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婚姻本质,学会处理婚姻关系,过幸福人生。

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

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

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

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 《破碎故事之心》

比脱单更难的是结婚,比结婚更难的是维持婚姻,比维持婚姻更难的是保有自我,比保有自我更难的是脱单。。。这,似乎陷入了一串死循环。

上一篇《你是哪种单身,需要改变吗》推出后,有朋友说感觉像照镜子,一下看清了自己的内心,还有朋友说看了一下就打开了自己的心结,原来自己和女朋友之间只隔一个人,豁然开朗,还有朋友说确实自己一个人挺好的,是的,只要内心自在,什么状态都挺好的。

本篇旨在探索一下婚姻的本质,既然能够看清自己,同样婚姻也看清楚,也许就没有那么多困扰了。

通常我们习惯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有的人把爱情当作婚姻的归宿,有的人把婚姻当作爱情的坟墓,有一点是真的,爱情可以使人焕发活力,爱情可以让人新生,爱情的发生是双方彼此仰慕已久,在某个瞬间两人松果体同步产生荷尔蒙的激荡和升华,也就是两人情感的升华,此处不说两性,是因为这种升华在同性中也越来越多的出现。爱情的产生是小概率事件,从单身到有了恋人,也是一种升级,在此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分手、复合、结婚或再分手,重新再恋爱、结婚。

那么,还是从婚姻的本质开始吧。

婚姻的由来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

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

婚姻就是男女(或者同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

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双方财富、心理和生理的结合;从本质上看,是双方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盟约。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使双方结合趋于规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风俗、伦理和法律。

婚姻动机不只是在于满足性需求,还有更复杂的动机。

德国社会学家L.穆勒曾归为三种动机,即经济、子女和感情,古代社会,婚姻的主导动机源于妇女是创造财富的活动工具,娶妻是为了增加劳动力,人的性欲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满足。人类婚姻史的第二时期,妇女劳动范围逐渐变小,财富及继承问题日趋突出,于是关于个人至亲骨肉的后代观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导动机。婚姻是为了生育合法的儿女和照管家室。第三时期,妇女社会地位起了变化,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其次才是生儿育女和权衡经济。现代社会,经济和子女这两个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后占有的比重仍然占重要地位。

婚姻法规定:

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婚姻法》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请仔细看清楚以上内容,没有一条是写到男女双方是必须因为爱情而结婚的,法律明确规定: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是因为强迫。亲爱的看官,男女双方只要自愿就可以去登记结婚,那么,你还认为爱情应该是婚姻的全部吗?

只要是自愿结婚的双方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那堆“权利、义务、角色、地位、以及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是什么鬼玩意?

实际上它说的婚姻的内容,也就是契约的内容。但因为婚姻的具体内容太丰富,所以用几个抽象的词来概括。从远古时期群婚,到后来走婚,一夫多妻,到现在的男同女同婚姻,无性婚姻,丁克家庭等等,古今中外各种时间空间的婚姻具体内容是千差万别的,但抽象概括后基本无非几条内容。

婚姻约定的内容,按照约定主体可以分为三个来源:社会契约层面、乡风民俗层面和家庭层面。

社会契约层面约定的是很大地域范围内,对婚姻的规定。规则简单但普世性很强。譬如一夫一妻这种,就是社会契约层面的。而有了现代国家之后,社会制度就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那么社会契约这部分的婚姻内容就变得更详细,更容易辨认。

第二部分就是乡风民俗。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各类地方不同的文化习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种差异很大,但在小范围内又有一定约束力的约定。不少年轻人谈婚论嫁往往还在败在这些口舌之争上。

第三部分就是家里的约定喽。这差异更大了。可能你家要求准儿媳家嫁妆必须给XX万,这是你家找亲家的权利!而他是国民XX,是名人,要求老婆和娘家包容他在外头养女人,这算他放在婚姻约定里的内容。你再看汤姆克鲁斯和前妻妮可基德曼,婚内约定有细则千条,甚至包括陪另一半参加礼拜之类的都写得清清楚楚。甚至还有类似于大财阀长子和权贵千金假结婚的这些纯利益交易型婚姻契约,契约内约定无性关系(此时大学者和同僚孙女的婚姻已在一边偷笑,大家都知道你们拿“养老型共同生活”和“圈内陆位”做交易,就不说了吧)。这些种种都是小家之事,只要不违反法律,就看人家自己商量着来喽!

