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国并非始于当上CEO赢取白富美的梦想,而仅仅是对枪花乐队的热爱
当小编看到这篇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大牛气息的文章时,第一直觉是大牛出国绝对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但细细一看,发觉大牛其实和你我并无二致,出国的动机千千万,渺小的伟大的都在我们之中,不过实现的过程中都需要同样的努力。也许此文,正是我们留学党的一个缩影。
请允许我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我姓刘名超然,90年生于北京,小学时被父母逼着学了个剑桥英语,初中时喜欢上了欧美摇滚乐,尤其对枪与玫瑰乐队(Guns N’ Roses)情有独钟,捎带手背了不少歌词,意外惊喜是,这几个因素一结合,英语成绩噌噌上涨,后来高中逐渐意识到歌词对于增加词汇量和培养语感的作用已经进入瓶颈期,于是开始大量阅读文章,全是跟枪与玫瑰乐队有关的,几乎每天都在国外歌迷论坛上泡上一阵,搜寻各种资源信息。
之后报考了中国传媒大学的英语播音专业。大学四年时光荏苒,前两年一直无忧无虑,大二下学期才发现周围同学已经对未来有了规划,于是在同学怂恿下脑子一热报了个某厨师学校的GRE课程,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心里是存在着出国留学情结的,而且似乎真的有可能实现——喜欢枪与玫瑰这么久,总该争取去看看现场嘛。没错,动机就是这么单纯。
为了实现这个纯粹的心愿,我从2010年7月起,像其他同龄人一样开始了GRE备考。实际上当时对出国留学的目的还没有任何清晰的想法,心里想的是能去就行,但后来觉得毕竟花费不菲,还是努把力,去个好点的学校吧。最后我将心仪学校定为南加州大学。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枪与玫瑰乐队就是在洛杉矶发迹的,南加州大学正好地处洛城,好歹也排名前30,是个不错的文科及媒体类学校,跟我专业很对口,而且并非唾手可得但也不是高攀不起,所以非常值得为之努力一回。
确定好目标后,备考也有了动力,但很快就遭受当头一棒:我闭关修炼了仨月,之后参加了十月的GRE考试,悲剧地遇上了低概率事件,那就是题目出错,考完试之后彻底泄了气,但之后重拾毅力,硬着头皮重新翻开《要你命3000》,参加了十一月的重考,最终成绩1420,经过多方打听,似乎够用。
随后需要搞定的是托福。我参加的是2011年4月9号的考试,在此之前根本无心备考,心想干脆裸考一回看看成绩如何吧,于是就真的这么做了。考试之前我只知道需要考听说读写,考试期间每个部分的概况介绍都需要仔细阅读,整个考试仍然是在心惊胆战的摸索状态下进行的。最后分数112(29+27+28+28),满意收手。
2011年8月开始准备申请,过程乏善可陈,不多赘言。选择公共关系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本科英语专业的选择有限,再有就是南加大的公关专业全美排名很可观,大部分机构都给出了全美前五的好名次,有的甚至给了第一。2012年3月27日,收到了南加大的录取通知,当时我正在理发,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2012年9月,研究生学习生涯开始,最大的感触就是,洛杉矶的韩餐还确实挺好吃的……跑题了,其实我想说的是,为啥老师和同学说话都如此之快。虽然听懂98%以上不成问题,但消化如此多的信息则是另一回事了,强迫症促使我试图把那剩下的2%也听懂加消化,为此我确实付出了不少努力。忘了讲背后的原因,其实是这样的,我到了美国之后了解了一下本专业的就业行情,发现找工作的前景是比较让人绝望的,不是找不到,而是找到的基本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八成解决不了签证问题。再考虑到其他方面因素(比如父母、国内朋友圈等等),我基本上是刚到美国就决定了回国工作的打算。但是,南加大的录取通知书真的是在自习室(后来我受不了抢座,转战咖啡厅)拼了日日夜夜才赢来的,糊弄过去虽不难,但良心上过不去,如何才能充分利用呢?
