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醢刑”是古代最可怕的刑法?有比“凌迟处死”还残忍吗?

刑罚一词最早出现于《书·吕刑》中:"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意为,在不同的情况下刑罚的轻重程度是不同的,要因时而变。针对不同的罪犯应该有不同的刑罚标准,要因势而变。只有这样以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最终用刑,才算是公平,才能让社会安定。所谓的"乱世用重典",也是这个道理。

但古代毕竟是封建王朝,人治大于法治,所以一些明明并不合理的酷刑也被发明出来,而且很可能被滥用,比如说"醢刑",光从字面上可能看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刑罚,说的直白一点,其实就是所谓的"剁成肉泥"。

醢刑,又名菹醢,指的就是将尸体剁成肉酱的一种酷刑。传说这种酷刑是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和商朝的亡国之君帝辛最喜欢用的,在他们手下受此酷刑的人不在少数。《史记》也有相应的记载,"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 这里提到的"脯"也是一种刑罚,它与醢刑相近,不过不是剁成肉酱,而是晒成肉干。

不过毕竟夏商两朝没有真正的留存文物,真实性不可考,所以依现有史料来看,这种刑罚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也是当时最主要的刑罚之一。

《礼记·檀弓》中有记载,"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说孔子爱徒之一的子路在魏国做将军,之后战败被杀,还被处以醢刑。孔子知道后悲痛欲绝,细细一问发现连全尸都没有,子路被处以醢刑剁成了肉泥,孔子立刻找人去覆盖住子路的遗骸。

《左传·庄公十二年》有记,宋国的南宫万和猛获叛乱,甚至杀死了当时宋国的君主。但是很快这场叛乱就被平息,这两个乱臣贼子分别逃往了陈和卫。后来在宋人的请求下又被遣返,最后被群情激奋的宋人"皆醢之"。

醢刑正式作为官方正刑,在旧时法律条文上明确出现是在西汉。《汉书·刑法志》记载:"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

这种刑罚是非常狠毒的,首先是连坐,灭三族,罪犯本人要先在脸上刺青,割掉鼻子,然后砍断左右趾,再用荆条抽打致死,割下头颅悬挂起来,最后在人群面前剁成肉酱。这便是当时的极刑。

后来当权者也觉得这种刑罚过于残忍,想要废除。《汉书·高后纪》载,汉惠帝曾因上面这种夷族之刑过于残酷而想要废除,但几次下来都只是"议未决而崩",最终还是由吕后下诏废除。不过这些刑罚虽然表面上被废除,但事实上"菹醢"还是作为一种不成文的刑罚存在。比如《汉书·吴王濞传》载胶西王刘印参与叛乱失败后自请极刑说:"敢请菹醢之罚"。

其实这种酷刑,除了单纯的惩罚以外,更重要的是威慑作用。《汉书·黥布传》中就有证明。刘邦因有人告发彭越谋反而将其诛杀,并"盛其醢以遍赐诸侯"。这件事传到了淮南王英布耳中,此时他正在打猎"见醢,因大恐"。

我们可以发现,醢刑这种及其残忍的刑罚多用于那些谋反之人,或者被皇帝怀疑的谋反之人身上。 如《汉书》颜师古注所说:"反者被诛,皆以为醢。"觊觎皇位,想要颠覆权威,作为皇帝自然是不能容忍的,自然是能有多狠就有多狠。所以其威慑效果拔群就显得合理,如《礼记》郑玄注所说:"醢之者,示欲啖食以怖众。"

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不论放在任何时候,醢刑都是一种极其野蛮残暴的刑罚。古代皇权至上,皇帝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所以哪怕这种刑罚再怎么不合理也照样会被使用。但是进入现代社会,这种"名副其实的糟粕"就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永远废除。同样还有连坐、烹刑等等这样以折磨人为起点,完全不把人当人的刑罚,都应该永远禁止使用。

古代血腥的刑罚方式虽有很大的警示作用,但却不太适用于现代社会,因为它会激化矛盾,引起人们心中的不满和愤怒,导致社会紊乱。恶法非法,恶刑非刑,现代社会的文明人当对其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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