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发高薪,清朝发养廉补贴,最后对反贪都没什么用
近年来,关于学习新加坡等国经验,要求“高薪养廉”的论调甚嚣尘上。其实,此等经验根本不必到国外学习,“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同时,也有着形形色色的反弹经验,所谓“高薪养廉”也不过是我国古代帝王玩剩下的老招数而已。
宋朝的高薪养出了包拯,也未挡住贪风盛行
中国古代各王朝中,文官待遇最好的是宋代。“宋代官俸最厚,京朝官有月俸,有春冬服(绫、绢、绵),有禄粟,有职钱,有元随傔人衣粮、傔人餐钱。此外又有茶酒厨料之给,薪蒿炭盐诸物之给,饲马刍粟之给,米面羊口之给。外官则别有公用钱,有职田。小官无职田者别有茶汤钱。给赐优裕,入仕的人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不必顾念身家,一心一意替国家作事。”
由此可见,大宋朝廷不但对官员发放高额俸禄,还发放优厚福利,连柴米油盐和身边仆人的花费也都大包大揽的解决,似乎官员即使贪污到钱财也没有什么可开销之处,可以两袖清风、“一心一意替国家作事”。但事实上,即使在宋太祖赵匡胤时代,查处的较大的贪污案就有30多起;到了北宋后期,更是贪污之风盛行,“士或玩法贪污,遂致小大循习,货赂公行,莫之能禁。外则监司守令,内则公卿大夫,托公循私,诛求百姓,公然窃取,略无畏惮”。
清朝的养廉银也未挡住和珅成为历史巨贪
清朝自雍正年间开始实行“养廉银”制度,此前清朝官吏的薪俸确实微薄,以至于康熙年间著名廉吏于成龙、郭秀等生活异常拮据,经常粗茶淡饭伴着青菜果腹。但雍正年间实行“养廉银”制度后,情况大大改观,多数官员的实际收入都提高到原来的4被,而且官位越高,养廉银越多。
其中,总督、巡抚一级每年普遍有近2万两银子,在陕甘、云贵等地,总督的收入更是比原来增加110倍,山东、山西等内陆省份则增加80倍左右,足够日常办公、生活之用,的确达到了保证能够廉洁的标准。但事实上,“养廉银”制度仅在实施之初起到了一定效果,还要多亏了雍正皇帝对贪腐的高压政策,待雍正去世后,乾隆皇帝对贪腐现象稍有松懈,贪腐现象立即抬头,而且愈演愈烈。乾隆一朝,共查处地方督抚大员29件,因贪污等罪名处死的就有17人。
如闽浙总督陈辉祖、江西巡抚郝硕、浙江巡抚王亶望、山东巡抚国泰等,都是乾隆一朝查出的大贪。其中,乾隆四十六年(1781)被处斩的王亶望,家产被查抄后估值银达“三百余万(两)之多”。即便这样的贪官,与乾隆死后立即被新君处决的和珅相比,依然是小巫见大巫,而和珅的巨额财富,基本都是在乾隆皇帝统治后期聚敛的,此时距离养廉银制度实施也不过数十寒暑。
综上所述,所谓的“高薪养廉”等等制度,对防止贪腐并不能起到多少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