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难治其人之身|嚼白句
【“以法律之道,还治其身”,这样的话,今天读来,真是“傻”得可爱。但是,在正常的社会这种想法自然很正常,在不正常的社会里,它至少也代表着试图过上正常生活的人的一种向往和追求。就怕,就怕如天龙八部里慕容公子说的,“到头来怕又是春梦一场”,那种绝望,一般人恐怕是再难走出来。原文写于2014年4月,真正的闲汉嚼白句。】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意即用用人对付别人的办法来对付他自己。语出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换白话说,其实与以牙还牙的意思相近,多是传统社会寻衅复仇的一种方法。
在朱熹看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君子对付人的方式,语多褒奖。其实朱熹之言,已与其崇仰的先圣孔子所言的“君子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有了距离。
历史上最有名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故事,当是酷吏来俊臣的请君入瓮。
武则天时,有人举报周兴与人串通谋反,武则天命来俊臣审此案。来俊臣请周兴到家里作客,问周兴:“有些囚犯再三审问都不认罪,有什么办法让他们招供?”周兴说:“这很容易,拿一个瓮,用炭火烧瓮,然后让囚犯进去,什么罪他敢不认?”来俊臣依样画葫芦,把火烧着,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请自己钻进这个瓮里去吧!”周兴当即磕头认罪。
这里可一点也看不出君子之治人来。
但是,即使在传统社会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并不是人人能够做到的。
其人对己之道,自然了然于心,平素运用得心应手。若图还治其身,施用者手法定然生疏不若其人之纯熟,也减弱了反击的力量。一旦自己力量弱于对方,还要以牙还牙,以对方之道还治对方,这是匹夫之勇,不仅治不了对方,还会飞蛾扑火,自投罗网,反遭反噬之害。
来俊臣所以能以周兴之道治了周兴,关键并不是因为来俊臣用了周兴审人之瓮,而是他背后有大周天子武则天给撑着腰呢。
所以,传统社会中,无论寻衅复仇,还是其他,自身实力才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支撑。就像金庸的《天龙八部》中北慕容家的成名绝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一样,遇到比他强的对手,根本没用。
所以,遇到挑战,沉心细思,以己之长,博其人之短,才是真正的应对。
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能在不讲法律只讲究快意恩仇的传统社会中才能存在。
现代社会讲究法治精神,凡事都要合乎法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恰恰是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相悖的,会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
如果今天只是徒逞口舌,说说玩玩,倒也罢了。若是依然付诸行动,却很容易出问题。
如果其人之道,本已突破了道德底线,难道我们也要一样堕落到突破道德底线通过自污来应对惩治其人?如果其人之道已经触犯了法律,难不成我们同样要违法去还治其身?
显然,这可能既有悖于现代法治精神,也有悖于我们做人的道德要求,也拉低了我们的智商和公民意识。
现代社会,以其人之道,不仅难治其身,恐怕更应该彻底绝了这个念头。
以法律之道,还治其身,才是现代社会唯一的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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