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两千多年前就悟出的道理,后人不应该忘记
李庚其:著名历史学家
法家学说在春秋时期就出现了。
郑国的子产是法家最早的创始人,曾经做过郑国的宰相。
当时,他就非常严厉地执行了一些法律。
在他逝世前,他的接班人就与他征求一些意见,说:“我们的法律太严酷了,能不能再放宽一些政策?”
子产听了之后回答说:“火很猛烈,百姓看着就害怕,反而很少有人死于火;水很懦弱,百姓轻视它而且玩弄它,喜欢它,结果死于水的人就很多。法家是火,让人看着就害怕,因此人们就不敢触动法,所以法律不能放宽,要严厉执行这一系列的苛刻政策。”
从这就能看出来,法家的基本观点是严厉。
因此法家提倡的是严刑峻法。
法家本身大概分为三大派,一派重视法;一派重视术;一派重视势。
重法的这一派,主张的是要制定明文法令,而且法令要公之于众,任何人不得不遵守,且必须要严格遵守。
上至君主,下至百姓。
重术的这一派提出的是提君主驾驭臣下的一些技巧。
韩非子专门有一篇叫《七术》中提到的七个制裁,是关于管理臣子的一些技巧。
重势这一派认为有法有术并不足以驾驭臣下,君主应该还要有势。
这种势指的是势在必行,势不可挡,作为臣下应该必须遵守的势。
因此他们主张的是靠赏罚造成势。
韩非子称,自己的一篇文章《赏罚》,叫二柄。
他认为君主手里要攥住两个权柄,一个是赏,一个是罚。
攥住这两个柄就能够驾驭臣下。
韩非子说:“人莫不畏诛罚而利庆赏,故君主利用人之此心理而行其威势。”
而最后将这三家揉在一起,变成法家理论之大成的人就是韩非子。
所以韩非子是法家最重要的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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