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必知的20条民法典常识干货,赶紧收藏,不然会吃哑巴亏

2021-08-14 20:41·三好律师

1. 婆婆不帮你看孩子,儿媳妇可以不赡养婆婆

2. 女婿拒绝养岳父岳母,并不违法,没有这种权利和义务

3. 嫁出去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4.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可以不用给

5. 离婚冲动了,想后悔,30天内可以撤回

6. 父债子还、夫债妻还都是不合法的

7. 无论两个人同居多长时间,只要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都不算夫妻,仍然属于同居

8. 婚内出轨、对婚姻不忠诚的一方,需要赔偿

9. 分居满两年以上,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10. 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离不掉的婚姻

11. 假如一方没给孩子抚养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外一方无权阻止

12.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13. 冒充有钱人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

14. 不是所有父母,都能要求子女给赡养费

15. 小三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将涉嫌重婚罪,可能被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6. 妻子有权向小三追回所有财产

17.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18. 夫妻双方离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将随母亲一起生活,8周岁以上的子女跟随父亲还是母亲,主要看孩子的个人意愿

19. 结婚以后,如果对方不肯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可以向对方要一个居住权。房子卖了,你仍然有权利继续居住

20. 婚后发现对方有重大疾病,不必办理离婚,可以申请撤销这段婚姻无效,相当于你从来没有结过这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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