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时期,学生优惠资格
学生票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大、专院校(含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小学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父亲或母亲之中任何一方居住地)和学校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
(3)大中专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凭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和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
(4)在优惠乘车区间之内,且优惠乘车区间限于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
(5)每年乘车次数限于四次单程。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至下年使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学生票按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资质核验、进站
符合购买学生票条件的旅客,应到车站指定售票窗口或自动售/取票机办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与学生优惠卡的核验手续(学生票需每学年乘车前办理一次)。
通过核验手续的旅客购票后可凭居民身份证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核验手续应当在乘车前办理。铁路工作人员有权在车站和列车核对其减价优惠(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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