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无信的民国,捉襟见肘的皇家,清室优待条件为何没有落实?

1912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与清政府议和代表商定的有关清帝退位的条件。经过南北议和代表的磋商,民国临时政府在9日向清政府函送有关清朝皇帝退位的《清室优待条件》修正案,12日由隆裕太后宣布,次日宣统帝颁布退位诏书,清朝正式灭亡,但是在内廷依然保持着一个清王朝残存下来的逊清皇室小朝廷。此优待条件于1924年在北京政变中被冯玉祥撕毁,冯氏控制的北京政府发布《修正清室优待条件》,此后宣统帝不再被尊为皇帝。

《清室优待条件》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共8款,其中第二款规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圆。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而《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共5款,其中第二款规定:“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

为了融洽与民国政府的关系,逊清皇室放下身段,采取过“和亲”政策,先后提出同袁世凯、徐世昌联姻,希望迎娶袁、徐的女儿为后妃,最终都因各种原因而没能实现;曹锟通过贿选当上总统,逊清皇室马上拍电报祝贺,并精心挑选了重量级国宝贺其寿辰;张作霖出任东三省巡阅使,逊清皇室准备赐其匾额,但张作霖并不感兴趣;为了讨好京畿卫戍司令王怀庆,依靠其势力保护自己,逊清皇室把紫竹院行宫送给王怀庆作为私产。

然而,无论是《清室优待条件》还是《修正清室优待条件》,除民国元年外,民国政府实际上从未按时、足额拨解过优待岁费。1916年5月,民国政府所欠的岁费已达601.8万余两,1918年逊清皇室总管内务府向财政部吐槽:“累年积欠为数竟逾千万”。按照逊清皇室总管内务府统计,从1912年至1924年民国政府应拨给逊清皇室优待岁费5200(两)元,但只支付了2002万余两(元),支付率仅为38.5%,不及四成。

民国政府为何失信逊清皇室,没有做到按时足额支付优待金额呢?其主要原因:

其一是财政困难。民国初年,从1912年到1924年13年间,民国初期的北京政府,不仅总统、总理更换频繁,财政总长的更换也如走马灯,而且军阀混战200余次,袁世凯活着时尚能号令各省,中央财政情况稍好,而袁世凯死后,军阀彼此不服,各自为政,北京的命令全无执行力,中央财政捉襟见肘。

其二是言而无信。清帝退位前,隆裕太后曾拿出宫中内帑白银161万两、黄金16万两作为军饷,袁世凯当上总统后,将这部分军饷换成了“民国元年公债”约1016万元,每年利息约为360万。然而袁世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要求逊清皇室免除利息。无奈之下,逊清皇室只好忍痛答应。1921年北洋政府规定每100元民国元年公债票换40元整理公债六厘新债票。此时逊清皇室手中的“民国元年公债”只能换成400万元新债票。再加上此前袁世凯赖掉的利息,逊清皇室损失了千万余元。不仅如此,继任总统冯国璋、徐世昌等人纷纷向逊清皇室借款,冯国璋借了300万元,徐世昌拿了360万……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逊清皇室虽然已经退位,但宫中的各项开支依然巨大,每年360万两上下”。据《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记载,皇室每年仅三节(端午节、中秋节、年节)用银即高达100万余两。溥仪买一辆汽车就用洋8600元。可谓是用款无度,应付为艰。1922年11月溥仪大婚用银29.1万余元,其中有19.6万元来自徐世昌、黎元洪、那桐、张作霖等人的私人捐献,民国政府所拨不过10万元。

多年后,当日本密谋扶持溥仪建立傀儡政权之时,民国政府派人苦劝溥仪放弃与日本合作,并许以恢复《清室优待条件》,特别是照约拨付优待费。

溥仪断然拒绝,冷笑说:“国民政府早干什么去了?优待条件废了多少年,孙殿英渎犯了我的祖陵,连管也没有管,现在是怕我出去丢蒋介石他们的人吧,这才想起来优待,我这个人是不受什么优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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