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本武士有权杀害冒犯他的平民,那么平民岂不是经常被欺压或杀死呢?

这要确认这是一个不实的言论。不能随意欺压平民,而是有条件的。

因为1742年,日本江户时代,幕府将军德川吉宗颁布了《公事方御定书》。

这部法典的第71条追加条中,规定了武士有“切舍御免”的特权。

所谓的“切舍御免”特权就是指武士的名誉受到无礼行为的伤害时,这时候武士可以以武力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即便斩杀对方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就要界定什么行为是“无礼”行为?

1.平民做出特定的冒犯行为:比如冲撞身体,佩刀等配件;大名出行不避让,不为武士让开道路;座位不能比武士靠前等一系列行为。

2.当平民发生了这一系列无礼行为中的某一项之外,却蛮横无理地拒绝道歉,甚至辱骂武士的尊严与语言,直接用武器攻击与挑衅武士。

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时候,武士才能以天皇的名义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所谓为名誉而战,自卫的条件。

但武士杀人之后,要自己投案自首并出具证明人与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符合“切舍御免”的条件。

出现缺乏这样的证据链时候,无法自证清白的时候,这时候武士会受到刑罚,如果是涉及到皇亲国戚的严重时会,甚至会被斩首示众,连累家族朋友。

还有其他的限制条件,让武士不能滥杀无辜。

1.不能纠结于过去的仇恨,比如小时候被欺负了,长大了就为了手刃仇人,这是不允许也不符合相关条件。

2.不能对幕府领主或大名统治下的平民进行骚扰及虐杀,是视为对主人的背叛。

可是又会对武士这个尊称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如果武士被欺负不还手,又被誉为懦夫,被武士同行所不耻为伍,落了个剖腹自杀结局。因为这样的武士不配为武士,甚至污染了武士道精神。

故这时候的武士在各自领主当护院,或者是在江户幕府时代憋屈活着。但很多武士就开始分化了。

在后期幕府时代,天下太平时期,不需要打仗的时候,武士出了家,成为了“虚无僧”,整天拿着“化缘钵”到幕府各地化缘。这是一种身份变化。

有些底层武士,有点知识文化变成了老师,成为支援日本乡村民间的知识分子。

有些对于学医有兴趣,变成了赤脚医生,成为了民间底层人家的遵从与尊敬对象。

但没有文化又斗狠无知的武士却变成了浪人,这是我们熟知历史都知道了,浪人变成无恶不作,成为强盗序列,成为雇佣的人群。敢于去远渡重洋,开始在明朝中后期进行骚扰我们的海防的主力军,就是滥杀无辜,甚至就是为了钱财而不顾忌的那群败类。

因为在国内不被重视,只能是冒险在外讨生活,成为他们所谓的真正的武士生活了,但那时候不是真的武士了,而变成了浪人。

而这帮浪人的后代又开始慢慢地转正,自己的子孙后代又变成了疯狂的军国主义者,崇尚所谓的武士道精神。

开始他们所谓先辈的被殴打,被打败的命运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