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罗整庵少宰书2【181】性心意知物的关系

【171-3】-性心意知物的关系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

您来信说,你阳明先生说:“修心这件事情不用外求的,只要内求就可以了”,如果这样的话,只要“正心”“诚意”’四个字就足够透彻了,又何必在学问入门处用“格物”这一功夫来困扰学习者呢?

诚然诚然!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

语出《周易·系辞下》,意为对于精微道理的探求能够达到神妙的境界,便能够经世致用;对于精微道理运用得好,便能够安静身心,涵养品德。

《中庸》:“诚者非自成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意为成就自身与成就万物是人的德性所规定的人的行为,是人用自己的德性作用于外物的结果。

您说的太对了,那我们按照您的逻辑推导一下。

如果只说学问要旨的话,“修身”两个字就足够了,就没必要再讲“正心”,“正心”前面的“诚意”也就没必要讲了,“诚意”都不讲了,还有什么必要讲“致知”呢?更何况“致知”前面的“格物”呢?

但实际上,学问的功夫是要能具体落地的,要可操作,不能只是个空中楼阁。空谈向来不是儒家所提倡的。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修身做功夫也是同样的道理,怎么抬腿,怎么落足,怎么跨步,都要说清楚,不说清楚听得人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所以才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这个不说清楚,做功夫的人是不知道具体怎么着手的,那么圣学岂不是成了空谈了?

孔圣人“吾道一以贯之”的根本是“一”,这也是“精一”之学的根本。“理”是不分内外的,“性”是不分内外的,所以“学”也是不能分内外的,如果把“学”分了内外,就偏离了“一以贯之”的宗旨。

大家学术交流,互相印证,为的还是心性的提升,并没有否认内在;反求诸己的内省,并不是和外界完全割裂,这根本就是内外一体的。如果说做功夫一定要到心外寻求,就是“义外”了,也就成了“用智”。

“用智”这里解释一下,《史记》:“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意思是眼睛看不见自己的睫毛。比喻人无自知之明,见远不见近,不能看见自己的过失。

如果说反求诸己的自省是求之于内,就是认为性只是内在,就成了“有我”,就成了“自私”。也就是以我为中心,妄拟天心为本心了。这里的“有我”和“自私”和唯心主义的意思差不多,已经偏离了“心即理”看世界的角度。

这两种偏颇,都是因为不明白性是无内外之分的。所以《系辞》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中庸》说“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说的就是“格物”之学。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简单说一下。“精义入神”的“义”就是天理的意思,这句是通透天理,和自己融会贯通,看清楚自己的一切,“精义”到了神妙的境界,也就是孟子对“神”字的解释“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以致用也”,所有一切达到入神的境界,是为了要入世治世的学以致用。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通透了天理,自己能够懂得如何运用这个智慧了,这一点,需要自己体悟,圣人也没有办法完全说清楚的。

俗语说“叫花子当三年,给个皇帝都不干了”,当叫花子是真自由,天下人的房子就是他的房子,大家煮饭都是给他吃的,虽然是吃剩下来的,没有关系,这就是“利用安身”。

修道的境界就是要能够“利用”,好的坏的都能用得上,都能够适应。“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这个“德”字,不是道德的“德”,而是得到的“得”,是成果的意思。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道”的修养在一个“诚”字,不是自私自利。“成己(就是)仁也”,是先把自己弄好了,才是大智利人。如果自己都没有过活的本事,又靠什么去苦海救人呢?要成己以后成人,就是“知也”。

能够自利利人,自己站起来而利他,就是仁。“天命之谓性”,人性的光明真正光辉起来了,这才叫做内外合修。自己是内,修好内,发而用之,救天下、救社会、救众生,是修外。到达了这个内外兼修成就了,就是“合内外之道也”。

“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格物”是《大学》中指出的切实着手处,至始至终,无论是初学者还是圣人,都是一个功夫,不能仅仅把“格物”当成入门工作。如果认为已经入门之后就不用再做“格物”功夫,就是大错特错了。

“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都是“内圣”功夫的范畴。“格物”功夫是每天能摸得着看得见的着力处。“意之所在便是物”,“格物”是格心中的“物”,也就是格“意之所在”的“物”,也就是格“知觉”触达感知到的“物”。正心,就是正“心中物”的“心”;诚意是诚“意之所在”的“意”;致知是致“知觉所达”的“知”,这哪里有什么内外彼此的区别呢?

天理只有一个。从天理的凝聚上而言称为性,从凝聚的主宰而言称为心,从主宰的发动处而言称之为意,从发动的明觉处而言称为知,从明觉的感应处而言称为物。

所以,从物上来说称为格,从知上来说称为致,从意上来说称为诚,从心上来说称为正。只是叫法不同,核心都是一回事,这都可以归结为“穷理而尽性”。

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圣学不能倡明,是因为这个角度看世界和平常的角度不一样,很多人转弯太困难,也就无法真正搞懂这件事情。

世上的儒生太多人想当然认为理是外在的,物也是外在的,更不知道“义外”的真正意思,而忽略了“心”对天地万物的感知功能,如果人的意识不对天地万物定义,天地万物又如何在人的心中投射呢?如果没有这个投射,人又怎么能感觉到天地万物呢?

孟子也曾反驳过,但这部分刚好是难以说明白,却又很容易混淆的关键点,不不能不加以明察的。

罗整庵之所以提出这段的问题,是因为他认为外在之物和人的内在意识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事物,从这个出发点,罗整庵看到的是“物”、“心”之间的区别。

而在阳明心学的体系里,“物”、“意”、“心”、“知”、“性”皆源于“理(天理)”,这是一个系统的事情。

“理(天理)”的意思是“对应人类的自然之则在人心的如实投射”。

“则”,《说文》则,法也;则,常也。“理”的自然之则,强调的是人所特有的,区别于世间其他万物的特性。

这部分是“心即理”的范畴,比较抽象难懂,现在不能完全看懂没关系,在《传习录》下篇316章里,关于人与宇宙的关系,说的比较清晰。

“性、心、意、知、物”是心学的根本概念,初学者在这个地方比较容易混淆和模糊,这里简单展开说一下。

“性”,心生为性。《广雅》“性,质也”。“性”是人的天生素质,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本能。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属性。

“心”,身体的主宰就是“心”,心有感知和判断功能,是行动的最后决定者。脑只是相当于提供信息、方案、逻辑推理等等,最后拍板的是“心”,不是脑。以前讲过关于失眠的例子,最后决定能不能睡得着觉是心来决定,不是思维。

“知”是指知觉,也就是对心的所有信息输入都包含在内。

“意”和“物”是成对出现的,有“意”必定有“物”,反过来也是一样的。

知之发动是意:这个“意”字,是会意字。从心从音,合起来表示发自内心的声音。根据“有善有恶意之动”理解,个人觉得“意”是指“四端”的发动,也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当心感知到物的时候的一涌动,就是“意”。

意之所着为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人爱物,即仁人爱物便是一物”,这里理解“物”就是具体到“事”上的一股气。格物的“格”,是“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物”指的是这股关注到“事”的气。

刘长志

儒学学者、阳明心学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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