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个人缴纳社保且社保费的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并不支付该人员但工资,这个人的社保费允许作为成本费用吗?
公司为个人缴纳社保且社保费的个人部分都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并不支付该人员但工资,这个人的社保费允许作为成本费用吗?
答:公司承担个人应交部分的社保,账务上可以作为费用处理,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该部分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作为成本费用进行扣除,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但要注意的是,该人员贵公司不发工资又承担其社保,是属于异常情形,需明确该人员是否属于公司聘用的员工,如果不属于公司员工,则公司承担的社保费也不能作为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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