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其私智,而不师古

人的道德能力和理性能力都是有限的,所以,人都容易犯错(fallible)。
从人的易错性可以引出一组概念,“个人的智力 vs. 集体的智慧”(Individual intelligence vs. Collective wisdom)。在保守主义者看来,哪怕个人的智力水平再高,也不足以代替集体的智慧。
保守主义者反对激进革新,为传统、习俗、惯例辩护,不在于后者“神圣而不可侵犯”,而在于后者经受了时间检验,是前人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如果新的创新确实经受住考验,保守主义者不仅不会排斥它们,还会为它们辩护。
历史上,英国的托利党曾“挪用”(套用左派的话术)辉格党的政策,以至于迪斯雷利留下了一句妙语,“catch the Whigs bathing and walk away with their clothes.”(直译“趁着辉格党洗澡,拿走他们的衣服)。实际上,现代美国的保守主义者所捍卫的经济政策,很大程度上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
在承认人的易错性的前提下,如何少犯错误?
1. “师古”
对那些高估个人理性、试图以此改造社会的人,古今中外有许多精辟的说法。《道德经》曾警告道“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史记》批评秦始皇“行自奋之智”,责备项羽“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明初方孝孺也承认“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严复称这类人是“师心自用”,这里的“智”、“私智”或“心”,即前文提到的“个人的智力”(Individual intelligence)。而“师古”,则是借鉴前人的经验,在今天,或许可以加上域外的经验。
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观察到,“每100种新的思路,其中至少有99种,可能连它们试图去取代的旧传统都不如。一个人,无论他是如何光彩夺目或见识广博,在他的有生之年,也不可能无所不知,总是能对他所在社会的习惯和礼俗做出明智的判断和取舍。因为这些习惯和礼俗,是无数代人在许多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形成的智慧与经验的结晶。”(参见《历史的教训》p.50)
2. 发现并利用“自发秩序”
除了人为建构的“秩序”,其实,现实生活中,大量的秩序(表现为习俗、惯例)是自发涌现的。或许,这正是造物主的馈赠。它们诞生于人们的需要,是人们在无意识的互动中产生的。用哈耶克的话说,是人之行动的产物,而非人之设计的产物。人们与其“创制”新秩序,不如“发现和筛选”有益的习俗,并加以“确认”。事实上,真正的“权利”,无非是主权者以法律的形式对既有习俗的“确认”。
可以说,没有习俗背书的权利声明,不过是一纸具文,而对抗习俗(如果这种习俗确有生命力)的法律,必然会在日常生活的层面搁浅。冯克利点评梅因(Henry Maine)的《古代法》时说,“现代国家的立法有可能——也仅仅是可能——接济秩序的演进,但它绝无可能完全另起炉灶。主权者对习俗的继受与取舍,较之它的立法意志更为重要。”(参见《虽败犹荣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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