十三、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薛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薛某违法占用儋州市峨蔓镇笔架村基本农田0.15亩建设住房。9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目前, 薛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复耕到位。
二十四、海南省文昌市抱罗镇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 8月,王某违法占用文昌市抱罗镇大致坡耕地0.2亩建设住房。同月,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 王某已自行拆除房屋,并复耕到位。
二十五、重庆市秀山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秀山县清溪场镇星寨村永久基本农田0.15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镇政府对该地基进行了拆除。
二十六、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钢棚房案。2020年9月,李某违法占用筠连县筠连镇大山村耕地0.18亩建设钢棚房。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进行了制止,并要求立即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目前, 李某已自行拆除,并复耕到位。
二十七、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黄某违法占用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村耕地0.22亩建设住房。同月,望谟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违法停建通知书》,并报告县政府。目前,平洞街道办事处已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二十八、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余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余某违法占用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永久基本农田0.9亩建设木材加工厂。同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普坪镇政府约谈教育,余某自行拆除了厂房。
二十九、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周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周某违法占用峨山县双江街道土官社区耕地0.15亩建设住房。同月,峨山县自然资源局双江分局向周某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违法问题移送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三十、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8月,王某违法占用泸西县中枢镇桃笑村耕地0.77亩建设住房。9月,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镇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三十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李某违法占用泸西县向阳乡阿盈里村耕地0.3亩建设住房。同月,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镇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三十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村民违法占地建设商铺房案。2020年7月,芒康县洛尼乡当佐村村主任违法占用本村耕地0.3亩建设商铺房。8月,芒康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制止,并通报乡政府。目前,乡政府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三十三、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麻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麻某违法占用庆城县庆城镇十里坪村耕地0.12亩建设住房。8月,镇政府该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三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斯托别乡村民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托某违法占用塔斯托别乡塔斯托别村耕地0.08亩建设住房(地基)。同月,乡国土所发现后进行了制止。目前,该地基已拆除。
三十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吴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吴某违法占用巩留县巩留镇牧业队耕地0.21亩建设住房及牲畜棚圈(地基)。同月,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发现后进行了制止。目前,该地基已拆除,并复耕到位。
崔瑛表示,有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依规用地。各地也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管地,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自然资源部再通报40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11月23日,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自然资源部决定在之前通报35起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再通报40起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1。天津市北辰区刘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8月,刘某占用北辰区小淀镇刘安庄村4.79亩耕地违法建设钢架结构厂房。同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10月,刘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复耕。
2。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刘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10月,刘某违法占用昌黎县安山镇榆林村4.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及院墙,并形成院落。同月,安山镇政府会同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建的房屋及围墙进行拆除。目前,所占土地已复耕。
3。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彩钢棚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肃宁县万里镇马庄村3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彩钢棚。2020年10月,万里镇镇政府协助当事人实施拆除,目前已恢复耕种条件。
4。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马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7月,马某违法占用肃宁县万里镇马庄村2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仓库。2020年10月,万里镇镇政府协助当事人实施拆除,目前已恢复耕种条件。
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4月,宋某违法占用凉城县洪茅镇海城村833.33平方米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7月后仍继续建设。目前,凉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整改,非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某村民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某村民违法占用兴和县城关镇头铺村12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地基。同月,有关部门组织拆除。
7。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马耳山乐农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18年起,马耳山乐农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马耳山村34.66亩耕地建设住宅类房屋,有17栋木屋在2020年7月后继续建设。2020年10月,苏家屯区政府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整改。目前,2020年7月后新建的17栋木屋已全部拆除。
8。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张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5月,张某违法占用昌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街道三道岭子村2.7亩耕地建设产业类房屋,2020年7月后继续建设。2020年10月,吉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整改,非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9。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翟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5月,翟某违法占用双阳区奢岭街道团结村乌龙泉屯12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2020年7月后继续建设。目前,长春市双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整改,非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1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路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5月,宾县宾州镇路某违法占用友联村耕地建设2栋房屋,面积分别为616平方米、729平方米。7月3日后,仍继续施工建设。在督察指出问题后,11月20日,宾州镇政府组织对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11。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违法占地建设护路站案。2020年7月,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违法占用先锋街道十六里墩村1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铁路护路站。同月,通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该街道自行拆除整改。2020年10月,地面建构筑物已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12。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刘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刘某违法占用滨海县八滩镇河岸村2亩耕地建设钢结构厂房。2020年10月,有关部门已组织拆除并复耕。
13。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钱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钱某违法占用姜堰区梁徐街道前时村14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房。同月,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责令钱某拆除并复耕。目前,该住房已拆除并复耕。
1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虞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初和2020年8月,虞某违法占用象山县定塘镇大湾山村2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造房屋。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镇政府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政策,2020年9月虞某自行拆除了所有建筑物和硬化地面并复耕。
