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鹏论:读《理想国》 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十五)
人之所以总是觉得自己不幸福,很多时候只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坤鹏论
坤鹏论在《读领悟西方哲学的源泉(十四)》中介绍了格老孔转述的大众关于正义本质与起源的意见:
做不正义的事会得到好处,遭受不正义的待遇是坏的。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正义带来的危害往往超过不正义带来的好处。
因此,这些没有力量避免受害的大多数为了不让自己被伤害、为了自己的安全,权衡利弊之后发现,折中才是最佳选择,于是自然而然地相互订立一个契约:既不要行不正义之事,又不要受不正义之害。
这就是正义的起源和本质——一种在最好(干坏事不受罚)与最坏(被坏事伤害却无能为力)之间的折中的社会契约。
所以,正义之所以被广泛接受和赞成,并非因为它本身是一种真正的善,只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能力去干不正义的事罢了。
同时,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
接着,格老孔继续阐述他的第二个论点:那些奉行正义的人并非心甘情愿,而是由于没有能力干不正义的事。
在这部分的论证中,他通过人类天性自私指明,所有实施正义的人在这样做的时候都犹豫不决,他们并不视之为必要的,也不把它视为善,因为自私的天性让人类永远把私利当作善来追求,而不是正义。
一、巨格斯的戒指
格老孔做了一个假设:
“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
“我们给他们为所欲为的权力,然后跟在他们后面,看看欲望会把他们引向何方。”
“我们马上就会看到,那个正义的人也会在行动中恢复到不正义的状态,与不正义的人一样行不正义之事。”
“这是因为每个人生来都把私利当作善来追求”,正所谓,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接着,格老孔讲了一个在后世成为著名人生悖论的故事——巨格斯的戒指(还被译为裘格斯的戒指),用以证明没有任何约束后,正义的人肯定会变得不正义。
“我这里谈论的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质上是指像吕底亚人巨格斯的祖先拥有的那样一种权力和能力。”
吕底亚,小亚细亚中西部的一个古国(公元前1200~公元前546年),濒临爱琴海,位于当代土耳其的西北部。
由于有着丰富的黄金矿藏,它大约在公元前 660年开始铸币,可能是最早使用铸币的国家。
公元前7世纪,建立吕底亚第三个王朝的国王巨格斯,开始频繁出现于希腊、希伯来和亚述记载中。
传说巨格斯的这位祖先是一个牧羊人,当时在吕底亚的统治者(国王坎道勒斯)手下当差。
“有一天他去放羊,遇上了一场大暴雨,接着又发生了地震,在他放羊的地方,地壳裂开了,一道深渊出现在他面前,他虽然感到惊慌,但还是走了下去。”
“他在那里面发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最特别的是一匹空心的铜马,马身上还有小窗户,他偷眼一瞧,只见里面有一具尸体,看起来身材比凡人高大,除了手上戴着一只金戒指,身上啥也没有,他把金戒指取下就返回了地面。”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矩:要每月开一次例会汇总羊群的情况,以便向国王报告。”
“到了开会的日子,那个人戴着金戒指去赴会,他坐在人群里,偶然把戒指的宝石朝自己手心方向转了一下,结果其他牧羊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后来又在无意间把宝石向外一转,结果别人又能看见他了。”
也就是说,这只金戒指带有隐身功能,只要将宝石朝里一转,戴着它的人就隐身了,朝外一转,隐身功能消失,别人就看得见他。
“弄清这个道理,他马上想方设法担任去见国王的使者,来到了国王身边以后,他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讲完这个故事后,格老孔将其引申到了他的假设论证之中。
