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给自己取名“左手”的男孩
沙爽,作品散见《诗刊》《散文》《钟山》《天涯》《大家》等刊。出版有散文集《手语》《春天的自行车》《逆时光》、长篇历史人物传记《桃花庵主——唐寅传》、历史随笔集《味道东坡》等。
左手
文 | 沙爽
自从搬到一楼,家里那只叫塔的公猫就陷入了一场没完没了的混乱。偶尔它到南窗前的菜园里玩儿,在那蓬茂密的薄荷丛里一待就是小半天。它留在菜园中的气味引起了另一只猫的注意,很快对方就找上门来。
那是一只白肚白爪脊背浅黄的公猫,面相柔美,打起架来出手却既准且狠。在经过若干场作为热身的骂战之后,塔和白猫展开了两三场实地激战。根据猫界战争通则,获胜的白猫统领了北窗外的广袤地盘,并进一步要求塔把南窗下的菜园也割让出来。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娇生惯养的塔开始积累起战争经验,逐步掰平败局。而白猫毫不示弱,坚持每天到我家窗前挑战。眼见战事愈演愈烈,我烦了。尤其是,我发现塔的身上居然有了跳蚤。作为这场战争的副产品,来自敌军身上的跳蚤成了我面临的头号敌人。我想也许是时候了,该给塔做节育手术。但是站在塔的立场上考虑,这样的处置未免有失公允:如果只是为了终结战争,那么为什么不是那只上门挑衅的白猫,而是我的塔,来承担苦痛?
我不再允许塔外出,避免它与白猫做实质性接触。但是从此隔窗对骂,更让塔怒火万丈。这天两军按捺不住,隔着纱窗就动上了手,把窗纱撕破了一个窟窿。我不得不加入战团,手持一只长柄雨伞吓唬敌猫。但我的助阵并不能平息塔的恼怒。或许,塔对我的不满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在北窗台外边给那只叫点点的流浪猫备下的猫粮,让塔的对手有了更丰富的粮草给养;而眼下点点做了白猫的女朋友,使得白猫的造访更为频繁并理由充足。
这天下午,白猫照例又跳到北窗台上打扫点点剩下的猫粮,塔照例又在窗内冲撞怒吼。发觉我走近窗前,白猫停止进食,心虚地向我看看。我心生不忍,决定抱塔离开。但我的手刚触到塔的前胸,塔已经勃然大怒,猛地把我的手按在爪下,狠狠咬了一口。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塔咬伤。我猜测塔的基因里有野猫的血统,再加上我平日里宠溺得过了分,以致塔的性格骄横成这样。伤口很疼,我用碘酒消了毒,涂上芦荟胶,然后把这只面目狰狞的手举到塔的眼前。塔看看我的脸色,小心地在我的手指上舔了舔。我杵着它的脑门训了它一顿,威胁它下次再敢这样拿我出气,就把它赶出家门。
第二天,整个手背开始肿胀。到了第三天,右手的五根手指已经无法弯曲,上下活动的范围不超过30度角。万幸的是,吃饭时还勉强夹得住筷子。这等惨相偏巧被我妈过来看到,我妈怒指住跑过来向她卖萌的塔:“这样的猫你还留着!”我说,这件事原是我不对,塔恨我敌我不分。我妈气结。
右手重伤,只剩下一只左手可用,我这才发现废掉的这只手有多么重要。洗脸的时候,毛巾无法拧干;打开面霜的盖子需要一番艰苦劳动;走路时如果右手下垂摆动则胀痛难忍,只得时刻端在胸前。更糟糕的是,只不过少了一只手,我竟然连给自己扎个马尾辫也做不到了,只得请老公帮忙。第二天,我想出了解决方案,改用横夹草草了事。总之,只不过少了一只手,但所有的事情都已经与往日不同。时间变得无从掌握,针织衫的袖子也变得过分窄小……塔留在我手上的两三个齿印,加起来也不过几平方毫米的平面,谁能想象到呢,它可以在我的生活中溃烂出如此巨大的一块!
我想起我的父亲和祖母——他们都是左撇子。谁说基因能够决定生物体呈现的一切?至少,这项原本可以成为家族标识的遗传到我就戛然而止:我们姐弟三个都是右撇子,连同我们生下的孩子,也是。但我见过同是右撇子的父母养育的多个右撇子子女中间,突兀地安插进一个左撇子——如果这是生而为人必做的一道单项选择题,那么是谁?代替刚出生的婴儿勾选出了A或B?
