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不光有小吃,还有邓茂七

沙县,本来只是福建中部偏北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县城,知道的人并不多,近年来随着沙县小吃风靡全国才逐渐为人所知,但也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而已,至于这个地方除了小吃外还有些什么值得留意和关注的事情则没多少人感兴趣。其实还真有件事情值得说一说,就是发生在明朝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的“邓茂七民变”。

这事说来有些话长,得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说起。

朱元璋

明朝皇帝个个奇葩,开国皇帝朱元璋是怒放得最为璀璨的那一朵。他少年时穷得一塌糊涂,出家当了和尚还是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苦日子。这种刻骨铭心的贫穷让他当了皇帝后做了三件十分奇葩的事情。

奇葩之一是对官员的仇恨。他把少年贫穷的原因全部归罪于贪官污吏,一生最为痛恨的就是这些人,由此制定出了最为苛刻的官员待遇和严厉惩治贪官污吏的律令。

明代官员薪俸历朝最低,低到什么程度呢?几乎没有哪个官员可以只靠薪俸度日。一个正七品县令,年俸禄90石米,大约6372公斤,而其中百分之四十还是绢布、棉布等其他物资,剩下就不到4000公斤。一个人每年消耗180公斤的话,差不多够20个人吃。但不能全吃掉啊,还得换成钱来做其他的开销。县令除了要维持家人生活外,还要拿钱来聘请师爷、账房,衙门里捕头以下的捕快,这点俸禄怎么算都不够。(明朝官员的幕僚都是自费聘请)明朝甚至可能是整个中国古代最清廉的官员海瑞,平时连肉都吃不起,蔬菜都是自己种。母亲过生时才买了两斤肉,还受到胡宗宪的嘲笑。海瑞还不是只靠俸禄,家里还有四十亩良田出租,生活仍然清苦。

海瑞

官员靠俸禄不能维持生活,就只有贪污。朱元璋惩贪的力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恐怖到什么程度呢?最吓人的就是剥皮揎草。把贪官的皮完整地剥下来,里面填塞进干草,挂在衙门大堂上。继任官员在堂前审案时,那个装满草的人皮尸袋就在他头顶上晃悠。

朱元璋几乎是唯一一个和底层百姓联合起来对付整个官僚阶层的皇帝。他不光允许百姓举报官员贪腐,甚至允许百姓自行将贪腐官员扭送到上级衙门。正常的司法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完全荡然无存。

朱元璋时期不是民不聊生,而是官不聊生。

奇葩之二是对朱家子弟的厚待。自己小时候穷怕了,生怕自己的子弟受穷,就特别眷顾这些人。朱元璋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亲王、孙子是郡王、曾孙是镇国将军、玄孙是辅国将军、五世孙是奉国将军、六世孙是镇国中尉、七世孙是辅国中尉、八世孙及其以下是奉国中尉。亲王年俸禄10000石,最少的奉国中尉也有200石。住房、结婚、丧葬、出行仪仗这些还要另外支出。而朝廷正一品才1044石,正二品才732石。

明朝宗室其他能力不行,生孩子的能力倒是超强,到明亡前差不多有二十万人,根本负担不起。嘉靖皇帝时宗室人员有28840人,每年俸禄达到860万石,约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八,已经使国家陷入财政危机。《大明王朝》电视剧就是反映的这一时期的事情,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很不错的一部电视剧。

明中晚期,宗室人员还大肆侵占良田,成为最大的地主集团。仅潞王一人在湖广地区一次性就获得4万顷田地的赏赐。什么概念呢?就是2500平方公里,比毛里求斯的国土面积还打。

明朝灭亡的原因很多,庞大的宗室人员开销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损害,带来的土地兼并是个很重要的原因,不亚于宦官乱政和党争,许多研究者忽视了这一点。

奇葩之三是对百姓的爱护。因为他从小受过太多苦难,内心里充满了对底层百姓的同情。朱元璋可能是中国古代最爱民的一个皇帝,生怕老百姓受苦,每天坐在南京的皇宫里绞尽脑汁地为百姓设计生活方式,不厌其烦地制定了许多近乎于琐碎的律令来保护老百姓,细到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帽子、住什么房子、用什么家具,面面俱到,形成历史上最富特色的蜂窝式网络化管理,最强大的中央集权。

朱元璋最大的理想就是建立一个十分稳定的小国寡民式社会,当然,最重要的是防止百姓四处自由流动,他是靠暴力手段夺取的政权,自然担心百姓自由流动带来社会不稳定的情况,所以首先是建立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禁止百姓自由流动,外出150里外必须要有官府发放的路引。明朝戒备最为森严的地方不是皇宫,而是玄武湖边的一群建筑,黄册图库,就是全国各地的户口簿档案馆。