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婚姻契约的内容,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层面:法律,民俗和家庭约定。这三块内容共同组成了完整的婚姻契约,而目前法院里支持的是法律,部分民俗和合法的家庭约定。

婚姻的功能

婚姻的本质是契约,那么婚姻的功能就是契约的功能。由于婚姻是特定的契约,那么它调节的就是特定的关系。因此:婚姻作为契约,是一种调节人与人关系的工具。

人类早在远古时期就把财产、人际等各种需要被调节的内容捆绑进了婚姻制度内。但这些内容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调整变化。譬如福利比较好的发达国家,因为福利保障了一部分财产权益,因此通过婚姻来捆绑财产的需求就比我们低,他们的婚姻自由度更高。而中国通过经济发展,通过婚姻来捆绑子女户籍的做法最终也将改变(好吧,说着说着就跑远了,这是以后的事情)。仅从法院的层面看,目前子女和财产关系在法院诉讼环节的调节,已经和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大幅松绑。这也是中国社会进步,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婚姻调节其他关系的功能被进一步替代的表现。

“一生得此一人   不易”

“彼此相爱到老   不腻”

“笑的满天雪花   不离”

“哭的肝肠寸断   不弃”

“吵到声嘶力竭   不断”

“骂到歇斯底里   不散”

婚姻具体内容排行

当然有朋友也许会问,婚姻内容就没有规律可寻么?当然不是。

婚姻里最重要的三大内容是:性关系、财产关系和共同生活!

诸如什么门当户对啦,离婚分财产啦,老公出轨小三勾人啦,婆媳住一起生活习惯各种看不惯啦,都是婚姻内的主要矛盾。他们之所以成为主要矛盾,就是因为这些内容都是婚姻中分量最重的。

如果要再增加一些分量比较重的内容,那一般最先涉及的是:子女和亲情!

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学者在铁三角内增加子女和亲情,形成婚姻五要素的说法。这里说的五大内容几乎涉及了婚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而把握好这些内容,你就能把握好一段婚姻。

另外,十分沉痛地向各位文艺青年宣布:不知道爱情在婚姻里应该排在第几,总之排不进前五吧!

但是文青们别骂街,这不是我的错。社会学的课本中已经讲到了这些内容,心情也是很崩溃的。但既然自己无能为力,不如选择了躺下接受。这可能是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的差别吧。如果这个回答击碎了一些理想主义者的梦想,那我只能表示抱歉。

掌握了理论之后,选择性地获取方法论的过程会更加顺利。同时对于处理婚姻事务,也会更有针对性和效率。至于其中在你们心中占了全部的爱情……我只能再一次请你们,认清事实,继续跟着我的引导看下面的内容,珍惜因爱而产生的婚姻,维护你们自愿缔结的婚约,不至于让它变成情感的坟墓!

婚姻,其实不过就是一种人际关系。

它不是一种本能需求,和吃饭、喝水、呼吸不同,绝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只不过太多人不懂得这个道理。有些人爱吃辣,有些人爱吃甜,川菜成了主流,人们都逼迫那些吃甜的人找一家川菜馆,办一张终身卡。拉拢你的人觉得自己是在进行救赎的善行,而你自己才明白,在用妥协躲过了逼迫的喧嚣之后,才刚刚领略奔向悲剧的征兆。可那些表演善良的人们早已讪笑着不知踪影。

我们应该反向地想想这些问题,就能正向地看清一些道理,比如,如果离婚不意味着失败,那么,结婚就并不象征着人生的成功。

什么时候才适合结婚?当你觉得那是一件小事的时候。

中国的文化和传统语境中“人生大事”的这个修辞实在太糟糕了,它的宏大叙述几乎把婚姻所带来的变化近乎夸张地演绎成了一场变故。让人们对于婚姻充满了不切实际的憧憬或者恐惧。婚姻只是一种生活状态的调整,而不是与过去彻底断了联系,又重新植入了崭新的系统。它没有这种颠覆性的东西。你会发现,结婚之后,自己的想法不会产生任何质变,也更不会多长出一个脑袋。所以,你得在长大的过程中,逐渐让自己明白,婚姻真的是一件人生小事,当你不再以一种走向神圣、庄严和自我悲壮化的心态去面对它的时候,才是真正适合走入它的时刻。