我大四那年觉得既然闲来无事,不如找个工作挣点钱,于是给某厨师学校投了简历,顺利成为VIP部门的教师,负责一对一托福教学。这半年多的经历还挺愉快,我后来就心想,干脆把这两年当成继续提高英语水平的好机会得了,一方面能了解公共关系这一行业的门道,另一方面还能提高英语水平,虽然不知道今后是否还会从事英语教学的工作,但至少不会是在浪费时间。
于是这两年我把大量时间都用在提高听力、口语、阅读、写作水平上了:每次阅读作业都是积累用词、句式的机会;每次课堂都是观察美国同学如何发言,提高自己组织语言能力的机会;每次课堂作业都是一次作文练习。抱着这样的心态,两年之后英语确实较之前有了更多提高,对此甚是满意。
我一直对公关的课程有些偏见,那就是其实大部分非技术活都比较常识,那几门专业课的重复率很高。但真正高端有难度的课我又没太大兴趣,心想不如选几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于是我估计是成了我们班里选课花样最多的学生之一:19世纪美洲奴隶制历史、音乐产业唱片发行、调查式写作、新闻传媒法……本来还报了一个宗教事务报道课,但因为时间冲突只好忍痛退掉。
这些真正令我感兴趣的课使我受益匪浅,不仅丰富了不同领域的知识,而且还帮助我克服了重重心理障碍:我是写作和历史这俩班级里唯一一名中国学生,在大部分中国学生唯恐避之不及的写作课和浑身不自在的全美国同学班级环境下,我硬着头皮逆流而上,完成了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个个挑战。
举个例子,研二下学期的奴隶制历史课有着法律方面的侧重,最后的结课论文是一篇3000词以上的分析文章,要求是选定一件美国最高法院官司,通过查阅并引用大量最高法院的卷宗文档以及19世纪的报纸文献说明该案件对于种族解放的意义。这样的要求是我从未遇到过的,何况是个全新的知识领域,但历史老师十几次认真帮我开拓论文的创作思路,外加每周两次的课堂讨论上同学之间的相互鼓励,让我对眼前的困难有了征服的动力。最后的结课论文获得了老师的好评,以A的好成绩几乎完美地为两年的留学经历做了收尾。
话说回来,我来美国最初的单纯动机实现地怎么样了呢?答案是非常好,出乎意料地好。我不仅在洛杉矶、拉斯维加斯两地看了总共四次枪与玫瑰乐队的现场演出,还跟他们乐队绝大部分的前成员以及现成员(简单总结一句就是:除了乐队主唱,他们的核心成员在过去30年里基本上全换了一遍)见了面,聊了天,握了手,签了名,合了影,可以说是满足了一个追星族的所有幻想。而且还不仅如此,我利用课余时间翻译了他们乐队贝斯手达夫·麦卡甘(Duff McKagan)的自传,因为这事还跟达夫本人混了个面熟,目前正在为此书谈出版事宜,也许今后仍有机会接触。
两年过后,我仍然认为留学美国是我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因为这里有太多太多在国内高等学府无法复制的人生经历。在美国期间,我对造物论和进化论之争这一领域产生了浓厚兴趣,拜读了不少学者的著作,借助畅通无阻的网络(你懂的)看了大量纪录片、采访,其中包括英国生物学家,也是著名无神论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很多作品。就在我为只能与大师停留在神交层面感到不甚过瘾的时候,道金斯空降南加大开讲座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我也很幸运地拿到了一张现场票,活动结束后还得以与道爷简单交谈并签名留念。
类似的高端讲座机会在美国校园比比皆是,来的全都是国际上的顶级学者和各类商政名流。身处洛杉矶这个娱乐产业的风水宝地,除了枪与玫瑰乐队的这帮队员之外,我还在各种场合几乎见全了我过去十年以来喜爱的所有曾经以为遥不可及的摇滚明星及乐手,包括林肯公园(Linkin Park)、金属(Metallica)、奥兹·奥斯博恩(Ozzy Osbourne)……不胜枚举;此外,本科时我还对美国脱口秀产生了兴趣(其实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就是这个话题),在洛杉矶期间,还得以有幸一睹Conan O’Brien、Jimmy Kimmel、Bill Mahr、Jay Leno这几位脱口秀大咖的真面目,还顺便见了小布什总统等各路名人政要。而学校的生活也是精彩纷呈,两年以来认识了大批优秀朋友,其中包括经常跟我打使命召唤到凌晨4点长相酷似李代沫的好哥们,一起切磋乒乓球技艺只爱吃墨西哥菜的美国同学,每天晚上坐着Uber出租车在觅食路上跟各国司机神侃的好基友等等……
还记得第一次自己夜里独自走在好莱坞的日落大道,看着过去十年以来从各类渠道耳濡目染的街道名、摇滚酒吧名出现在眼前时,那种既陌生又熟悉的兴奋感真的是难以用文字描述,只会一脸满足地对着WhiskeyA Gogo酒吧的招牌呵呵傻笑。很庆幸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当初单纯的小爱好在经过近十年的升华后,最终为我带来了如此丰富的收获,我感激不尽,最后只想说一句:还好当初没逃掉太多剑桥英语课。
看完大牛的留美经历,想必大家对美国生活有着更多期待,那么美国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回复[ 别样 ]查看吧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懂了规矩这句话对于我们留学党就不是定律了,回复[ 规矩 ]查看让自己在国外混得更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