南京玄武湖边明黄册图库一角

然后是各安本分,农民的儿子是农民,工匠的儿子是工匠,乐户的儿子是乐户,兵户的儿子是兵户,百姓除了考科举改变身份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渠道。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知情返程参加工作时大多数是顶替父母,其源头就在这里。

朱元璋对社会格局的精心设计,再加上监督监察制度、太监制度、特务统治,使明朝江山“固若金汤”,他后面的子孙才可以做出很多奇葩的荒唐事而不至于过早地亡国。朱元璋、朱棣过后的皇帝变着方地玩,就像江山不是他们老朱家似的。

鲜衣怒马锦衣卫

人最复杂最善变,要自上而下地想当然地设计出一套生产生活制度来让全民遵守,是不可能的事情。朱元璋苛刻地惩治贪官和好心地爱护百姓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他是把人当作牲口来进行管理,而厚待宗室子弟的办法更是让明朝走上了灭亡的道路。

里甲制就是朱元璋制定的农村基层管理制度之一。里甲制源远流长,秦汉以前就有,但历代不同。明代是每110户编为1里,由丁粮最多的10户担任里长,其余100户则称为甲首。各里中无力承担差役的鳏寡孤独人户,则带管于110户之外,称为畸零户。10名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先后顺序根据丁粮多寡预先编排,每年由1名里长率领10名甲首应当差役,并负责“管摄一里之事”。

历代里甲制演变

这有点类似于村民互助小组,加上与之重叠的粮长制、老人制等,对内实行自我管理,对外完成国家赋税。其中的富户要承担更多的公共支出和赋税负担。这也是朱元璋爱护穷苦百姓的良好愿望之一。

这个制度最初纯粹是一个民事制度,没有任何军事成分在其中,到了1446年却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具有军事作用的保甲制。(保甲制一直延续到民国)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呢?

电影《抓壮丁》里面的王保长

明代百姓缴纳赋税、官员薪俸都是以粮食实物为准,十分不便。农民要将粮食运送到指定地点缴纳,官员特别是武官要办理军务时需要现银支付,但又没有。公元1436年(正统元年),朝廷同意副都御史周铨、江西巡抚赵新﹑户部尚书黄福等先后提出的改粮为银建议,同意南方将粮食折算成现银缴纳赋税,武官薪俸也支付现银,史称此为“金花银”。

除此以外,当时的商业流通领域也以白银为主,奇怪的是朝廷面对日益增长的白银需求,不是想办法满足,而是采取限制,甚至于1438年下令关闭了银矿开采,由此导致大批银矿矿工失业。为了维持生计,也不排除为了谋取更大利益,这些矿工和山区边民一起违法开采银矿,朝廷称其为“矿贼”,于1440年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打击“矿贼”活动。

1444年,在今福建寿宁县内纠集人众私自在禁区内开设宝峰场银矿的叶宗留武力对抗前来征剿的官军,爆发了历时近五年的矿工民变。

浙江金华武义县发现的记载叶宗留事迹的石刻,叶宗留墓碑也发现于此

叶宗留,浙江庆元叶村人(今淤上乡),出身贫苦,幼年丧父,随叔父在宣平读私塾,稍长习武,立志“刀劈人间不平事,枪打世上不平人”。曾在官府当过差。正统七年(1442)十二月,与处州人叶希八、陈善恭等带领数百流民到福建私自开宝峰场银矿。

矿工民变和福建中部众多的盗采银矿现象危及周边地区的社会安稳,监察御史柳华上奏建议将里甲制改为保甲制,在每个村子里设立武器库,一旦有事可以迅速武装乡民。在本地推选一个“总小甲”来指挥武装乡民,进行自保,类似于乡勇团练。民事的里甲制由此转变成具有军事性质的保甲制。邓茂七、邓茂八兄弟二人就是沙县的两个“总小甲”。

邓茂七,原名邓云。江西南城珀玕乡(今沙洲乡)人,佃农出身。少年犯事,与弟弟逃亡到福建宁化乡绅陈正景家躲藏,分别改名为茂七、茂八。躲藏期间仍不安分,常常聚众闹事,被官府驱赶,流亡到沙县,佃耕为生。

邓茂七塑像

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邓茂七被推举为沙县二十四都总甲,他利用这一个职位向当地地主特权发起的挑战。

当时沙县佃农和地主的相处中有两个习俗,一个是佃农缴纳田租的方式是自行送到地主家仓库;一个是春节前佃农要另外送给地主粮食、家禽、燃料,称为“冬牲”,而这些都不算在田租以内。

明代市井生活图

邓茂七觉得这两个习俗都不合理,就联络众佃农拒绝另送“冬牲”,田租也由地主自己去收运。佃农因此可以减轻很重的负担,当然拥护,地主也当然不愿意,就告到县府。县府派人来协调解决,邓茂七不予理睬。县府于是派兵拘捕邓茂七,邓茂七武装反抗,杀死府兵,公开造反。

