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孔发:死之外谈|随笔
文/邵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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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生来不平等,死之名称也是要划分出等级来的。《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儒家文化避谈死亡,影响到道教、佛教,想出许多别称来替代:逝世、辞世、物故、长寝、仙游、升天、迁化、坐化、坐脱、西归、示寂、寂灭……对死这一事实加以美化或归宿描绘。
能“不知说生,不知恶死”者,必旷达者也。苏轼《东坡志林》中说:“刘伯伦(刘伶,竹林七贤之一)常以锸自随,曰:‘死即埋我。’苏子曰,伯伦非达者也,棺槨衣衾,不害为达。苟为不然,死而已矣,何必更埋。”在苏轼看来,刘伶旷达还不彻底,因为他还想到死后要有人埋葬他,对其形骸皮囊还未遗忘。通透旷达若苏轼者,人生还有什么不能放弃的,死亡有什么可恐惧的。
旷达若苏轼者,其实难能,芸芸众生,多做不到。人最不愿意放弃的是自身生命,死亡是对于自身被迫无奈的放弃。即使最伟大的人物,也是一样。孔子临终前,扶杖门外,伤叹道:“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以涕下。活了73岁的孔子,面对寿终,表示悲哀,但又无可奈何,无法抗拒自然规律,“天命不可违”。
不只刘伶、苏轼,任何人谈论“死”,其实都只是谈论“活”,是活着的人在谈论人终有死亡归宿的现象,对待死亡的态度,或揣度死亡的种种感受,死后的种种境界,是活人谈死,只可谓死之外谈。人真的死了,则不可能再谈死;而只有真的死了的人,才知道死是怎么回事,才有资格谈论“死”。人类永远无法知道真死,人类则对之感恐惧,也对之感神秘。
胡适《中国思想史纲要》说:“中国古典时期的思想家,主要的是道德哲学家、教育哲学家、社会哲学家以及政治哲学家。……但对含有‘乐园’意义的‘天堂’,看作‘末日裁判’地方的‘地狱’,则一无所知,并且对于生死问题,也从来没有耽于玄思默想过。”
也不尽然。中国的思想家们盖从自身感受认识出发,深刻思考过死的问题。国人生死观之哲学源头,始于《易传·系辞上传》:“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生则有死,乃自然变化之常理。基于这一认识,儒家对于死,抱持尽人事而听天命的态度。“敢问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孔子对死不容心,要求人在生活时,只应关心生,不必想到死;只当求知生,不必求知死。“子贡曰:‘大哉死乎!君子息焉,小人休焉。’”(《荀子·大略篇》)子贡认为生活便应努力,惟有死方是静息。“曾子寝疾,病,……曾子曰:‘……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礼记·檀弓上》)曾子不以死为意,将死则安于死,重得其正而死。
道家以自然论的观点看待死亡。“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知北游》)“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达生》)生死不能逃避,必从而悦之恶之,转是一苦。“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大宗师》)生死是自然变化而不得不然,固不必容心。“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大宗师》)生是劳而死是息,生任自然,则能安于死。“明乎坦途,故生而不悦,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秋水》)知有始必有终,便不悦生而憎死。因此,庄子妻死,惠子吊之,见庄子不哭,“方箕踞鼓盆而歌”。
宋明道学家对死持安然无所恐惧的态度。“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张载《正蒙·乾称》)“天道有消息,故人理有始终。……此道之固然,又岂人之所能为哉?”(《知言》)不私其身,而深明变化之理,则既不以生为幻,亦不以死为患。“生理已尽,安于死而无愧。”(朱熹《语类》卷三九)“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亦宁。”(王阳明《正蒙注》卷一)“人之哀死,而不必患死。”(《周易外传》卷二)
盖维系人类社会的人性因素,一是繁衍;二是性欲。性欲本来服务于繁衍,文明社会以来逐渐成为人的独立欲望。三是追求不朽(死亡恐惧)。血脉繁衍和不朽可以减轻人对死亡的恐惧。在不朽问题上,宗教注重灵魂永存。基督教有灵魂升天的信仰,佛教有投胎转世的轮回,道教有成仙的长生不老。死亡的恐惧是宗教产生的诱因之一,故宗教信仰大多是关于永生的追求、天堂的祈盼、来世的想念,皆是针对人定死亡的生命现实的无可奈何的精神补偿。
中国哲学另辟蹊径,注重影响贡献,即《春秋左传》中的三不朽说。比起宗教的精神补偿,更敢于直面事实,显出人类文明积极正面的意义。其典范人物如“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论语·宪问》)“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孟子·离娄》)“王子比干杀身以成其忠,柳下惠杀身以成其信,伯夷、叔齐杀身以成其廉。……三者存乎身,名传于世,与日月并而息。”(《韩诗外传》)
人在战乱、疾病、奴役、情感痛苦使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时才会轻生。人若因某种信仰或愤怒不惧死,可能产生两种相反结果:一种给予社会强大的道义精神力量;一种给予社会难以防范的毁灭力量。世多歌颂不惧死。其实,“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惧死是生命的本能,生命的真相;既不可笑,也并非坏事。惧死即乐生、求生。惧死乃人类社会得以维系的重要精神因素和力量,抽去这一人性本能,社会将变得非常可怕。最慈悲的行为,能救治于人不轻生的办法,当于社会造一些给生人的留念。社会的能动作用,在于鼓励生命价值和潜力的发挥,将人对于不朽追求,转做人生存的不朽作为,既推动社会发展,生存的不朽作为又可以从精神上补偿对于不朽的希望。
死相对于生而存在,文明的理解力应使生死成为不相对立(辩证统一)、灵肉不相割裂(唯物主义)的一件自然而完整的事情(自然系统论),生命或能摆脱之前被动恐惧的无奈,获得精神的自在轻松快乐解放。人们未尝不可以像庄子那般逍遥,像苏轼那样洒脱。其间的区别,仅一念之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