由于数量稀少,他们更像是绵羊群里的一只山羊,一个容易混淆的异类……为了避免龃龉,吃饭时要与一个左撇子保持恰当的距离。除此之外,左撇子们面对的混乱秩序也让我感到好奇:既然连汉字的笔画都是为右撇子们专项设计,那么左撇子们,比如我的父亲,他竟然可以练出一笔好字?为什么他们进入校园,被训练成以右手执笔,却还要坚持左手持筷?如此冲突又和谐,吃饭写字两不误——难道上帝旨在安排左撇子们为人间示范,我们原可以做一个全能或勤奋的人?
但是,就算我天生是个左撇子,眼前的这场僵局仍然无法避免——在那样的时刻,面对一只十几斤重的、正在大发脾气的猫,我下意识伸出去的,注定是我两只手中最灵敏有力的那一个。也就是说,最重要的事物往往最易于受到毁损,这既是左撇子定律,也是右撇子法则。
相比于我备受打击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最小的,反倒是写作。顺便说一句,小小的键盘同样呈现出右撇子主宰的世界。五指僵直,右手这边负责的键盘无法完成盲打,速度因此慢了许多。
用左手握住扫把扫地的时候,我想,像手和手臂这样相对简单的重要部件,人体难道不应该事先设置好备用品?为什么人类反倒不如螃蟹之流的节肢动物,肢体受到损伤后可以自行修复和再生?是否进化阶段愈是高级,器官的功能和构造愈趋复杂,自我再生也就进一步丧失了可能?或者是,仅仅出于优胜劣汰的考虑,漫长的人类进化史,一点点剔除了那些不够细致和谨慎的基因?鲁莽和愚笨者注定无法在原始状态下获得长久的生存,他们传承的基因也因此锐减。但是如果此说成立,为什么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仍无法避免战争的威胁?
戴着胶皮手套,站在水池前艰难地刷碗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那个男孩。
12年前,我在省城参加一个培训班,学期长达三个月,中间还穿插着一个暑假。名义上这是个“新锐作家班”,规定学员必须30岁以下;但到了开学,才知道30只是个平均值,30+和30-差不多各占一半。作为促使这个平均值更拿得出手的砝码之一,那个80后小男生十分引人注意。那时候是夏天,他穿一件半袖格子衬衫,破洞五分牛仔裤,这身稀里哗啦的行头到了他身上,却显得出奇的气派干净。到了秋天,他身披长过膝盖的纯黑风衣,是那种低调却又微微闪光的质地。在我的印象中,这种款式的风衣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风行一时,到世纪末已经罕见,真奇怪一个刚满20岁的小男生竟然可以从容驾驭。他就那么风度翩翩地,一个闯进现实世界的佐罗,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而这身黑风衣衬托出来的那张脸,怎么说呢,我从未在生活中见过那么好看的男孩。他们说他长得真像林志颖,但林志颖看上去更接近一个好心眼的邻家男生,欠缺一点儿阴影中的小坏。千万不要忽略这样的阴影和小坏,它们凸显出来的立体,永远比单调的平面更有吸引力。晚间无聊,大家买来啤酒和小菜,挤在宿舍里聚饮,他声情并茂地表演了一出《樱桃小丸子》中的黄色选段,引得男生们轰然叫好,女生们红脸抿嘴而笑。有一天,一位来自京城的学者在课堂上故作惊人之语,问学员中哪位有婚外情人,请举手。众人面面相觑,眼看就要冷场,坐在教室中排的他突然举起了手。于是全场爆笑,气氛重新恢复活力。他也会假装漫不经心地抖落出某位名艺人的生活小笑话,然后才透露那人就住在他家楼下。没有人怀疑——他的父母都是演员,优秀的遗传基因就明晃晃地亮在这儿。他是这样阳光闪烁,又有一点儿前卫的小颓废,身上带着那种条件优裕的家庭打上去的无数烙印。总之他很快成了班级里的宠儿,当他亲亲热热地赶着我们叫哥叫姐,叫得人没法子不把他当成全家人溺爱的小幺弟。
那时候我刚刚开始学习上网,急需申请一个QQ号。正在和别的同学商量这件事,他在一旁听见,插进来说,不用申请,他有好几个号码呢,给我一个得了。隔了一天,他果然拿给我一张纸,上面记着一串数字和登录密码。同学陪着我到网吧登录QQ,就见他在好友面板上晃呀晃:“爽姐是我,不要删我啊!”
