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授滴天髓阐微》释义(76)
【原文】顺逆不齐也,不可逆者,顺其气势而已矣。
【原注】刚柔之道,可顺而不可逆。昆仑之水,可顺而不可逆也;其势已成,可顺而不可逆也;权在一人,可顺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释义】过刚或者过柔,只能顺而不能逆也。就像昆仑之水,滔滔不绝,可顺而不可逆;就像气势已成,可顺而不可逆;就像权在一行,可顺而不可逆;就像两行成像,可顺而不可逆。
【任氏曰】顺逆之机,时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当令得势之神,宜从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顺逆其气自当有辨;五行有颠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气有乘本势而不顺他杂者,气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无有从旺神而不可克制者,无有依弱资扶者,所以制杀莫如乘旺,化杀正以扶身,从杀乃依权势,留杀正尔迎官。其气有阴又有阳,阳含阴生之兆,阴含阳化之妙;其势有清有浊,浊中清,贵之机;清中浊,贱之根。逆来顺去富之基,顺来逆去贫之意,此即顺逆之微妙,学者当深思之。书云“去其有余,补其不足”,虽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浅之机,只是泛论耳。不知四柱之神,不拘财官、杀印、食伤之类,乘权得势,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强暴,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谓权在一人。只可顺其气势以引通之,则其流行而为福矣。若勉强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须祥察之。
【释义】顺逆之机,要看四柱五行之气势,所谓不可逆者,为当令得势之五行,需要从其意向。四柱之神,不拘财官、杀印、食伤,凡是乘权得势,又得局中他神相助的,称为二人同心。日主得时秉令的,且四柱皆有拱合之神的,称为权在一人。如此,则可顺其气势,使其流行则为福;若勉强得制,会激怒其性,必有磨难。
【任氏曰】
庚 庚 庚 庚
辰 辰 申 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天干皆庚,又坐禄旺,印星当令,刚之极矣,谓权在一人,行伍出身,壬午癸未运,水盖天干地支之火,难以克金,故无害;一交甲申,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仕至总兵;丙运犯其旺神,死于军中。
【释义】此造天干都是庚金,日主又坐禄旺,日主旺极,这就是所谓的权在一人。所以命主行伍出身。壬午癸未运,水盖天干地支之火,使火无法克金,所以顺畅;申运乙酉运,乙庚化金,西方金运,仕至总兵;丙运,激怒旺神,死于军中。
【任氏曰】
癸 甲 庚 甲
酉 子 辰 申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庚辰日元,支逢禄旺,水本当权,又会水局,天干枯木无根,置之不论,谓金水二人同心,必须顺其金水之性。故癸亥壬运,荫庇有余;戌运制水,还喜申酉戌全,虽见刑伤而不大患;辛运入泮,酉运补廪,庚运登科,申运大旺财源;一交己未,运转南方,刑妻克子,家业渐消。戊午触水之性,家业破尽而亡。
【释义】此造日主庚金,支逢禄旺,水本当权,又合水局,天干甲木无根,可以不论,这就是所谓的二人同心。因此,必须顺其金水之性。所以癸亥运、壬运,庇荫有余;戌运虽制水,但是有申酉戌会金局,虽有刑伤但无大碍;辛酉、庚申运,一路直上,春风得意;己未运,运转南方,刑妻克子,家业消减;戊午运,触水之性,家业破尽而亡。
【任氏曰】
壬 辛 乙 丙
子 亥 亥 子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壬水乘权坐亥子,所谓昆仑之水,冲奔无情,丙火克绝,置之不论,遗业颇丰,乙卯甲寅,顺其流,纳其气,入学补廪,丁财并益,家道日隆。一交丙运,水火交战,刑妻克子,破耗异常;辰运蓄水无咎;丁巳运连遭回禄两次,家破人亡。
【释义】此造日主乙木,地支全水,透出壬水,可谓昆仑之水,冲奔无情,天干丙火灭尽,可以不论,所以早年壬子癸丑运,家业颇丰;甲寅乙卯运,顺其流,泄其气,人丁兴旺,家道日隆;丙运,水火交战,刑妻克子,破耗异常;辰运蓄水无咎;丁巳运连遭回禄两次,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