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民 | 王茂荫的政治思想 2(徽学研究)
绥靖地方 稳定社定
身在京城为官的王茂荫,无时无刻不关注着地方。大凡地方上的不安定因素,他都不轻易放过,他会利用言官身份,及时写成奏章,向封建政权最高统治者反映。他深知社会不稳定,流寇盗贼祸害乡里,闹得社会不安宁不和谐,最终遭殃的总是平民百姓。他处理任何事情,总是以“无累于民”与“有益于国”为双重标准。他的绥靖地方的社会固基思想,很是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 推崇节烈,为地方为社会树立表率。
在封建社会里,特别是在元、明两朝,很是鼓励妇女殉烈守节,清代更是重视寡妇守节抚孤侍奉公婆,对她们的表彰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徽州为“程朱阙里”,历朝历代的节妇烈女特别多。王茂荫的祖母方太夫人,二十八岁守寡,六十岁受旌表,八十岁建坊,是徽州历史上史不绝书的有名节妇节母。道光二十三年(1843),王茂荫丁祖母忧在籍期间,在父亲和口述下,他濡泪和墨,以父亲的口气将祖母抚孤守寡的感人事迹写成二千余字的《旌表节孝覃恩貤封太宜人显妣方太宜人行略》,回京后又请名儒李宗昉为祖母作传,请当时有名画家戴熙、蔡锦泉同绘《贞松慈竹图》,一时名流题咏,竟成巨册,后有《节孝录》之刻。王茂荫决不仅仅是在为自己的祖母立传,更重要的是为一位伟大的母亲树立光辉不朽的形象。在为祖母守孝期间,他还将歙县志自唐代以来共计八千余名孝贞节烈妇女,详细汇总,报送清廷旌表。道光二十八年(1848),为父亲守孝期间,他又在原籍会同邑绅,为那些虽得旌表但尚未造祠建坊者,造祠建坊。王茂荫由正四品太常寺少卿补授从三名太仆寺卿的咸丰三年六月初二日,咸丰皇帝召见他时问他“在家几年?做过什么事?”,王茂荫回答了上述旌表建坊事宜。
第二, 主张将兴利除弊作为地方为政大事。
道光二十二年(1848年),王茂荫丁父忧在籍,对歙县经济社会状况作了调查,写出《歙邑利弊各事宜》一文,该文总共列了十六条,前十条讲当时当地社会弊端,后六条专讲当地经济状况。前十条是:“请保富民”、“请恤商民”、“请拿讼棍”、“请拿土棍”、“请革颓风”、“请严捕各乡盗贼”、“请严禁残害厝坟”、“请严禁尾滩拦索”、“请照例以办命案”、“请用猛以警顽梗”后后六条为“粮房户房征收册籍与板串宜清查”、“税书宜饬按年造办推收进册”、“粮差包甲使费之弊宜除”、“欠粮宜先惩稍多之户”、“板串之费宜减”、“契之费宜减”。
王茂荫将当时当地社会弊端总结为:书吏讼棍陷害地方富民;商人在家老小遭地方书吏讼棍栽脏陷害;讼棍结交吏役播弄是非;土棍扰害乡里;颓风严重;土贼与讼棍勾结;毁厝盗坟;于河道拦船勒索;由于地方官办案不就例,民轻犯法,命案无数;乡民群而哗哄。王茂荫认为这些地方弊端应当革除。如何革除?王茂荫认为总体应以“抚”字为宜。
后六条中,王茂荫指出了歙县地方经济的种种弊端:书吏侵吞浮银;一些地方权势者买卖税书以多方需索;粮差包甲需索使费;多粮户带头逃避纳粮;吏胥私加板串之费,取民脂膏;税契较重,造成隐而不税之风等。如何革除这些弊端,王茂荫认为只有采用“催科”的办法,所谓“催”,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反复催缴,直至“利归于上”。
纵观《歙邑利弊各事宜》全文,我们不难领会到,在王茂荫看来,他并不主张用“刑威”的办法来解决经济问题,除非万不得已,他认为按经济运行本身的办法来解决经济问题,比较稳妥;即便施用刑威,也是要区别对待,首恶必办,胁从不问。
第三, 主张“剿匪”要“趁初起”,以免“酿成巨患”。
捻军,是与太平天国同时期活跃于长江以北皖、苏、鲁、豫四省部分地区的反清农民武装。“捻”,本为淮北方言,意为“一股一伙”。捻军起于“捻子”。咸丰初年(1851),皖北、豫南一带有游民揑纸,将油脂点燃、烧油捻纸以“作法”,于节日期间聚众表演,声称为人驱赶灾难,以从中牟利,后来也有恐吓取财勒索而与盗贼无异的行为,所谓“居者为民,出者为捻”,清朝官方称之为“捻匪”。咸丰二年,皖北大旱,入捻农民增多,亳州人张洛(乐)行等结捻聚众攻占河南永城,后在雉河集(今安徽涡阳)歃血为盟,推张洛行为盟主,起义抗清。咸丰三年春,太平军连克武汉、安庆、江宁,皖北捻党纷纷响应,以至太平军北伐时,捻军从分散斗争趋于联合作仗。王茂荫从一开始就看到“捻匪四起”,与太平军“勾结而弭患”,对清政权构成严重威胁的趋势,咸丰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上《请速剿捻匪折》,他在奏折中说:
“伏读本月十五日抄,见豫抚陆应谷因安徽宿州、蒙城、亳、寿等处捻匪四起,临淮之磨盘山聚集多名,肆行劫掠,奏请调兵防堵。窃思皖省庐、凤等处,民气素称强悍,匪徒聚集多人,往往扰害村镇。上年虽经该督抚奏请委员严拿惩办,而未经拿办者正多。所聚或千余人,或数百人,平时劫掠,肆行无忌。近闻粵匪窜扰,安庆、江宁先后失守,自更毫无畏惮。若不乘其初起,急行剿除,则盘踞日久,勾结愈多,必致酿成巨患。况庐、凤界连豫省,接壤淮、徐,现值筹防粤匪之时,非先将此数捻匪剿除净尽,万一粵匪潜行勾结,更为心腹之忧。且河南捻匪素多,难保不闻风而起,豫省、淮、徐防堵,正不可恃。”[20]