而有一点很有意思,当你真的觉得那是一件人生小事的时候,才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你变成了一个成年人。

结婚,一定是两个成年人的事,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年龄的成年,而是心理层面的成年。

和法律规定不同,心理成熟每个人因人而异,有人三十岁仍然是个孩子,这一点都不夸张。成年人的意涵包括,经济独立,精神自立,知道为人处世时的平和,也懂得维护内心的个性,精神内里的边界稳固,有稳定的价值观,懂得享受自由同时明白自律,知道对他人的宽容,对于自己厌恶的人和事,会用合适和体面的方式拒绝;对于热爱的东西,知道自己努力获取而不是要求别人为自己买单。这样的人就不会太差。但仔细看看周围,真的能符合这些的又有多少?原生家庭亲手造就了某些悲剧的根源。让年轻人没经历过真正拔节生长的过程,就被丢进了婚姻。某种程度上说,很多中国式婚姻的悲剧,都是两个孩子过家家,不是两个成年人过日子。

婚姻不是必需品,不是生活完满的象征,不是爱情的坟墓,不是温柔的港湾,它就是一种人际关系,一件人生小事。

需要再一次强调婚姻的本质

两个成年人决定共同生活并分享生活。这意味着,懂得尊重对方,不要试图把对方改变成自己想象中的样子,TA是怎样的,结婚后就是怎样的,不要幻想着结婚后他就会改成你想象中的样子,那是不存在的虚渺幻想,生活要建立在现实之上,不是建立在虚构之上的。以及,还要明白,宽容和信任都不再是概念,而是渗透在一件件琐事中的东西。

作为一种有捆绑义务的人际关系,都会有一条必然的、指向平淡的下落曲线。这是结婚之初就要清醒地做好心理准备的另一件事。永远对一个人保有浓烈的激情是不符合生物进化规律的。大多数时候,相处,是平缓。对于婚姻关系的戏剧化想象,只会让你断裂在热恋和憎恶之间。那不是生活的真相。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婚姻更不是。它无法把你从孤单中拯救出来,也无法把不够好的你变得更好。你要做的是先把自己变成成年人,让自己足够强大,然后和一个同样是成年人、同样内心强大的人一起生活,才会真的快乐。如果一直是一方拯救一方,一方依赖一方,那叫慈善,不叫婚姻。

有一个著名的漫画集叫《阁楼上的光》,里面讲的一个小故事:缺失的一角遇见大圆满,就是这样来解释两个人的亲密关系的,一个角一直在寻找另一个不让TA孤单的部分,历经各种关系,最后磨平了自己的棱角,变得圆满且强大的球形,终于遇见了和自己一样的另一个圆球,最后两个大圆满一块去周游世界,不离不弃,本文中的插图就是这个内容,请耐心看下去。

婚姻的本质——维持一段亲密关系。两性关系首先是一种亲密关系,而不是责任关系、付出关系、或义务关系。

曾经有一个大才子脸朝着天孤傲地说:我需要温柔娴惠的女子,我爱这样的女子。

我忍不住问他:假设温柔娴惠是一首古琴曲,你能在一架古琴上弹奏出来吗?

他自信地说:当然

我告知:你的回答解决了两个问题,第一你通音律,第二你会弹琴,结论是,温柔娴惠会因你的弹奏而为你呈现。

最后结果:人家根本不知道我在说啥。。。

什么是亲密关系呢?心理学认为,在人际吸引的基础上,当两个人的相互依赖性很大时,人们之间的关系会从一般性的关系发展到亲密关系。所以亲密关系主要包括亲情、友情、爱情等人生最重要的情感关系。而维系两性关系最为重要的,就是亲密感。

以下三条可以作为夫妻亲密感程度的衡量标准:

