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适当惩戒学生!老师:我不敢
前段时间,某市出台了《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吸引了不少教育界人士的眼球,原因就是该办法第十一条中关于学生管理这块,提到了这么一句话:
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
“惩戒”这两个字的出现,让一些人很兴奋,他们认为“终于可以治治‘熊孩子’了”。其实,很早之前,社会上就有“学校应能适当惩戒学生”的建议。而我们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中看到的是“可以用适当方式批评教育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错误,学校、老师只能是批评教育,不能有惩罚措施。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保护学生不受伤害,另一方面也可能助长了少数学生的“嚣张气焰”。
明确可以“适当惩戒学生”,说明当地教育部门很有担当,若有个别学生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学校可以依据这条规定给予惩戒。这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震慑作用。但就算这个规定出台了,老师们真的就敢惩戒学生了?
连说重话都不敢,哪里敢惩戒学生
当地一位老师说:“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掌中宝’,他(她)们犯错误,我们会尽力地说服教育,哪里敢惩戒,话都不敢说重了”。另一位老师表示,大部分学生都是通情达理的。对于少数“蛮横”、“调皮”的学生,我们会把他们在校的情况反馈给其父母,尽量争取家长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不过,有些家长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某中学陈老师就遇到一个“难缠的主”。张同学是转校生,刚转到陈老师班上时还比较老实,后来跟同学们熟悉了,渐渐的“暴露了本性”,成为班上的“活跃分子”。其实淘气一点也没啥,但张同学经常整出一些事,不仅影响了一些学生,还给班级和学校制造了不少负面新闻。
有一天下午上课,张同学没有在正常时间到校,陈老师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他赶紧电话跟其父亲沟通,对方明确表示:“不在家,早就去学校了。”陈老师正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对方突然说:“孩子已经去学校了,人不见了,你们要负责。”这话说的虽然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但陈老师还是认真地提出和对方一起“找找孩子”。
陈老师一边向学生了解情况,一边向学校汇报进展,张同学家长赶到学校,一脸的不痛快,有种“学校赶紧把人交出来”的感觉。正当陈老师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转时,学校保卫处打来电话,让他到派出所处理一下学生打架的事情,并通知学生家长一同前往。而这名学生就是张同学。
陈老师和张同学的父亲一起赶到派出所。经过了解,原来张同学跟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颇有交情,这次打架就是为一个兄弟出气,幸好被打的那个人伤势不重,张同学接受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而参加的社会人员则受到了更加严厉的惩罚。
后来,张同学的父亲赔了一笔钱。按理说,这事也就完了,张同学也该长点记性了。哪知道没过两个月,又在学校跟人打架。陈老师是又急又气啊。没办法,只得请家长。可这次竟然请不动了。张的父亲直接告诉他:“自己忙,有事电话说!”,然后还说:“孩子送到学校了,老师就负责把他教好。他闹事就说明没有被教育好啊,老师有责任。”
就这么三句两句的把陈老师打发了。没办法与家长沟通,自然就无法实施有效的批评教育。看到家长的这种态度,陈老师终于理解张同学为什么“屡教不改”了。陈老师说:“没有了家长的支持,我只能哄着张同学别闹事,幸好这个班初三快毕业,后面的三个月总算是安稳的度过去了。”
应该说,孩子的品行跟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没有家校互动,孩子很难得到健康成长。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惩戒”必须要适当,这个度怎么把握,的确不好界定。所以,有网友就直接说“家长都舍不得动孩子,老师你动动试试,保证会出‘大事’”。也有网友表示,惩戒‘坏孩子’当然可以,不过哪个老师会这么做?搞得不好,就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
总之,教育不应该只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家庭都有责任。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对付“熊孩子”是要有一定的惩戒措施。可以帮助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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