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慕樊:吴宓先生的晚年(上)丨朗读:彭艳戎
作者:曹慕樊 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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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慕樊与吴宓前后共事近30年,“对吴先生晚年的公私生活思想行事是知之甚多”(曹慕樊语)。他的文章,让我们了解到吴宓这位饱受争议的性情中人的各种价值取舍。
人物介绍
吴宓:字雨僧、玉衡。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国立东南大学(1949年更名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1926-1928)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外文系教授,1941年当选教育部部聘教授。1950年起任西南师范学院(现西南大学)历史系(后到中文系)教授。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著有《吴宓诗集》、《文学与人生》、《吴宓日记》等。
作者简介
曹慕樊:号迟庵,生前为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早年师从刘国钧先生,受目录学;后师从熊十力先生,治佛学及宋明理学。1947-1950年,受重庆北碚勉仁文学院之聘,为中文系副教授。主要著述领域则是在唐宋文学及目录学,著有《杜诗杂说》、《杜诗杂说续编》等。
我于一九四七年在勉仁文学院(重庆北碚,创始人梁漱溟先生)与吴雨僧先生共事。我时任中文系副教授,吴先生任历史系教授(系主任李源澄先生)。这段时期,我和吴先生往来不多。我当时苦读佛书,喜欢向中文系教授罗庸(膺中)先生请教诗学与宗教的事理。和吴先生在一起,多谈诗,少论事。一九四九年吴先生同傅平骧先生等拟创“白屋书院”于江津吴芳吉(碧柳)先生旧游之地。很快重庆就解放了。白屋书院没有办起来。由源澄先生之荐,吴先生去四川省立教育学院任教。解放了,知道吴先生到新成立的西南师范学院任教。一九五三年我由四川省文化教育委员会调西南师院,且喜可得与吴先生共事,朝旦请益。从此,一直到一九七七年吴先生退休回泾阳原籍,前后(包括勉仁的三年)几三十年。对吴先生晚年的公私生活思想行事是知之甚多的。现在略记鳞爪,以供知人论世者参考。
勉仁文学院师生员工全体合影,前排左四为吴宓。
吴先生的声誉是大学的名教授,论其平生的爱好倾向,则是诗人。照我国的传统习俗,论诗先看人品。人品高诗也自然高,纵然当代并不太被称道,时间的筛子自会推荐给人间的。反之人品不高,诗纵使一时有名,历史的筛子也会把他淘汰掉的。另外,照现代人的观点,论诗先审察诗人的性格。伟大的诗作不在词藻的华丽,想像的新奇,首先在于诗人性格的伟大。
我所认识的雨僧先生,首先是诗人。其次才是文学教授。
诗人的人品和性格,有一个统一之点,那就是性情真。《庄子》书大赞“真人”,就是赞美真正的人。他说:“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
听人谈论雨僧先生,说法不一,有时正相反对。比如,有人说他谦和,平易近人,有人说他古板,难于接近;有人说他立身端正,有人说他内多欲而口谈仁义;有人说他廉洁,一介不取,有人说他悭吝,一毛不拔;有人说他重义气,有人说他重利轻义……。好像都有一定的理由,却又并无确证。只有一点好像大致相近。就是,朋友以为他近于执一,一般人或嫌恶他的人则直抵为顽固、保守。
1923年吴宓与夫人陈心仪及长女合影。
就我个人深入观察和了解,雨僧先生的性格是真挚端直的。论事总简单片面,论人也是这样。请听L·托尔斯泰的说法吧:
有的地方河身狭窄,有的地方水流湍急,有的地方河身宽阔,有的地方水流缓慢,有的地方河水清澄,有的地方河水冰凉,有的地方河水混浊,有的地方河水暖和。人也是这样。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切人性的胚胎,有的时候表现这一些人性,有的时候又表现那一些人性。他常常变得完全不像他自己,同时却又始终是他自己。
托翁这里谈的只是“人性”。如果论中国诗人,我想,还应当加上诗人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影响。这影响,除平生爱读的书籍以外,还有幼时家庭环境、长辈、师友的教益,国事的刺激,都一包在内。
吴宓是清华国学院创始人之一,图为陈丹青2001年创作的油画作品《国学研究院》自左至右依次为赵元任、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吴宓。
吴雨僧只是吴雨僧,没有两个吴雨僧。内因是同一的,但外因有变化,内因也暂时有变化的适应。雨僧先生的性情是真挚的,人品是端直的。但外部条件有变化,他也自然随之适应变化。虽有变化,根本的东西实在并无变化。比如流水,不平则流,流向下,平而止。但“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孟子·告子篇上》)为了证明我的观察,且举一些事情为证。
上文举有人以为吴先生悭吝。举二大事为反证:一是一九五六年全国调整工资。西南师院评薪委员会由党委领导分为二组。我在第一组。众人议:吴先生应评为一级。先使告知。吴先生写信给张永清党委书记。信上说:要求定为三级,拒绝第一级。理由是,据他所知,他的老朋友老同事,人品学问都比他好,也未评二级,所以自己请求定为三级。信写得非常诚恳坦率,大众都感佩不已。众评至少也要定为二级。会议派人去向他说,化学系郑兰华教授也终评为二级,文科不能没有二级,否则评薪委员会感到棘手。问题才解决。
当时争工资的人不少。为争一级,不惜同人翻脸,使会议难于进行。像吴先生这样退让高级工资的人,能说是见利忘义吗?
还有一件事。文化大革命中,吴先生把他的工资(二级月薪二百九十七元)分散给生活困难向他借钱的人。西南师范学院每月十号发放工资。吴先生事前把向他借钱,据他了解确系生活困难得人开列一个名单,十号以后按名给予借款若干,人们排成列行到吴先生宿舍前收受借款。远道的由他亲自邮汇。他自己只留七十元的伙食费。有时甚至要向朋友借钱才能敷衍自己一人的简单生活。于是有人向党委和中文系总支告状了,说是吴宓用公家给他的工资来收买“牛鬼蛇神”及其家属。实际上“借钱”的人也有许多革命群众。“借”也无非是话不得不这样说,没有谁后来“还”过。我当时听见舆论云云,就去劝说吴先生不必这样做。他告诉我,现在大家都穷,我一个人拿二级工资。钱积下来安知非祸?散财一非为名,二非为利,只不过把多余的钱分给暂时有困难的人(许多借钱得人其实他并不认识),也算替国家社会分忧,个人也悄悄得到平安无事,有什么不好呢?他说的时候是十分认真的。我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像这件事情,能说吴先生是“一毛不拔”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