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拿着离婚协议走进来的那一刻,我失去了所有
林欢是一个农村姑娘,她为人朴实善良,长的也很漂亮。虽然父母都是农民,但是并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林欢从小学习成绩优异,父母便省吃俭用的供她读了大学。大学毕业后林欢留在了城市里,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成了一名办公室白领。同单位的赵华看到这个新来的女孩性格腼腆,柔弱文静,便喜欢上了林欢,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赵华家是市里的,家境很好,父母很有钱,但是他自己却是个穷人。原因是早些年的赵华不务正业,还总是乱花钱,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父母一气之下便断了赵华的经济来源,还扬言赵华若是再不悔改就跟他断绝关系,不认这个儿子了。赵华无奈之下才进了这家单位工作,才有了认识林欢的机会。
林欢和赵华交往之后,林欢的家人都非常高兴,觉得林欢能够嫁个城市人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而赵华的父母,虽然不太喜欢林欢,但想想若这个朴实憨厚的姑娘能够从此约束住自己儿子的心倒也是件好事,也便没有反对他们的交往。
两年后,林欢和赵华结了婚,他们的婚礼办的很简单,因为赵华没有父母在经济上的支持,自己也没有多少钱,林欢就跟着赵华一起住在了他租住的房子里,没有蜜月,没有钻戒。林欢并没有计较这些,她觉得能够和赵华在一起,即便过穷日子也是很开心的。
婚后半年,林欢怀孕了,赵华的父母知道了这件事都特别高兴。赵华的父母还当即表示要出钱给他们买新房,不能让自己的孙子出生之后还住在出租房里。林欢把赵华父母要为他们买房的消息打电话告诉了自己的爸妈,母亲提醒林欢,买房的时候一定要让公婆写上自己的名字,林欢则笑着对妈妈说:“您这也太小人之心了吧,人家好心为我们买房,您还那么多算计,这岂不是让人家觉得咱们就是贪图房子嘛。”
经过十月怀胎,林欢生下了一个男孩,一家三口也住进了赵华父母刚刚为他们购买的三居室里。林欢觉得生活一下子变得特别美好,房子有了,儿子有了,还有心爱的丈夫朝夕相伴,她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儿子出生后,林欢便被赵华要求辞职在家带孩子,因为赵华的父母都还没有退休,没办法帮忙带。林欢想想也确实没办法,自己的孩子,也不舍得交给陌生的保姆来带,那只能自己辞职了。于是林欢便在家做了一名家庭主妇,带孩子照顾老公孝敬公婆操持家务,她成了别人眼里的好媳妇好妈妈,她也很享受自己这种生活。
然而这样的美好,随着赵华拿回来的一纸离婚协议而破灭了。赵华毫无余地的要跟林欢离婚,而且还要孩子的抚养权。而林欢,因为自己没有工作,没办法养活孩子,只能跟孩子骨肉分离。当初自己的爸妈让她要求在房子上写名被她笑为小人之心,如今,房子是赵华父母出钱买的,上面没有林欢的名字,自然也只是赵华的个人财产。林欢失去了一切,连同那颗朴实的心和对丈夫的爱。
知识分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情感指南:女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爱自己,才能更好的爱他人,只管付出不求回报的爱,那不是女人,是圣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