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干弱,官杀和财星食伤强旺,需要印生或比劫扶助才能趋向中和
扶抑
1. 日干弱,需要印生或比劫扶助才能趋向中和,称为扶。
日干弱,到底是用印还是用比劫呢?这必须视其具体的情况而定。
(1)日干弱,官杀强旺。
这种情况下比劫必弱,如果取比劫助身,虽可同仇敌性,抵御官杀,但毕竟是两种五行交战,双方耗力;遇岁运比劫力量强大,帮扶日主尚可立住脚跟,如果比劫力量不足,先自败下阵来,对日干的帮扶就力不从心。官杀是生印的,印又生身,所以,如果取印为用,就可化官杀生身,在削减官杀之力的同时又增强了日主的力量,实际上就是把官杀的力量通过印星转移部分给了日主,使日主由弱趋向中和。用比劫为强攻,双方耗力,用印星为智取,化敌为友,五行流通。孙子兵法云:“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所以如果有印星就首取印为用。实在无印,也就只有取比劫为用了。
例一:戊戌已未癸亥庚申
此造土众又当令,日干虽坐下亥水,又得金生,毕竟土太过,金不能化尽官杀,所以日干仍弱。失令之水,非当令之土的对手,只宜用印化官杀生身,水为喜神调候助身。未月土燥,不宜在岁运中再逢火土。
例二:乙已辛巴辛未庚寅
日干坐下燥土,地支皆藏火,火当令又得木生更旺,已中虽藏庚金,但被旺火克住,虽有若无。如此天干虽透三金,毕竟虚浮,日主身弱。取比劫与官星对抗,似仇人相见,“弱金逢火,必见销熔”,故强攻断不可取,幸日主坐下未土,四支又皆藏土,尚可通关,故取印为用。
例三:乙卯癸未已卯已已未
土虽当令,但被三木围克,日主虽得时而不强,未土被制,难助日主,唯时柱己已比印尚可扶身,且未月为季夏,火的余焰犹存,已火化木之力亦不弱,故宜取已火为用,土为喜神。
这里需注意一个问题——当印星太弱,而比劫稍有力时,应取比劫为用而不能取印星为用,因为印太弱则不受官杀之生,也无力生身,起不到通关作用,这时官杀越过印星照样克伐日主。所以,只能当岁运逢强有力的印星才能取之为用。
例四:癸丑丙辰癸未癸丑
土强水弱,但丑辰为湿土,皆藏水,且年时干透癸,虽弱但有弱根可用,而丑中虽也藏辛金,但毕竟有众土埋金之嫌,力量不及癸水,故在原局首取癸水为用,辛金为喜神。
若原局印星、比劫都极弱,为原局用神不得力,则只有靠岁运喜用神运弥补。
(2) 日干弱,财星强旺。
财强旺必克印,印弱生身不力,宜取比劫抑财助身,既克制了财的力量,使其耗身之力削减,又与日结党,增强日主之力,但若无比劫或比劫弱而印星较强,也只有取印为用,生身耗财,苦撑一下。
例一:戊戌乙丑甲辰丁卯日主身弱,财星强旺,若取辰丑之中所藏癸水生身,则因土是水的头号克星,土的力量太强而使癸水难以出头,水土相战水必败,难以生身,而甲木通根时支,又盘根在辰土,且有月干乙木紧贴,取乙、卵木足可帮身胜财。
例二:己丑戊辰甲辰丁卯财太过,但日主在辰月有余气,甲木可盘根于辰,所以只是身弱而非从财格。如果取辰中乙木劫财帮身为用,总嫌土众太旺,使乙木盘曲难伸。只能取时支卯木护身胜财。
(3) 日干弱,食伤强旺。
病在食伤,印为食伤的克星,又可生身,所以首先考虑取印为用;若无印星或印太弱,则只能取比劫,也可助身抗泄。
例一:乾造:乙亥己丑辛亥丁酉
大运戊子(1999年2月至2009年2月)与全局亥子丑三会水局,食伤当旺泄身过重,食伤为忌神,取印星比劫为喜用神。