夫妻之间相互影响力很大

这条标准,其实是希望夫妻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上保持较为高度的相互影响。举例来说,当两个人发生争吵时,一方义愤填膺、一方忿忿不平,尽管这种状态不算好,但总归对彼此还算有情绪上的影响力;再比如,妻子高度赞同某件事情时,丈夫即使有不同意见,也愿意倾听并尝试理解妻子的想法,同时调整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而如果发展到一方痛哭流涕难过不已,而另一方冷漠相对无动于衷,那恐怕彼此之间的亲密关系,真的已经所剩无几了。

夫妻共享许多不同种类的活动、拥有共同的兴趣

这一条标准并不是让夫妻的喜好都同步,而是夫妻之间至少要有一件彼此都喜欢做、或者都感兴趣的事情,那他们就具备了沟通的共同语言。

也就是说,有些朋友可能会对这一条提出质疑。比如,在有些家庭中,丈夫很宅,下班就窝在家里不愿出门,而妻子很喜欢旅行和交友,两个人自得其乐,夫妻关系也很好啊?那么,请问您是否有关注到,尽管在外出旅行这件事情上两人差异很大,但是他们都喜欢品尝美食、都喜欢炒股票、或者都喜欢看恐怖电影,而在做这些事情时,两个人都是兴致勃勃、乐此不疲、情感交融的?可最悲哀的是,有的夫妻之间,连一件这样的事都找不到。

夫妻之间有长时间频繁互动

所谓“长时间频繁互动”,是指双方出于情感思念和牵挂而自愿且主动与对方联系,习惯长期互通想法、交流观点、分享态度,这种互动可以是思想精神层面的,也可以是肢体接触层面的,当然最好是两者皆有。例如,通常两地分居的夫妻之间,亲密关系会受到损伤,因为无法拥有频繁的身体接触,也不能保证频繁的心理互动,即使一方愿意倾诉另一方也愿意倾听,但是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也会让这份亲密感变得更加脆弱,能够维持亲密感的分居夫妻百不存一。当然,也有些两地分离的夫妻,为了达到频繁互动的标准,一方硬性要求另一方必须每隔1个小时发一次微信、每天至少3个电话、睡前必须互道晚安,但这样的结果通常是劳燕分飞。为什么?因为这种要求违反了“自愿”原则,一方是被迫要完成“频繁互动”的指标,根本就不会产生真正亲密的感觉,最初的那份喜爱随着时日被消磨殆尽,情感关系也就无以为继。

有亲密感,两性关系自然能维持下去;没有亲密感的婚姻,通常只有两种结果,出轨和离婚(或者先出轨后离婚)。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亲密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需求,这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情感流动,“我就想这么做,这么做我感觉很快乐很幸福,所以,就做了”。我们需要身边有那样一个人,与TA情感相依、相濡以沫,愿意与TA分享生命中的喜怒哀乐,愿意与TA坐看云起云涌花开花落,愿意与TA互相扶持白头到老,这些不是靠一纸婚书、法律条例、道德约束可以达到的,也不是靠责任、义务、承诺这些认知限制的,支撑各种行为的最本质动机是,我跟TA之间的亲密感!

再举个例子,如果老婆觉得有义务为家人付出,像一道预先设定好的程序那样,每天晚餐后为老公孩子削好苹果端上来,还反复劝说苹果营养丰富、可以补充维生素,心里想的是“瞧,我是一个多贤惠的妻子啊!每天坚持为家人削苹果,有几个人能做到我这个程度?”;同样,当老婆说想要吃苹果,老公立刻呼应一声,开心地把苹果递过来,愿意的话还可以顺手把皮削掉,这就是亲密。而不是想着“这是我的老婆,我有责任为她递苹果”,这样的想法,其实没有情感的交流,没有亲密关系的互动。恕我直言,您就是削一辈子苹果,也很难削出幸福的感觉。

夫妻关系,至亲至近,也可能至疏至远,赶紧对照一下,看你们之间的亲密感,是否还在存续中。。。

为了让已快昏糊涂或想快昏的你们头脑更加清晰,特附上人类“昏”简史:

300万年前

人猿时期。我们的祖先刚刚学会佝偻着直立行走, 他们的膝盖还无法捋直。不同种群中雌雄人猿实行完全混乱的“婚姻”形态(其实他们尚无“婚姻”概念,一切还只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专一配偶制……

