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待遇保障制度体系,已明确
剑客高天 三剑客
三剑客 题图:大唐
“铸将育官,制度为要。”
划重点!此次施行《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涉及到军官待遇保障制度体系---依法享受三大待遇:实行待遇级别制度;军官工资待遇体系;实行军官勋表制度。
今天就这三点谈一谈变化。
01依法享受三大待遇
规范待遇保障内容,明确军官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
一是,把原先附着在职务等级上的晋升发展和待遇保障两个主要功能进行分解,单独建立一套军官待遇级别制度。也就是今后的军官职务等级,与待遇保障是脱钩的,突出军衔待遇保障,弱化军官职务等级待遇。
二是,军衔等级主导军官等级管理基本秩序,岗位职务层级辅助调节军官晋升任用次序和领导指挥关系,待遇级别确定军官基本生活待遇,三者主辅分明、各安其位、有机统一。可以理解为,军衔等级为政治待遇基础,岗位职务层级突出工作待遇,待遇级别确定生活待遇。
级别对应待遇,这个待遇包括基本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转业安置的待遇。一个军衔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待遇,确保军官即使无法调衔换岗,也能调整级别,提升各项待遇,引导军官积极向上,主动作为。
三是,以军官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专业技术等级为基准,统筹建立军官等级制度转换的基本对应关系,差异化制定等级转换办法和过渡政策,确保军官等级次序不变、队伍管理秩序不乱、待遇保障水平不降。
02待遇级别制度
①每个军衔等级设置相应幅度的待遇级别区间。
比如,相比指挥管理军官,专业技术大校以上军衔对应设置更加宽幅的待遇级别区间,以此稳定保留高层次人才。
②待遇级别与军衔等级构成一定的对应关系,不捆绑过紧。
比如,不再设置专业技术等级,除待遇级别外,主要通过职称、职务、军衔牵引军官职业发展,形成任职必先评定相应职称、晋衔必须担任相应职务的清晰链路。
③干得好、干得了也可以相应提高待遇。
比如,设立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奖,明确专业技术军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人才特殊津贴、绩效津贴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赋予专业技术军官更多科研创新自主权,落实容错减负要求,促进专业技术军官安心履职尽责、专心备战打仗。
专业技术军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人才特殊津贴、绩效津贴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也就是说,今后部分专业技术军官可以在专业技术领域上突出“绩效”待遇保障。
比如,合理确定各类补充来源军官待遇级别,对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招引进的拔尖人才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以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是对军官任职路径的优待,也要加快推进交流制度体系的构建,让“人才能进得来,也能交流动起来”。
比如,根据军衔等级、待遇级别、服役贡献,差异化设置退役金发放标准,使服役期间的表现与退役后的安置密切挂钩,保证军官服役时间越长、贡献越大、安置越好。突出艰苦边远地区的逐月优待,将军人服役期间在艰苦边远地区实际工作年限累积计算,作为对边远地区军人“逐月”的优待一项。
03军官工资待遇体系
①调整具体待遇政策。
对制定岗位履职能力指标、健全完善岗位任职资格、调整完善岗位津贴体系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实行军官岗位管理制度,是解决军官管理“需求侧”问题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旨在通过进一步深化分类管理、分类建设,加快推进军官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高军官队伍专业化水平。
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第十七条,涉及到军人的工资待遇,有三点明确:
①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和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②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制度。军人按照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③国家建立军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改革完善军人工资自然增资机制,健全基本工资正常增资机制,通过科学规范津贴补贴项目体系、合理确定津贴补贴水平标准、制定差异化的津贴补贴标准 ,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自然增资机制,是官兵所需,也是逐步完善军人工资结构体系的具体体现。
比如,每个级别有一定的差额,如果少校16级的工资低于15级,设定200元-500元的幅度,这样少校第1年到12年,哪怕5年期满了,没有晋升中校,但是只要衔龄增了,工资就可以按时间动态增长,可以理解为军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数字仅做举例使用)
③实行公寓住房和安置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
今后国家采取军队保障、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比如,在住房保上,今后可以发展趋势为统一货币补贴为主,将现有公寓房全部市场化销售,转为住房补贴和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保障。
04军官勋表制度
推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立法,实行军官勋表制度,着力增强军官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勋表作为军人勋赏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载体,对于培育军人职业精神,激发军人荣誉感,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与外军相比,我军勋表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改进和完善我军勋表体系势在必行。
比如,勋表是勋章、奖章、徽章和资历章的综合表征。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勋表都由级别略章、年度略章、立功略章和服役略章四部分构成。级别略章表示军人现实所处的职位和级别,年度略章反映军人的服役年限,立功略章反映军人服役期间所立军功的等级和次数,服役略章表明军人所服役的军兵种和受训情况。
我军目前采用的级别资历章,仅由级别略章和年度略章组成,涵盖了国际通行的四项勋表内容中的两项,因此只能实现勋表的部分功能。
改进我军现有勋表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国家、军队等多种类、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增强勋表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使勋表体系构建与国家和军队的奖励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军人荣誉得到整个社会的公认。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
改革打的是“组合拳”,更能发挥各项政策之间的耦合效益,形成一个严谨细致、覆盖完整的政策,军官待遇保障制度体系,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