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的成就是名将的梦想,但他的战术思想独步天下,无人敢效仿

汉初时,曾经被秦朝打败的匈奴壮大起来,成为中原的心腹大患。汉高祖刘邦曾经亲征,就是想替子孙解决这个大麻烦,却遭到了白登之围的惨败。此后,吕后还遭到过匈奴王的羞辱,文景二帝时藩王作乱,也只能选宗室女当公主送去和亲,换来暂时的和平。直到汉武帝横空出世,才将匈奴打服。

汉武帝固然雄才伟略,堪称一代英主。但他的丰功伟业,也离不开卫青和霍去病两位将星的辅佐。卫青如重剑,步步为营,小心谨慎,不留半点破绽,霍去病如快刀,流星赶月,直刺要害。在21岁的年龄,那是我们大部分还在读着大学问家里要生活费的时候,他就封狼居胥,让华夏政权第一次占领河西走廊。

这一战,被后世名将公认为最大军事成就,哪怕接近一点,也值得名垂青史。然而,这位鲜衣怒马的少年,为什么能掐住匈奴人的死穴,又为什么能完美解决游牧民族游离不定的问题呢?

其实,北方少数民族并不比中原民族体格更强,也许,我说的是也许在身高体重方面有优势,但绝对起不了决定作用。而且,汉族人的冶炼技术高超得多,武器更为先进,战术战法更是纯熟。最大的劣势,恐怕就是机动性的问题。游牧民族骑上战马,在冷兵器时代自然占尽便宜。

这个问题困扰了中原王朝几千年,其实霍去病早就找到了答案,他用三个方法制敌。首先是以骑制骑,匈奴人有马,汉人同样可以骑上战马与之厮杀。别看匈奴人从小骑马,技术上更娴熟,实际上,经过训练的汉族人,也能迎头赶上,差距不会太大。而且,汉人善于总结经验,一代代传承兵法,这是连文字都不齐全的少数民族无法比拟的。

关于这一条,大多数人都会认同。事实上,大凡对于少数民族取得优势的中原王朝,都必须配备精良的骑兵。唐朝能摆平突厥、吐谷浑,明朝能西征北元,都依仗着快马。相反,宋朝没有马匹,虽富不强,是被动挨打的重要原因之一。

霍去病的第二个致胜法宝,便是闪电战。这位面露微笑的少年,眼中却流露狡黠的目光。他的脑海之中,没有战争过程,只有结果。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是许多武将的畏途,他却当作纵横驰骋的舞台,经常采用大迂回的方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袭匈奴人。

其实,偷袭本该是匈奴人的强项,他们仗着快马来去无踪,让汉族人吃尽了苦头。霍去病偏偏就是他们的天敌,他用天生的嗅觉,找到敌人的住所,成为了令人胆寒的死神,也是华夏民族的战神。

其实,兵贵神速是《孙子·九地》中提到的。大部分名将都认同这个观点,但因为各种条件都不能实现,尤其是在外作战,更是小心谨慎,生怕迷路或中了圈套。只有邓艾奇袭江油,李愬雪夜袭蔡州,才有那个味道,才让后人津津乐道。

能使用前两个方法的,已经是名将了,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巨大的勇气。但是,霍去病的第三个方法,却是置死地而后生的气概,几乎没有谁敢于主动尝试。

在元狩四年的漠北之战时,汉武帝倾全国之力为霍去病准备了战略物资,希望他一锤定音。然而,霍去病却放弃了辎重,采取取食于敌的方法。也就是说,他打算轻装深入敌后,以战养战,从匈奴人手中劫掠食物。

这与汉族人“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的思维理念是背道而驰的,从来只听说游牧民族抢劫,但霍去病偏偏能反其道而行之。没有补给的束缚,反倒让霍去病的骑兵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再配上闪电战,才有了封狼居胥的荣耀。

这种战法,完全凭借主帅个人素质和对局势的掌控力。别说带领几万十几万骑兵提着脑袋打仗,就是带几个人去戈壁游历,没有补给也无人敢去。也只有霍去病这样的军事天才,才有这样的勇气和智慧。当然,他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据说他的死,就是因为喝了匈奴人投毒的河水。大汉王朝失去了那颗最耀眼的将星,这位英姿勃发的少年形象,永远定格在跃马横刀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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