正统十三年(1448年)二月,邓茂七邀请陈正景等到沙县陈山寨杀白马祭天,与众人歃血为盟,宣告正式起事,并自号“铲平王”。

邓茂七民变鼎盛时期达到聚众八十多万人,(叶宗留死后,其率领的矿工武装也由叶希八带着投奔了邓茂七)不但控制了大半个福建,还攻破江西石城、瑞金、广昌等地,八闽响应,三省震动,是明朝开国以来最大的一次民变。

朝廷先后调动南京、浙江、江西等地官兵和蒙古骑兵、京营卫军5万余人分兵两路前往镇压。正统十四年(1449)二月,邓茂七在攻打延平的战斗中混战身亡。余部在其侄子邓伯孙率领下退至尤溪、沙县一带。第二年,邓伯孙与将士数百人兵败被俘,惨遭杀害。邓茂七民变至此平息。

叶宗留的矿工后来虽然也加入了邓茂七的农民民变,但这二人起事的性质还是有差别的。

首先,叶宗留是违法,朝廷已经下令关闭银矿开采,并且明确划定福建中部地区是禁区。

邓茂七则说不上是违法,朝廷并没有规定佃农要自己运送田租给地主,更没有“冬牲”的规定,这只是当地的一种习俗。后来官府应地主控告来调停时,明显偏向地主一方,邓茂七因此以武力抗拒,虽事出有因,但事实上也属于违法。

明英宗朱祁镇

其次,叶宗留不光是反朝廷,还反社会,他对矿工兄弟的号召是:“与我取于山,既无所得,孰若与尔取于人,一撑而有余矣!”山里挖不到银子,不如我们一起出去抢别人的银子,抢一次就绰绰有余,这个思想和行为怎么看都是土匪行径。

邓茂七是觉得世道不公平,应该由他来铲除这些不公平现象。他的宣传口吻就和叶宗留不一样。在第一次攻打延平府时,邓茂七对该府官员说,是有钱人迫使这些安分守己的良民采取这种极端方式的。当地官员应当替他们向皇帝请愿,请求皇帝蠲免三年徭役,以便这些人重新安家置业。由此可以看出,他并不反对皇帝和朝廷。(有点类似于《水浒传》里的宋江,反贪官,不反皇帝,替天行道)

只是后来的事情有些奇怪,当皇帝答应蠲免他们三年徭役,还格外开恩将以前拖欠的所有赋税一概蠲免后,他们仍然没有停止武装对抗的行为,反而还扩大了。这就真的不知道邓茂七究竟想干啥了,是骑虎难下,还是看着势头好有些想入非非,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朝廷后来改剿为抚,想招安,但又被先期失败的武将盲目进攻破坏了。

日本汉学家田中正俊认为邓茂七失败原因的是过分坚持要与中央集权的专制政权谈判,而到明朝统治的第一个世纪末,这一政权已对保护耕种者免受地方官员和地主的压迫毫无兴趣。邓茂七为了表明他对皇帝的忠诚,在应该进一步扩大军事优势的时候没有及时发动主动进攻,他还抱有幻想,以为他维护地方利益的正义要求会得到明朝政府的保护。

与历史上发生的大规模民变相比,邓茂七领导的沙县农民民变时间短、规模小、地域窄,几乎没有什么历史影响,教科书里都很少提及,以至今天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这件事。究其原因是对这次民变的性质认识不足,或者说他不大符合所谓的“农民起义”的模板。

确实,邓茂七民变和其他民变有着本质的不同,其他的民变都是要以暴力手段推翻现政权的政治斗争,而邓茂七民变是以暴力手段打击地主阶级,维护农民阶级利益,反对租佃制阶级关系的阶级斗争。因此,田中正俊将邓茂七民变看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以阶级为基础的“农民战争”。

国际汉学家卜正民先生认为,这场战争表明,明朝时地主与佃农关系的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佃农不愿意将他们与地主的关系看作是个人依附关系,不愿意承担地主按照传统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义务,而认为双方是一种纯粹的契约性关系,由此发端,明朝一代租佃关系的人身依附越来越少。

卜正民

现在没多少人记得邓茂七民变,但明朝人始终不能忘记。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同年发生的土木堡之变,皇帝被瓦剌俘虏了,明朝官员把这归罪于明军主力南征未回,把账算到了邓茂七身上。一个原因是邓茂七民变后,朝廷将所有福建流民登记入黄册,给予合法身份,导致福建人口大增,经济迅速发展。明末阉党余孽阮大铖写有一剧本《荡贼录》,就是记载了明军征剿邓茂七的事件。

正是有了邓茂七民变,才让后人知道历史上不光是有想要改朝换代的民变,还有另外一种性质的民变,这类民变同样具有很重要的历史价值。这就是今天提起邓茂七民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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