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约法》研究
《鄂州约法》研究
在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和五权宪法思想的影响下,在立宪派党人逐渐对清廷失去信任的情况下,革命一触即发。在张之洞始创的湖北新军阵营中积聚了大量的革命骨干,他们大多都是湖北革命团体——文学社和共进会的会员,而这两个革命团体是同盟会在中部地区的附属分会。辛亥革命第一枪在武昌打响绝不是偶然的事件,武昌首义更是起到了一呼百应的作用。虽然辛亥革命的果实最后被窃取,但是共和民主的观念深入人心,敢有帝制自为者众人唾之。
在辛亥武昌首义中,除了阳夏战争,首义元勋不能被忘记外,在阳夏战争期间产生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又称《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以下简称《鄂州约法》,《鄂州约法》草案宣布后是否经过修改不得而知,下文分析《鄂州约法》的条文是以《鄂州约法》草案内容为准的)更不应该被历史所遗忘。武昌首义是“破”,破除封建集权帝制;《鄂州约法》是立,立起人民主权大旗。这一破一立,足以让辛亥武昌首义彪炳千秋。《鄂州约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共和性质的宪法,其体现出来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的立宪精神在宪政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国内外文献综述、论文的创新点等内容。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鄂州约法》的思想渊源。《鄂州约法》受到了民主共和,人民主权,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和地方自治思想的影响。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鄂州约法》的制定过程。《鄂州约法》经过了起草、审查和颁布三个阶段。
《鄂州约法》由宋教仁起草,首义领导者审查,由湖北军政府颁布。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从结构、内容和立宪精神三个方面对《鄂州约法》的文本进行分析。《鄂州约法》所体现出来的民主共和、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思想正是资产阶级近代宪法的重要涵义。本文的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鄂州约法》的实施情况和影响。《鄂州约法》虽然实施时间短,但是湖北军政府的确依据约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活动,包括发布具体的法令,设立司法机关等。《鄂州约法》对其他省的约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的第六部分主要介绍了《鄂州约法》的终结及其原因。
《鄂州约法》实施时间较短,一方面是因为其使命完成被后来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取代,一方面是因为外部条件不成熟。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对《鄂州约法》的评价,既有正面评价,又指出了其不足之处。《鄂州约法》存在立法程序民主性不足,都督权力过大未规定罢免程序,未规定司法独立条款等不足点。虽然不能以现在的发展程度来苛责前人,但是前人的不足点还是值得我们深思和避免。总之,《鄂州约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共和性质的宪法,其产生的思想渊源和近乎完美的立法文本都值得我们去研究。观已然之迹,不仅是为了探索过去,更是为了找到未来前进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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