“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者和不正义者各戴一只,没有人能看见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那个正义者不会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正义,也不会约束自己的双手不拿别人的东西,不碰别人的财物,即使在市场上他也不用害怕,想拿什么拿什么。他还能随意穿门越户,奸淫妇女,杀人劫狱。”
“总之,他的行为就像神一样,可以在人世间为所欲为。”
坤鹏论以前讲过,古希腊的神就是这样,他们的神性完全是人性的夸张和放大。
他们有爱,有恨,七情六欲样样有,会发火,会斗气,会犯错,会撒谎,甚至狂暴、好色、好嫉妒,举止行为上常常比凡人还糟糕。
他们总是陷入爱河,中断恋情,还相互争吵,他们经常穿着特殊的服装,在特殊的环境中引诱凡人,使其怀孕。
他们还经常劝说他们终有一死的臣民去打仗。
“在这样行事的时候,他和那个不正义者就没有什么区别,而是一模一样了,走的就是一条路。”
“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我们据此可以说没有人会自觉自愿地实施正义,人们实施正义总是由于受到约束”,约束包括道德、法律法规等。
“每个人都相信正义不是自己的私事,因此一个人只要有权干坏事(并且能够免于惩罚),他一定会去干的。”
因为,“每个人都相信,并且真心相信,做不正义的人对个人来说比做正义的事能获得更大的好处,这种看法的支持者都会坚持这一观点”。
“如果有人拥有行不正义的权力而拒绝干坏事,拒绝为非作歹,拒绝夺取他人财产的话,人们就会为他感到遗憾,认为他是一个大傻瓜——尽管他们会当着这个人的面称赞他,这是因为人们由于害怕受不正义的待遇,所以总是互相欺骗、互相吹捧的”,他们内心中都希望别人去行正义之事,以便自己不会被不正义伤害;同时,只有自己可以做不正义的事,从而获得最大利益。
二、总结
格老孔这段论证的实质还是在夯实他对正义本质的观点。
也就是说,对与错、正义的源头,与其说是在什么更高大的东西上,还不如说是跟那种平凡的自利有更多关系,不过是在最好情况(做坏事又不受惩罚)和最坏情况(受坏事之苦又无能为力)之间的折中。
所谓的巨格斯的戒指则隐喻的是一种最高的权力。
格老孔指出,只要拥有了这样权力,任何人都会肆无忌惮地人性爆发,为所欲为,无一例外。
从而证明如果不加限制,人类总会回到他们贪婪、自私且残忍的自然状态。
格老孔对人性令人沮丧的观点有时被称为心理利己主义。
该主义认为,人类像掠食的猛兽一样既残忍又冷酷,因此像道德、正义仅仅是一种权益之计,最好是“做坏事而不被人发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心理利己主义对于所有人类行为的解释,通常都容易自证自信,而且难以驳斥,所以苏格拉底如何回应就非常值得期待了。
当然,我们也可以反问,如果所有人真的都是混蛋无赖,为什么有些人会捐钱给慈善机构呢?为什么有人会做一些无私的英雄事迹呢?
三、这是一个人生悖论
巨格斯的戒指这个故事之所以成为著名的人生悖论,就在于:
首先,它无情、真实地揭露了人的自私本性。
请扪心自问,如果你拥有了一只巨格斯的戒指,你会继续努力工作,诚实待人?还是像牧羊人那样做出可耻、不正义的事情呢?
这是站在个体的角度而言。
其次,如果有人拥有巨格斯的戒指,人类社会如何存续?
这是站在共同体的角度,这种事情又是不允许发生的,会打破社会平衡、击碎内部和谐,结局就是人人都要尝到苦果,包括拥有戒指的人。
在后面苏格拉底对格老孔这个观点进行了否定和批判,到时我们再来审视一遍。
另外,如果用百度搜索这个故事,出来的结果绝大多数在内容上与这里所讲的大相径庭,更可笑的是,它们却说自己出自柏拉图的《理想国》。
不得不感叹,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并没有让人们增长智慧,反而令不求甚解成了普遍风气,以讹传讹的速度远超真相的传播,正如马克·吐温的那句名言所说:当真相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已经跑遍了全城。
本文由“坤鹏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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