2000年庚辰,干支皆为喜用;2003-2006年(癸未、甲申、乙酉、丙戌),流年支皆为喜用神。断其此几年有利命主成长,家中运气一年比一年好。
2001年辛已、2002年千午,全局构成已亥冲、子午冲,导致水火交战。故断其情绪波动大,病灾多。
2007年丁亥,全局三亥自刑,加强亥子丑三会水局之力,泄身过重,导致水多木漂。乙木财星代表父亲,故断其家中有破财、父亲有血光之灾或患病手术。
2008年戊子,桃花与伤官同宫,泄身过重,断其会因感情萌芽导致心情忧虑而影响学习。
例二:已丑庚午丙子戊戌
日主虽当令,所嫌被众土泄身太过,旺而不强,本应取木制土生身,但四柱无木可取,只好以午火为用,岁运遇有力之木可为喜神。
2.日干强,需要官杀克或食伤泄、财星耗,使日干趋向中和,这种克泄耗的方法就是抑。
什么情况下取官杀,什么情况下取食伤或财星呢?也要对症下药
(1)日干强,印星(有气但不很强)为病。
财星最能制印,财又能耗身,故首取财星为用;若无财星或财星太弱,则可取食伤为用,泄身耗印。官杀本可制身,但因官杀生印,当日干强、印星众时官杀则相对较弱,官杀要制身,必须先越过印星之关,而印对日干起化杀生身的作用,反而使日主更强,所以,这种情况是不能取官杀为用的官杀反为忌神。只有当官杀强旺到了“官杀多而埋印”的程度时,官杀才可越过印星而克制日主,但命局在能够埋住众印的情况下日主就不一定身强了,也未必需要取官杀为用。
例如:乙巳乙酉乙亥乙酉
西月金旺,年月已西半合,正谓火炼秋金,金旺木死,似乎日主身弱;不料天干四木一气,更妙日支亥水,既藏乙木之根,又吸纳两金之气,通金木之关,日主由弱变强。身强在官杀、伤
食、财星中找用神。若取官杀,有水通关生身,不宜;若取已中戊土财星,因其太弱起不了作用;已为火的本气,可泄身耗印,故取已火为用,乃最佳选择。
(2) 日干、印星两强。
这种情况又需区别:四柱只有日主比劫和印星两种五行,或虽有第三种五行,却被合会成与日主或印星相同之局,前者称为两行成象格,后者称为两气成象格,属于特殊格局。取用宜顺其气势,不可触犯旺神。
例如:己酉辛未庚戌庚辰
土金一气,身印两强,若按普通格局之常规,首取财星制印耗身。命局未、辰之中皆藏乙木正财,似可取用。不知以财制印,印太强旺而财太衰弱(处月建墓地),土重木折,以财耗身更是“木弱逢金,必为砍折”;原局本来土金相生,并无争战之弊,现用财反致木土混战,金木混战,破坏了原局和顺之势。混战的结果,只能惹发土金之旺气,身强被激,无处发泄,必生无妄之灾。所以绝不可取财为用。既然土金一气,势不可逆,则顺其气势,取土金为用。此造为两行成象格,这种格局,一般情况下忌财星,但当财星力量强大,可抗金克时,则又不忌;其最忌财星虚浮,力量较弱时,则造成众兄劫财,便为破格。
(3) 日干强,比劫强。
比劫为病,官杀为首选用神,可制比劫抑强身;若无官杀或官杀太弱,则可取伤食、财星,以泄耗比劫和日主。
例如:癸丑甲子癸卯癸亥
亥子丑会水局成化,干支一片汪洋之水,日主极强。若取官杀制身,抑其强旺之势,必致水土交战,且丑与亥子会局,土无可倚;局中虽有水多木漂之嫌,幸甲木通根处相地,可取之为用,以泄身吐秀。岁运逢伤食,用神得助而发用。原局取财则水火交战,现原局无财,不予考虑。故此造用伤食而忌财官虚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