300万年前-200万年前

石器时代早期。蒙昧中的人类除了狩猎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内部还盛行毫无节制的性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就是群婚制。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女人在当时对男人从来就不会要求承诺或要求他们负责任。100多万年前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体的自然分工逐渐使我们的先祖意识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于优生优育。从事狩猎、采集活动的中青年人与从事家务劳动和孩儿照管的老人之间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精力差别。性生活便出现了以辈份划分的界线。人类进入了长达近100万年的“血缘家族”时代——班辈婚或辈行婚。

班辈婚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人类与兽群的区别,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漫长文明历程由此起步。

1万年前

石器时代晚期,新人阶段后期。人类正准备用“禁止乱伦”终结最后的蒙昧。那时,近亲间性交的混乱导致了婴儿成活率低、畸形儿和低能儿过多的恐怖现象。原始人对男女关系有了更严格的界定。母系的逐步确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变。不同部族间通婚了。种族外婚制,使我们的品种越来越优良,生产力飞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类开始形成对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抢婚”方式开始。在欧洲大陆的部落里,当一个青年男子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劫得或拐得一个姑娘的时候,这个姑娘便被认为是那个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潜逃,被另一男子捕获,她就成为后者的妻子,前者就丧失了他的夫权。男女关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虽然早在1万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万以上,可是相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交通不便使择偶的范围十分狭窄,近亲婚配的概率大约是50%。

公元前4000年前

在部分地区统治了人类社会5万年的母系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建立了父系社会。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社会体系开始向国家和文明社会过渡。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义,世界上第一个妓女在巴比伦王国出现。数千年后,这个角色仍在威胁着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一条奇怪的逻辑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当回婊子才能成为女人。每一个女孩在成为女人之前,必须去神殿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她坐着,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然后与她同卧,否则她是不准回家的。这种制度在闪族各支(巴比伦、菲尼基、叙利亚等)最为流行,由地中海岛移居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民族、希伯莱人、罗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规。

公元前5世纪

苏格拉底因他的哲学思想和泼妇老婆闻名于世,因此“娶到一个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个坏妻子,你会成为哲学家。”婚姻开始变成一个“问题”而困绕我们。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们对她们的丈夫拥有很大的权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个妻子,他必须向第一个妻子支付一笔罚金。金钱与婚姻关系扯上了关系。

公元1世纪

罗马立法认定独裁者恺撒可以与任何他认定的女子交合为合法。他选中的女人很多,包括与他同列罗马“三雄”的庞贝与克拉苏的妻子。当恺撒见到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时,立刻被这个妖精迷倒,帮她夺取了王位。两人通过恺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为合法夫妻,并生下一子。特权保护男人可以多妻的时代到来了。 在这个充满奢华与享乐的时代,基督徒们大力宣扬道德并且鼓励夫妻们在上帝的面前神圣地结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结婚仪式的主场。

公元3-4世纪

婆罗门教士Vat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同时代的修士乔维安(Jovian)因为宣称婚姻高于独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亵渎神明的异端邪说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会。然而,11年以后,敢于将快感视为生育行为之自然组成部分的圣奥古斯丁却被选为希波教区的主教。快感与婚姻的多重交战引得我们乐此不疲。

公元5世纪宗教统治婚姻。在罗马帝国,几乎所有的婚礼都必须有神职人员的祝福;结婚成为教堂中的圣礼。等到进入下一个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通奸定为死罪,离婚也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纪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试图使人类的身体与神灵相通。通过性交仪式,人类的结合也成了神圣的宗教行为。在英格兰,血亲之间的婚姻被宣布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这段时间被称为中世纪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对女子的压迫惨烈到了让人恶心的地步。中世纪的男人还发明了各种辅助办法检测处女,没有通过体检的女人将受到严酷惩罚,鉴别处女的方法十分荒诞。匈牙利人为新娘验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让她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还有不少欧洲人则迷恋于数字的计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后,对女子的颈围进行测量,并认为如果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的粗。中世纪被捉住的有奸情的女子将被绑于高处,以火烧其臀部;也有人把这种女人赤裸着缚在马上游街示众。但男人是否处男却不必接受考验。

