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服务:为民工作or与民工作?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王亚会

    单位 | 梓闻社工

社工服务是“为民工作”还是“与民工作”呢?三年来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是政府购买服务,所以服务对象、用人单位、购买方、资源方满意是我做项目的目标。但是究竟是为民工作还是与民工作,我相信很多同工与我一样都未深思过。

之所以提到这个问题,是前几天参加社工培训时,侯利文教授在做《社区社会工作与社区资源挖掘》专题讲座时提到:社工很容易犯了太着力“为民工作”的错误,主要包括,太着急为居民解决社区问题,太紧张为居民出头,代表群众去提要求。而我将对“太着急为居民解决社区问题,代表群众去提要求”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简单的看法。

很多社工虽然不是社区工作者,但在自己的服务领域也容易犯相同的错误。我们总是太着急想要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故而大包大揽,我们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忽视了他们自身的能力。我们一直再讲社工服务是“授人予渔而非授人予鱼”,而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却没有践行这一理念。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认为有一下两点:一是我们太想要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所以对他们的要求“来而不拒”(虽然有些夸张);二是我们自认为服务对象没有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

这样工作的方式往往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造成服务对象对社工的依赖,而其自身能力未得到相应提升;二是因为着急而没有详细的制定科学的服务方案,导致服务开展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服务无法正常推进。而无论是哪种结果,从社工专业的角度来说,我们都是失败的。

刚入行的时候,对于“如果你的服务对象有某一方面的需求,而这一需求与现行的政策有关,你的立场是什么?”这一问题,我的答案是,代表服务对象提要求。

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才明白社工代表服务对象提要求带来的问题。我们是政府购买服务,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同时政府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社工冒然代表群众提要求,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将自己陷入困境。

社工可以结合自己的服务经验向政府工作提供政策建议,但不能直接代表群众向政府提要求。我们可以通过多方了解有多少群体有这样的需求以及需求的紧迫性,同时充分了解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在充分了解各方情况的前提下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

例如郑州市金水区困境儿童支持项目在服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特殊儿童入学难的问题,由人大代表张俊红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教学校建设,解决孩子入学难问题”的建议》推动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下发了相关文件,帮助特殊儿童解决了入学难的问题。因此,在服务的过程中,社工要明白自己的立场,什么事情可以做,如何做都要思考清楚。

社工行业是一个充满情怀的行业,服务的过程中社工明明做了那么多,却不被理解,这时真的很心疼自己的同工。所以,很希望同工们能卸下一些身上的担子,轻松的工作。而如何卸下不必要的包袱,那就先请同工们走出“为民工作”的误区,迈向“与民工作”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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