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控飞机租赁资产转让、退租风险
日前,“第五届中国航空金融发展(东疆)国际论坛”在天津举行,围绕“完善中国航空金融法律环境的主要需求及对策”主题,参会嘉宾从登记风险问题、资产转让和退租等环节的风险问题展开讨论。
面对登记风险问题,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航空器权利登记负责人陈婧丹指出,通航企业在申请登记时,应加强法律风险方面的风控。在进行所有权登记时,提交的交易文件应包含买卖合同、交付证书以及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情况,此外,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也应呈现。否则,无法对企业进行合乎规范的所有权登记。
在资产包出售上,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航空金融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刘江认为,关键在于购买之前要确保资产所有权的链条是完整的,这并非一个卖据可以证明,应该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资产方进行尽职调查。
在飞机资产转让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郑欢再次强调要通过律所开展尽职调查把控风险。据悉,目前航空公司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是限制新出租人的资质,如果是非中国的企业,需要跟中国有正常的外交关系。此外,出租人的所有关联公司必须与航空公司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并需要新出租人、飞机的所有权人,包括飞机可能有的融资方给航空公司出具一个所有函。
说到飞机退租环节,刘江认为,合同中定义得越详细越好。操作层面来看,应首先注销国际注册号,并完成出口适航的整个流程。刘江提出,整个过程应避免承租人保留第三方权利,并派人实地调查确认。
针对退租时机位的状况评定纠纷,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涉外处法律顾问李媛提议,可以借助OEM或者独立的第三方来做裁决。包括机位是否满足退租条件,如果不满足应该用什么方式解决这个问题等。李媛认为,寻找第三方裁决的成本和费用应该由裁决不利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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