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传阅!河南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请所有焦作人知晓!

“2021年河南省冬春季疫情防控”

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1月13日16时

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介绍2021年我省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河南省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

  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若石通报了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

2021年1月12日0时~24时,我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021年1月12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73例,其中死亡病例22例,出院病例1251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9例,22例出院,7例正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正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2例(均为境外输入)。目前4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目前我省已9个多月无本土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境外输入,外防输入的风险仍然存在;同时期密切接触者的数量仍在增长,内防反弹的压力始终存在。

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特点,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防控工作。

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全面排查、逐人登记

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

要求各地开展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针对返乡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从业人员,全面排查、逐人登记,每日专人负责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县级医院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发热病人初步排查工作,开展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迅速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一步排查并加强信息报告。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实地考察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制定流程关键点整改完善清单,消除政策措施落实盲区,确保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完善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严格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强化环境消杀,把好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严防交叉感染。

要求各地认真梳理辖区内集中隔离点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监测工作,严格遴选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规范监测流程,强化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承担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工作的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质量可靠。

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派出了9个疫情防控督导组在各地检查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筑牢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坚固防线。

除此之外

焦作的小伙伴们还要注意

郑州购买发热感冒药必须实名登记

新乡购买发热感冒药需持核酸检测证明

晋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

1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称,从12日起,新乡市民购买退烧感冒等药品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11日当天发布通知,郑州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
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称,从11日开始,郑州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要详细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并且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期间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营业场所消杀管理工作,营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并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对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
同时,刚刚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的通知》。
来源:大象新闻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