1086年

在欧洲,丈夫如出门远行,常给妻子戴上铁制的贞操带,据考证这是从十字军东征时开始的。那时一个德国皇帝叫铁匠给皇后做了一副贞操带,像一个铁笼子锁在小腹上。

公元8世纪-10世纪

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成了统治者的特权。农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须供领主享用。初夜权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侣、祭司。人们对处女血心怀恐惧,所以要求找人帮自己“通关”。僧侣、祭司、地主等贵人,具有“神力”;而亲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则属勇于“捐躯”;至于由仆人、贱民来“开苞”,是这些人命不值钱,倒霉也没关系。除此以外,新郎还必须付给领主 “结婚税”,否则,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种恶习直到19世纪末才废除。

11世纪初

宫廷女官紫氏部写出了《源氏物语》。这是最早的也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描述了日本雅致而淫荡的宫廷婚姻生活。

中世纪阿拉伯后宫集中了大量美女,横跨欧亚非3大陆的欧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欧雷沙德,其后宫有400名宠妾;到了第18代君主宠妾人数已发展到3400名。

11世纪

中国的哲学家们开始将古老的阴阳符号解释为互补的而非对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圆称为“太极图”。中国人也从道与德的层面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论,女人要贤良,不妒并允许丈夫三妻四妾,在家从夫、夫死从子,守寡能为她们赢得贞节牌坊。

11世纪末-13世纪

11世纪末以后,西欧的吟游诗人创作了大量赞美骑士爱情的诗歌,并游走于各个宫廷,到处煽风点火。女人第一次拿过了男人的皮鞭,她们成为婚姻与情爱游戏的主角。

12世纪

埃莱亚诺先后当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个儿子做了英国国王,3个女儿嫁给了其他欧洲君主,她因此被称为“欧洲的祖母”。

“欧洲的祖母”把典雅爱情引进了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宫殿。埃莱亚诺及其女儿们甚至还创办了“爱的法庭”,裁决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爱情。确定了典雅爱情的31条原则。罗曼蒂克故事风靡一时,当时任何进入法国巴黎的外省骑士都可以轻易得到一本花都贵妇的花名册,详细记载着她们的地址、性格、爱好和容貌,供乡下青年选择。爱情成为贵族女人的一种时尚。女人教会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习惯。丈夫的情妇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对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纪

殉教圣徒马克西默提出:为忠于上帝,仅仅是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性欲。随后就有不少教徒挥刀自宫。另一些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自宫不算真本事,应该向性欲直接开战。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体相拥,努力学习柳下惠,努力从精神上阳痿。据说他们成功了。婚姻,在他们看来是可耻的。

1252年

20岁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国王,一旦吞并了奥地利后,他就解除了婚约。除了财产、领地,没有人期待婚姻能给彼此带来什么。由于非长子不能继承财产,那些失意的青年开始追逐有地产的女继承人。有钱的寡妇成了香饽饽。年轻小伙们娶了有地产的老寡妇,一旦老寡妇死去,小伙子(已经变成糟老头了)就可以娶年轻娇嫩的花姑娘;而老家伙一死,姑娘早变大妈,她还可以嫁给一个小伙子了,发扬第二春。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婚姻食物裢。

1477年

英格兰的玛吉丽·布鲁斯写下了有记载的最早的一张情人卡,希望未来的丈夫能够使她成为“人世间最幸福的主妇”并且不计较她贫乏的嫁妆。而多年以来,缺乏嫁妆使很多女性不得不进修道院当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视为“下贱的状态”“淫欲的手段”,认为“婚姻是人类的软肋”。

16世纪

在美国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乐”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会丈夫和妻子们通过32种性交姿势保持婚姻的生机和快乐。与此同时,在德国,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内性行为。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性欲是人的本性,是难以压制的。因此,他说服一批修女离开修道院,并且帮助她们寻找丈夫。

16世纪初叶

亨利八世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麻烦。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决定跟凯萨琳王后离婚,但被罗马教庭拒绝了。亨利八世干脆跟教庭决裂,宣布自立山头,创立一个可以离婚的宗教。

