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一种发育相关的疾病,弱视指的是在视觉发育期间由于单眼斜视、没有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或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年龄相应的视力,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视觉发育期如果有高度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等影响视觉发育的因素存在时,就很容易发生弱视。双眼弱视的患者由于视物模糊,比较容易发现;单眼弱视的患者通常由于对侧眼视力较好,可能根本没有症状,不容易被发现。而视觉发育的特点提示,弱视越早发现,治疗效果越好。所以定期的眼健康检查很重要,对于预防弱视的发生或及时治疗弱视都很有意义。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的研究发现,视觉系统在基本成年之后仍然具有可塑性。也就是说对成年弱视患者进行治疗时也可能会收到一定的疗效。
诊断患者患有弱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 排除全身性的可能影响视力疾病及眼部器质性的病变;
2. 矫正视力低于同龄儿童(3-5岁视力的下限是0.5,6岁以上视力下限是0.7),或者双眼矫正视力相差2行以上;
3. 存在引起矫正视力不良的弱视危险因素存在,比如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斜视、上睑下垂等。
一旦诊断为弱视,推荐用系统的弱视治疗的方法进行综合治疗。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去除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
去除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是所有弱视治疗的基本。形觉剥夺性弱视可能需要通过手术治疗去除形觉剥夺(如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而屈光性弱视或斜视性弱视首先需要矫正屈光不正。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弱视患者的处方原则。1. 对于年纪较小,或者伴有高度远视、内斜视的弱视患者,一定要使用1%阿托品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睫状肌完全放松后才能得到最为准确的屈光度。2. 远视性弱视的患者,在给与处方时要考虑其眼位和调节功能。若存在内斜视,或调节功能较差,则需要矫正全部远视屈光不正度,也就是阿托品散瞳后度数直接配镜。一是因为内斜视患者配戴足矫眼镜,对于眼位更有好处,二是因为调节功能较差,完全矫正远视度数可以减少调节的负担,获得更为清晰的视网膜影像,更有利于视力的恢复。若不伴有内斜,且经过训练调节功能基本达到正常水平,则选择全矫处方配镜,也就是在阿托品散瞳度数的基础上减1.00D配镜。3. 近视性弱视的患者,矫正原则为达到最佳视力的最低负镜度。4. 散光性弱视的患者,矫正原则为将散光度数全部矫正。5. 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患者需要注意,我们在给与处方时,为了保证弱视眼接收到最清晰的影像,且考虑双眼调节使用一致原则,应该给与完整的屈光参差处方,也就是将屈光参差完全矫正。若屈光参差较大,框架眼镜影响患者的融像功能,建议使用角膜接触镜矫正。
我们发现,对于弱视患者来说,戴镜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使弱视眼接收到最为清晰的刺激,这样才有利于视力的恢复。因此“足矫”的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提高弱视眼的视敏度训练
提高弱视眼的视敏度训练也就是视觉恢复期的增视训练。双眼弱视患者直接戴镜进行弱视训练即可,单眼弱视的患者戴镜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治疗手段----遮盖。遮盖治疗指的是遮盖优势眼,使弱视眼接受到充足的视觉刺激,达到视力提升的效果。考虑到优势眼的发育,目前主流的遮盖方式是部分遮盖,根据弱视的程度来决定遮盖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研究已经提示主动的弱视治疗可以明显减少获得最好视力所需总的治疗时间。弱视不只是视力的“弱”,更是功能的“弱”。因此我们在遮盖的同时,建议给予主动的弱视训练。主动的单眼弱视训练包括眼球运动功能训练和单眼调节功能训练。眼球运动功能训练早期就可以,单眼调节功能需要在弱视眼视力达到0.4左右后开始。
字母表
脱抑制训练、融像训练、立体视训练将在下周继续介绍。
撰稿、审核:白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