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支模施工如何才能保安全?看这一篇就够了!
目录
支撑体系
1、满堂红式支架
由门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钢管支架组成;
2、通道式支架
跨越交通道路、河流或现有构 (建)筑物时,以桁架、型钢为主要承载梁的支架;
3、混合型支架
满堂红支架与通道式支架的组合而成的支架系统
模板支架体系
1、承载构件
模板、支承梁、拱架、支架立杆、立柱等;
2、连接件
扫地杆、连接构件、剪刀撑、斜撑等;扣件、底座、插销等;
3、地基基础或承载层等;
4、配件
扣件、底座、托座、穿墙螺栓、插销等。
楼板、垫板、支架立柱基础、地基处理层 (常用水泥石屑稳定层或石屑垫层)、下卧层。
模板支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保证结构各部形状、尺寸准确;
2、尽可能采用大模板或组合钢模板;
3、高支模工程必须采用钢质支架,严禁采用竹木支架,竹木混合支架及钢竹混合支架;
4、模板板面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5、拆装容易,施工操作方便,确保安全。
1)地基基础
1、地基与基础的一般规定
(1)搭设支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2)落地式支架的基础根据土质及搭设高度根据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处理。
2)施工准备
1、支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
2、对门架、钢管、杆件、构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要求迸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钢管及配件。
3、专项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评审
3)支架搭设
1、搭设用的门架、杆件 (构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刀撑、水平杆件、连接杆件锁臂、扣件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3)支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门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 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以及杆件的步距、纵距和横距;
(4)剪刀撑、横向斜撑水平杆件应紧随门架(或钢管立杆)的安装及时设置;
(5)连接门架(或钢管立杆)与配件的锁臂、搭钩(或扣件)必须处于锁紧状态;
(6)水平杆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7)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8)支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连接杆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支架(或钢管立杆、水平杆)同步搭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或钢管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 门架立杆(或钢管立杆)外侧并连牢。
3、加固件等与门架(或钢管立杆)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力矩为40~65N.m,并不得小于40N.m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采用贝雷桁架、型钢、大直径钢管为主要受力杆件的高支模工程,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会的要求搭设。
4)模板支架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1、高支模工程的模板支架体系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模板支架体系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4)整体或分段达到设计高度后;
(5)设计要求预压的模板支架体系的预压过程中及预压加载完成后;
(6)遇六级大风或大暴雨后;
(7)停用超过一个月。
2、模板支架体系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承载杆件,加固杆件,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孔洞通道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场地地表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立柱是否悬空,外侧立杆立柱是被车辆、船只冲撞过;
(3)立杆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4)扣件、连接件是否松动;
(5)是否超载。
3、模板支架体系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或咨询意见;
(2)构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3)高支模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模板支架体系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5)模板支架体系的验收申请报告。
4、支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如下项目,并记人支架验收报告中:
(1)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2)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底座是否符合规定;
(3)立杆 (立柱)的纵距、横距的步距 (步距为重点检测项目)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4)纵横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的设置和支架系统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5)立杆与水平杆同一截面上相邻杆件的对接或搭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杆件的受力是否在同一轴线上。
5、支架验收主要项目的允许偏差
(1)底座的沉降量不大于10mm;
(2)支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3)立杆间距的允许偏差步距;±20mm;横距±50mm;纵距±20mm;
(4)扣件螺栓拧紧力矩用扭力扳手检查,要求在40~60N·m;
(5)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45°~60°;
(6)可调底座调切螺杆伸出长度不宜大于200mm,可调托座 (含可调底座)的螺栓伸出长度超过200mm时采取的固定措施是否靠。
1)高大模板监测制度
1、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将经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确认的监测方案连同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起报送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监测方案应包括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沉降观测,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间、报警值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宜由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每次监测结果必须及时经监测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
3、当各方对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分歧时,可由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选定试验段做静载试验。
4、监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及其允许值、报警值、监测数据处理分析、监测结果评述。
5、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报警值时,应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或抢险措施,同时必须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科技委办公室、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报告。
2)高大模板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监测要求
1、监测项目: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测点布设:根据支架规模确定,一般情况下每10~l5m应布设一个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应布设不少于2个支架水平位移监测点、3个支架沉降观测点及3个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点。监测仪器精度应满足现场监测要求,并设变形监测报警值。
3、监测频率: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测,一般监测频率不宜超过20~30分钟一次。
3)高支模工程的安全管理
1、搭拆支架 (或小圆钢管)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C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支架操作。
2、搭拆支顶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
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及文架上的施工作业。
5、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门式调管脚手架的交叉支撑,水平杆件;
(2)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3)栏杆。
6、当支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地下管线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7、在支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8、临街搭设的支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支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支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沿支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2、对支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支架应定期作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3、施工中对支架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件,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5、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台风暴雨后应对支架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6、拆下的支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
17、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1),第二节模板设计的第2.2.4条: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值:
(1)对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400。
(2)对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250。
(3)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计算跨度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