新教在无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于新教的主张,早在16世纪20年代,英国的女性就获得了离婚的自由;而为了使女性免受过度辛劳,避孕和节制生育也成为新教流行的社会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缔造”现代美国外(他所驱逐的那些死活不肯离婚的顽固分子们乘“五月花”号到新大陆成立了美国——今天世界上离婚率最高的国家),他还是现代社会的第一个离婚者。他的离婚是真正从宗教意义上的彻底割离。永远不可离婚这个不可动摇的神话破灭了。

1553年

血腥玛丽即位。亨利八世用尽一生心血,想要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如愿以偿,但那个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杀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儿玛丽接管了王权,作为现代社会上第一桩离婚案的受害者,她展开了可怕的报复:恢复天主教的统治和中世纪的一切做法,对新教徒展开了残酷镇压,短短3年,她就在伦敦等地烧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关系破裂的夫妻以“不伤害孩子”为由不离婚。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议妻子们称呼伴侣为“夫君”,而绝对不要称他们为“甜心、蜜糖、亲爱的、宝贝儿、我的最爱、小鸭子、小胖猪”之类。公元17世纪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医发明了保险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肠。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全球的大事。该御医就凭这项发明获得了爵位,英国也从中赚取大量外汇。这个薄薄的小东西,给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规模减少。

1725年

齐亚科莫·卡萨诺瓦——天生的大众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记中,记录了他的上百个情妇(大部分是已婚妇女),其中能够叫上名字的就有116个。两个世纪后,“大众情人”和“梦中情人”是分开的不受谴责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轨对象。

1750年

随着未婚先孕情况的不断增加,新英格兰的一些市镇试图禁止“同宿”的习惯,即只要双方都穿着衣服或者中间有隔板相隔,相恋的一对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纪末,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性的权利辩护》一书中,第一次对限制性婚姻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18世纪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经能够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筹足嫁妆为止。欧洲劳工阶层的订婚通常经年累月,在这段时期,40%的劳工情侣选择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这在上层阶级是无法想像的。尽管教会严厉禁止,但这一现象不可遏止地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

1848年

《共产党宣言》诞生,文章中提到:资本主义制度,让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事实上,相当多的人会赞同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贝克尔另一类似断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首演。该剧引发了一场震荡半个世纪的论战。论战到激烈时,漫画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与“惨遭蹂躏”的丈夫为题材大加讽刺。虽然易卜生已经习惯于遭到恶评,但是这次抗议的声音遍及整个欧洲,他大吃一惊。时至今日,娜拉已经成为女性觉醒的代名词,无论她出走还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试图从玩偶转为人类社会“正式公民”的挣扎。欧洲各国纷纷对女性的立法使娜拉们居然有权利背着丈夫向银行贷款,这在1869年以前,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57年

拿破仑三世政府对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一书的发行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师的滔滔雄辩下、再加上舆论大众对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终拿破仑三世败诉。“潘金莲”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1888年8月

蒙娜·凯尔德在《西敏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婚姻革命的小文,结果引爆了闷罐中的英国。短短不到两个月,报社收到27000封来信。从此,连最顽固保守的英国小说家也终于放弃了以结婚为小说的“快乐结局”。性与婚姻的阴暗面的揭露成为当时小说流行的元素。

1870年

全球第一次离婚浪潮袭来。在离婚伴随着无处不在的迪斯科音乐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前100年,女权运动已经唤起女人追求自立、摆脱不幸婚姻的愿望。1870年到1900年间,美国的离婚率增长了6倍。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恋者奥斯卡·王尔德在针对其“猥亵行为”进行的审判中说:“对于这种爱的名字,本世纪无人敢于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长男子对于一名年轻男子所产生的极其伟大的感情,就像大卫和乔纳森,就像柏拉图哲学理论的基础,就像你从米开朗琪罗和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所发现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爱,既纯洁又完美。”

