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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城”要新,“市”更要新

前小滩

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其实urban regenerate、urban redevelop可能更合适。最简单粗暴的,是land reuse)的浪潮,在急速翻涌。

我们希望:更多的是循序渐进、接续历史的“微更新”(要“容慢”),而不是大体量的、急吼吼、推倒重来的集中更新;更多的是以人为本的“软更新”(留得下原住民,留得下居住功能,社会结构变化最小),而不是一股脑儿翻新成为餐厅和展厅;更多的是业态和心态的“同更新”,而不只是简单的形态更新(机械更新)。

形态、业态、心态的同步更新,才叫有机更新。借用日本的说法,所谓有机,其要义是“活化”和“创生”。

我们希望:能导入更多的社会资本,而不是由市属或区属骨干国企“垄断”。城市更新需要魄力(一次性投入),也需要定力(工匠精神)。资本层面,可以多元整合;实操层面,宜交给民营企业。同样是“一切行动听指挥”,国企是听上级指令的,民企是听市场召唤的。

我们希望:城市更新不仅仅是城市或城区的更新,不仅仅是响应“再中心化”的诉求,而是同时充分考虑郊区更新和园区更新等,实现公共服务及其载体水准的持续优质化、相对均衡化。更新的目的,不是为了更加的“新”,而是为了便捷地流、舒心地留,流和留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空心化,或者“过载”,都是因为流和留不匹配造成的)。流、留、转(转化)的更新,就是“市”的更新,经济社会活动的更新。用老美的说法,就是build back better。

我们希望:城市更新,是主动的、积极的新陈代谢,而不是被动的、被倒逼的。为了掌握主动性,就要设计容积率奖励、异地平衡、投融资创新等诸多政策工具。这就需要精准识别“利益相关者”及其利益满足方式,并努力调适。这是城市更新工作中最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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