咸丰三年八月十七日,王茂荫接到家信,得知同年 “七月初九日,有杭州信足五人,带洋钱信物三担,于午未间行过昱岭关里许,突见山林中跳出匪徒十余人,持刀截阻,刀伤二人,将担劫去。该信足等奔十余里,至老竹岭脚村庄,鸣保喊救。该村邀集多人,寻踪追捕。当日傍晚,即于穷崖绝壑中,拿获匪徒六人。次日早间,该处附近百丈崖下,有匪二人,一已跌毙,一伤而未毙,逃往昌化之都亭。地方当时将拿获六人,送县究办。供出此案共十三人,党与共有二十余人,多系邻近县匪徒。现来三十余人,分为两班,一班在昌化临安县地方,一班在昱岭左近地方,均做小本营生,使人不疑。”[21]为此他谏议“趁此初起”,将此股土匪一网打尽。为了“清匪之源”,他提出三策:一是“贵用土人”,因为土人情况熟,较官兵更易捉拿小股土匪;二是发布谕旨,“重立赏格”,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赏钱之支出大大少于动用官兵开支的费用;三是在查清匪党人员后,责令匪徒所在居住地方之祠族立限交人。在《请饬拿办昱蛉关等处土匪折》中,王茂荫并且指出及时拿办了昱岭等处土匪,不但可以安靖歙县和浙江交界地方,而且还起到防止“逆匪勾结”(即与太平军联合)的作用,可见王茂荫的考虑决不单单是拿办土匪,还有深谋远虑。
咸丰四年十二月初四日,王茂荫在《论贵州土匪情事折》中,再次申明了处理匪乱内患必须趁早的思想,他说:“伏思现在畿辅未清,三江未靖,何能筹饷调兵,远顾黔省。然该省界连西粤,粤匪方张,必将连结,若不早灭,亦且蔓延。该省地瘠民贫,兵单饷乏,众所共见,办诚非易。然果先得能办之人,亦必有可办之法。闻桐梓贼初起时,不及千人,过鸡喉关约四五千人,近在雷台山约万余人,分扰绥阳者四千人,往黔西者千余人。此见办理贵速,方免蔓延之验。”[22]
第四,军兴时期要宽贷胁从,法外施仁。
王茂荫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在上给皇上的奏折中,将太平天国兵士一律蔑称为“逆贼”、“贼”或“匪”,这是很自然的,不难理解的。他一再呼吁被太平军追获或威胁奴役的人如果逃脱出来,清军官兵和清廷有关部门一定要予以宽贷矜恤,切不可再予以治罪。他解释说:“所以胁从者,盖被胁而久经从贼之人也”,对这样的人,理应“特施法外之仁”。咸丰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他在上给咸丰的《请宽贷贼中逃出难民折》中分析说:那些“不甘从逆,乘间即逃”的难民,“其意中知有国家,知有王法,已可宽贷。若复律以谋叛入伙,是使遇贼被胁之难民,更无可还之路也;是使现在贼营之难民,益坚从贼之心也。”[23]这一奏章,没有得到咸丰谕批,他“中心惶迫,夙夜难安”,八天以后,再上《再请宽贷胁从以信恩旨折》。他上奏咸丰说:
伏念贼营胁从难民,本年自正月以来,迭奉恩旨,许以自拔来。归,均从宽贷。今遇贼中被胁逃回之人,复拿交刑部治罪,是使恩旨不信于天下矣。夫信,国之宝也,民无信不立。圣人虽至去食去兵,而终不敢去信。以皇上之圣明,岂不知此![24]
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个思想家,王茂荫政策策略意识极强。他认为宽贷一二个从太平军营中胁从的难民,虽然是件小事,但它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释一二人之事虽小,而所关甚大”[25])。
第五,主张旌表死难士民,以彰义烈而励人心。
咸丰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身任太仆寺卿的王茂荫,鉴于清军与太平军连续作战已有三年,地方文武官员及百姓死伤较多,不少被害较烈,专门给咸丰上疏《殉难士民请旌折》。该折说:“凡被难地方,士庶人等或负义不屈而致残,或被胁不从而遭害,甚或全家罹难,阖室自焚。虽智愚贵贱之不同,实节义忠贞之无愧,此固国家厚泽深仁之所致,要亦下民敷天率土之真忱。我国家劝善褒良,凡平日节妇义民,无不仰叨钦奖,则此时忠魂毅魄,尤宜上荷旌扬。臣闻向来各省死难士民,恩许建祠合祀,其被害最烈者,或从优另予封表。”[26]凡“于遇贼死节之士民妇女等,有姓氏可查者,悉查明题请旌表,准予祠祀;实系无姓氏可查者,则统书难民总牌社会祔祀;其中或有蹈节最著、被害尤烈者,另行优请旌恤之处,出自逾格天恩。俾守义不渝者,皆沐褒嘉之典,斯闻风知感者,咸深激励之心,则众志可以成城,而群丑无难殄灭矣。”[27]。
对王茂荫的这一疏请,咸丰皇帝作了好长一段谕批,“准其奏明,请旨分别赐恤”。中国建君主制几千年,乡村社会比较看重名节,正如有关学者所言,这实质是“大多数成员尊重和顺从君王本位的心态和意向”[28]
为旌表皖省死难士民,王茂荫于咸丰年间著有《皖省褒忠录》。(连载完)
(2021年10月1日修订于徽州公馆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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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茂荫《家训和遗言》。
[2] 王铭诏王铭慎《显考子怀府君行状》,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附录》第二〇二页。
