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林:建立以市场化为核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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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跨学科交叉平台(暨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

北国·辽宁日报

在营商环境构建上,要考虑市场环境、政策政务环境、社会化服务环境、融资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实现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

当前,辽宁振兴发展虽然存在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有自然环境的问题,也有营商环境的问题。但辽宁工业化资源集聚、基础禀赋好,又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要建立以市场化为核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场市场自发的活动,而是一场政府主导下的自我革命。政府不只是为市场主体提供减免税收、给予补贴等优惠方式,而是在服务环节上弱化行政职权干预,让市场主体活动行为降低费用、节省时间、简化程序。法治化,在表面形式上是指一套行之有效且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在实质内容上是将反映市场规律性的规则公开化。

市场主体是营商环境好坏的最佳评判者,要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法治才能让市场主体获得稳定发展的预期,进而提振发展信心,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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