19世纪中期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即位。维多利亚时代充斥着中产阶级的道貌岸然。广告中出现的女式内衣都是折叠起来的,为的是不让人看到内裤的裆部。在做爱过程中,妻子们应该尽量表现得被动。即使感觉到欲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余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鸡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后来丘吉尔就被一个严肃的贵族女人纠正了他有失检点的口误。丘吉尔为了弥补过失,就给那个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说:“请把花别在你的‘白肉’上。”不过,性仍然通过色情文学逐步渗入公众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说。性开放使婚姻变得越来越难捉摸。

1903年

中国无锡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许配给当地一位姓裘的举人。女郎当时在上海一所女子学堂当教师,临近举行婚礼时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愿,与哥哥争执无效,便直接写信给那位举人:“婚配之事,我国旧例必有父母之命,欧律则听本人意见。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万难为凭。若必欲践约,某当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进裘氏之门。”她语气坚定,道理充足,裘举人也通情达理,双方便解除了婚约。这在当时报纸上引起大讨论,时人称之为中国“女权主义之发端。”

1927年12月1日

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昆山路景林堂宋宅举行基督教徒的结婚仪式,接着又到豪华的大华饭店举行中国最传统味道的婚礼。有人统计,蒋、宋在上海结婚,花费达数百万元。上海三家英文报纸的报道是:这是中国人的一个显赫的结婚仪式。上海一家报纸的标题是:“中美合作”(蒋中正和宋美龄)则点明了这场婚姻的实质。宋氏三姐妹将国事变做家事,3个女子左右了中国半个世纪的政局,她们用婚姻改造了中国的命运。

1931年10月

溥仪和文绣达成了法院外协议离婚。离婚理由为两人结婚9年竟从未有过性生活。此事成为当时爆炸性新闻,报纸用的标题净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离婚”等,而“离婚的5个条件”中的最后一条:“经双方协商,文绣离婚后不准再嫁人”。

1944年

钱钟书开始写作《围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过得非常狼狈,婚姻渐渐变成闹剧。“围城”成为婚姻的经典寓意: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1950年8月8日

周恩来与邓颖超结婚25周年纪念合影。这对夫妻的爱情被看成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完美体现。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场,鼓动男人们“享受女性必须提供的快乐,而不必涉及感情”,当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国出现了“交换性伴侣”,美国则出版了《花花公子》,为女人提供的阴茎形状的塑料震动器也在大城市的药店橱窗被摆放在显要位置上。性成为一种抗议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们纷纷喊出了“要做爱,不要作战”的口号。性主题绝决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恋交友节目《The Dating Game》成为黄金时段的热门节目。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废除所有禁止种族间通婚的法律。

中国“文革”期间出现了中国第二次离婚高潮,离婚人数高达180多万对。中国其余两次“离婚潮”分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在以色列和美国出现了群居公社,男女发生关系生了孩子,但这个孩子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的,他们就选举出一个委员会来抚养这个孩子。可惜乌托邦性试验的结果表明:血缘的认同对儿童成长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长和文明的延续,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离婚浪潮。离婚率在美国就上升到了50%,用这个数字来预测,今天结婚的人将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国台湾著名电视栏目《非常男女》开播。现场速配成功500多对,其最终缔结连理的不到40对。两年后,上海《相约星期六》开播,出场嘉宾300多人,谈婚论嫁者没有一对;1998年7月湖南卫视《玫瑰之约》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宾300多人,真正相约牵手的也就10几对。

1996年

《Town &Country》杂志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以婚礼为主题的网站。

1998年 5月

记者安顿的《绝对隐私——当代中国人情感口述实录》出版,成为畅销书。中国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自21世纪以来,一种新的婚姻出现,即为同性之间的婚姻,这体现了部分国家地区人民的包容,从默许同性群体的存在,到法律上保护他们持续的同居生活。但世界大部分国家地区反对这种无法生育、无法延续人类的婚姻。

已有多国通过同性婚姻法,列举如下

荷兰(2000年,荷兰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成为全球首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这份法案翌年生效)

比利时(2003年)

加拿大、西班牙(2005年)

南非(2006年,南非是目前唯一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洲国家)

葡萄牙、阿根廷、冰岛(2010年)

丹麦(2012年)

巴西、英国英格兰、法国、新西兰、乌拉圭(2013年)

英国苏格兰、卢森堡(2014年)

芬兰、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墨西哥、美国(2015年)

英属直布罗陀(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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