[3] 同治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王茂荫在籍去世后,王氏后人请署两江总督李鸿章代递王氏遗折,同年七月三十日奉上谕:“李鸿章奏侍郎在籍病故,并代递遗折等语,前任吏部右侍郎王茂荫,由部曹历任谏垣,荐跻卿贰,廉静寡营,遇事敢言,忠爱出于至性。于同治二年,在山西差次闻讣,丁忧回籍,方冀服阕来京,重资倚畀,兹闻溘逝,轸惜殊深。王茂荫着加恩照待郎例赐恤,任内一切处分,悉于开复,应得恤典,署该衙门察例具奏。钦此。”(见王铭诏王铭慎《显考子怀府君行状》,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附录》第一八五页)。
[4] 曹天生点校整理版《王茂荫集》,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211页。
[5] 王茂荫《请暂缓临幸御园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八》第一二九页。
[6] 王茂荫《请暂缓临幸御园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八》第一三〇页。
[7] 易佩绅《易佩绅序》,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附录》第二一〇页
[8] 王茂荫《时事危迫请修省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八》第一三六至一三七页。
[9] 吴大廷《阮陵吴大廷序》,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附录》第二〇七页。
[10] 吴大廷《阮陵吴大廷序》,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附录》第二〇七页。
[11] 光绪巳亥七月重装《顾先生祠会祭题名第一卷子》(吴郁生敬题签)。
[12] 祁寯藻《?3?7?3?0亭集》卷十七《古今体诗七十三首已未》,见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三晋出版社2011年2月版《祁寯藻集》第2册第468页;
[13] 王茂荫《请酌量变通钱法片》,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九》第一四五页。
[14] 王茂荫《请密筹防备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九》第一四五至一四六页。
[15] 王茂荫《条陈夷警事宜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九》第一四八页。
[16] 王茂荫《条陈夷警事宜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九》第一四八页。
[17] 王茂荫《请刊发〈海国图志〉并论求人才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九》第一五一页。
[18] 王茂荫《和约不可改字片》,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十》第一六十二页。
[19] 王茂荫《和约不可改字片》,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十》第一六十二页。
[20] 王茂荫《请速剿捻匪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三》第四五页。
[21] 王茂荫《请饬拿办昱岭关等处土匪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五》第七二页。
[22] 王茂荫《论贵州土匪情事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八》第一二一页。
[23] 王茂荫《请宽贷贼中逃出难民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四》第六四页。
[24] 王茂荫《再请宽贷胁从以信恩旨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四》第六七页。
[25] 王茂荫《再请宽贷胁从以信恩旨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四》第六九页。
[26] 王茂荫《殉难士民请旌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五》第八六页。
[27] 王茂荫《殉难士民请旌折》,1991年黄山书社点校本《王侍郎奏议·卷五》第八六至八七页。
[28] 程歗《晚清乡土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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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荫的人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