开学后大约一个多星期,来自同一座城市的朋友到宿舍里找我聊天。同室的舍友出去办事,朋友的脸色开始阴晴不定。彼此相识十几年,我知道即将有爆料出现。果然他问:“你看到某某的手没?”我说:“没有呀。怎么了?”他立起右手,以掌缘在左手的指根处一划:“他那只手天生就没有手指,你没见他那手总是揣在兜里?”我心头一阵凉意倏忽闪过,说:“啊。”
啊过之后,再见到男孩,也并未觉得他多出或者少了什么。好像我知道的只是他无关紧要的一个小秘密,仅此而已。这个漂亮的、仿佛被全世界宠爱着的孩子,或许连造物也对自己的作品生出了小小的妒忌;或许那是玛丽莲·梦露脸颊上的小痣,冥冥中的雕刻者为便于找到他的杰作,而刻意留下来这样的一个特殊标记。
培训班结业后,众人各奔东西。后来听说男孩去了新西兰留学,再后来听说他去了重庆,创办或供职于一家文化公司。再再后来的一天,我的QQ好友面板上一个面目生疏的头像突然晃动起来:“爽姐是我啊,我在重庆。”
他说异乡的生活劳碌而艰苦,好在他有一个贤惠的女朋友,做中学教师的,一直在照顾他的生活,他们已经打算要结婚了。可能我回复的速度太快了一些,他突然说了一句:姐我打字太慢,你别见怪啊。你知道我的网名为什么叫左手吧?
啊,我想起来了,那只隐藏在传言中的手——从始至终,我没有见过它的模样。在将近小半年的同窗生涯里,肯定也曾有过那样的时刻,他在我面前,把那只手从衣兜里抽出来;可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我没有让自己的视线追住它看。而此刻,我努力回想他递给我那张记录有QQ号码的纸,他用的是哪一只手?他究竟为他的哪一只手在向我道歉?他有什么必要为上帝的小疏忽来向我道歉?而我为什么从来就没有想过,这只残缺的手,始终都在参与并影响着他的生活?
我想到他从一出生就必须面对的种种不便……他怎样熬过那些必须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时刻?在那么多年里,当我快步登上石阶,我是否曾经想过下肢残疾者的无奈?直到近年,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才开始普及。这个世界从来不会为残缺者的挫败负责,无论他曾经或者正在为这世界做出什么样的努力。
我忽然明白:残疾并不是秘密,秘密的是个体对残疾的——怎么说呢?接纳?消解?自我劝慰?你看,古人发明了“块垒”这个词汇,好像不幸就是卡在生命里的一块块顽冥的石头,像珠蚌柔嫩肉体间包裹的异物,像乳牛胆囊中疼痛的结石,挑动起一场又一场胜负难料的战争……而在旁观者的眼中,它们只不过是牛黄,是珍珠,一个常见的中药名称,或者光滑的饰物。
在好友芷来到我家做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已基本恢复常态。右手上的肿痛正在消退,整个手背色泽紫红,伤口处开始积脓。每天两次,我自己用医用棉签将脓血排出——一种白色的液态脂肪,让人看着又恶心又迷惘。
正是因为芷,我才发现自己对常识性事物始终缺乏记忆能力。作为相处了二十几年的老友,我竟然一直都很糊涂,当年的小儿麻痹损伤的到底是芷的哪一条腿。如果和芷一起上下楼梯,我会自觉走在她的右侧,让她的右手抓紧我的左胳膊。但也仅此而已。有一次我突然疑心,之所以如此,难道是因为,我把芷当成了镜中的我自己?反光的水银颠倒了一切,左变成了右,右变成了左。这种感觉就像看一张合影照片的说明文字——多么怪异,为什么“左起第三人”是观者的“左”,而非照片中人的“左”?难道照片不是比观者更有理由成为主角?
大学毕业后,芷在县城某机关工作多年,始终没有修炼出圆滑的处世风范。在做人和做事上都过于认真,芷没有得到理想的升迁也在情理之中。但芷的困惑在于,她开始疑心这一切肇始于自身的残疾。而我认为,生命的艰险和困境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难以克服,她在有意无意间夸大了这世界的恶意。但是现在想来,也许我是错的。既然一个几平方毫米的伤口就足以篡改我的生活,那么有谁可以证明:属于芷的不大不小的残疾,不会演绎成生命中一团巨大的黑洞?我记起12年前,那个向我透露男孩秘密的朋友——早在6年前的初冬,他死于心肌梗塞。但我记得他的右手掌缘怎样在左手指根处轻轻划过……或者,他代表的正是这人间的大多数?没错,就是那种凉意,你甚至无从分辨它出于惋惜还是自得。
我忽然非常渴望知道,那个给自己取名“左手”的男孩,左手——他着重强调的,是上帝送给他的礼物,还是生命中被损坏的部分?就像,那个被引用过无数次的故事中,面对半瓶水的一个个凡人。
到底是哪一只手呢?
是哪一只手,指向他的,和我们当中每一个的软肋?
本平台文章皆为作者授权首发,转载请留言后台接洽。
▼点击收藏向度纸刊和作家签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