15。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蒋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10月,蒋某违法占用秀屿区北岸管委会忠门镇琼山村蒋厝自然村306.6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临时仓储厂房。同月,北岸管委会忠门镇政府组织拆除,限期复耕。
16。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许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10月,许某违法占用安溪县龙门镇仙凤村45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同月,龙门镇政府开展拆违联合行动。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
17。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同发冶金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19年11月,该公司违法占用还地桥镇屏山村20.63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石灰制品工厂,至2020年8月仍继续建设。2020年6月和8月,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7月,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2020年10月,大冶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拆除决定。2020年11月,大冶市政府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18。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张某等村民违法占地建设超市案。2019年9月,随县太白顶解河村张某等6位村民违法占用耕地300平方米建设超市,同月,当地国土资源所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7月后,该项目仍继续建设。目前,该违法行为尚未立案查处。
19。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19年8月,王某违法占用梅江区城北镇中村480平方米耕地建设厂房。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要求其立即停工并拆除。2020年5月,王某再次动工,7月以后仍继续建设。2020年10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20。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廖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廖某违法占用英德市大洞镇大洞社区105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大洞自然资源所、大洞镇政府分别对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该违法行为已经制止,但土地尚未恢复原状。
21。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郑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19年3月,郑某违法占用福绵区新桥镇新桥社区12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2020年9月仍继续建设。2020年10月,新桥镇有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该违法占地建设已停工,违法建筑物尚未拆除。
22。海南省临高县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王某违法占用临高县多文镇美巢村5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地基。同月,多文镇政府对该地基组织拆除。
23。海南省东方市苏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9月,苏某违法占用感城镇尧文村11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20年10月,该房屋地基被拆除。
24。重庆市渝北区孔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孔某违法占用渝北区大盛镇千盏村3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同月,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镇政府对该房屋组织拆除。
25。重庆市南川区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南川区西城街道永隆居委会730平方米耕地建设仓库。同月,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李某自行拆除。2020年10月,李某自行拆除了仓库,并恢复土地原状。
26。重庆市奉节县军恒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2020年7月,军恒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青莲镇水田村36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兔场。2020年8月,奉节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该公司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27。四川省泸州市泸县赵南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9月,赵南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用喻寺镇赵南村2.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村级办公室和卫生室。同月,泸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2020年10月,该地块已复耕。
28。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何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何某违法占用高坪区青莲街道白羊坪村86.67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2020年9月,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高坪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29。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邵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邵某违法占用海湾乡白龙村20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房屋。目前,该地块已复耕。
30。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7月,高某违法占用金钟镇联民村200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2020年9月, 金钟镇政府责令其整改。2020年10月, 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31。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朱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7月,朱某违法占用么站镇抱都村227平方米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0平方米)建设房屋。2020年9月,么站镇政府责令其整改。2020年10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32。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8月,李某违法占用金华镇金和村1193.33平方米耕地建设彩钢瓦房。2020年10月,金华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1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3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8月,李某违法占用牛街彝族乡大桥村委会120平方米耕地建设仓库。同月,牛街彝族乡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该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并复耕。
3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杨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杨某违法占用江那镇子马村280平方米耕地建设住房。同月,该案件移交砚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处理。
35。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广大宏远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8月,陕西广大宏远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眉县首善街道岳北村五组75.3亩耕地建设标准化厂房(地基)。2020年10月,督察组实地暗访时,该项目仍在施工建设。目前,眉县有关部门正在对违法占用的耕地进行复垦。
36。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润潼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工程项目部案。2020年7月,润潼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临潼区行者街道马坊村4.75亩耕地建设工程项目部。目前,工程项目部已拆除并复耕。
37。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冶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冶某违法占用核桃庄乡堡子村187.5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
3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塔某违法占地建设驾校训练场案。2020年9月,塔某违法占用上阿图什镇尧勒拉其村666.67平方米耕地建设驾校训练场。同月,阿图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塔某自行进行了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
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司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司某违法占用玉麦乡阿玛希村130平方米耕地建设牛圈。同月,阿克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牛圈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赵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7月,赵某违法占用温宿镇沿格博依村300平方米耕地建设住房。2020年8月,温宿县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2020年10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房屋,并恢复土地原状。
耕地保护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我们的共同使命。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以上典型案例,反映了近期地方在严格管控新增方面积极作为,应当予以肯定。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已在土地例行督察中作出部署,对督察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通报的案例中有一些就是督察发现的新增问题,这表明也有一些地方对违法新增行为还存在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报告不积极的现象。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止住新增。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