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四项措施为操办婚丧喜庆戴上“金箍”
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纪工委制定出台五条“暂行规定”,明确四项措施,为辖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戴上“金箍”。一是畅通一个举报体系。建立健全接待室、活力龙门微信群、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五位一体”的婚丧喜庆举报体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辖区内群众举报立即记录在案,介入调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村、本社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监管责任。纪检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把事后“追责”关。三是明确五条“规定”。明确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务或职权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严格遵守其他廉政自律有关规定等。四是签订七项承诺。当事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必须做出郑重承诺:不违反规定大操大办;不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等以任何形式发出邀请;不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任何单位、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姜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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