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五月花号
1620年11月,五月花号满载102名乘客到达北美洲,船上有50个男人、19个女人和33名小孩子。
和后来的神话演绎不一样,这些人其实是被忽悠过来的。
他们本来是要逃难去荷兰,后来听信了伦敦公司——也就是英国国王特许的北美洲殖民地管理机构,类似后来殖民亚洲的东印度公司——的虚假宣传,头脑一热就往大西洋里开。
他们中有41个受英国国内宗教压迫的清教徒,后来他们被美国人称为朝圣者或朝圣先辈(Pilgrim Fathers);
另外是14个契约奴,剩下的是工匠 、渔民、贫苦农民,他们被称为陌生人(strangers,首字母连个大写都没有)。
在那个年头,坐帆船横跨大西洋基本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比他们稍早一批从荷兰出发的人就是遭遇海难,船上一百三十人全部葬身海底。
《风浪中的五月花号》
画家还给整了一圈圣光,很会来事
明知道危险,这群人为什么还要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远涉重洋,去一片完全陌生的蛮荒大陆呢?
因为他们在英国已经活不下去了。
当时正是新兴资本主义开始和封建制度发生激烈碰撞的时代。
朝圣者们是因为一波资产阶级宗教改革改猛了,被新上台的詹姆斯一世视为王权威胁,三两下就给镇压,再不走脑袋和信仰就只能选一个。
陌生人们是因为被羊赶跑了——圈地运动已经轰轰烈烈开始了一个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羊毛剪子正在疯狂咔嚓所有挡路的人和东西。
一面是凶神恶煞的封建王朝,一面是如狼似虎的资产阶级,手无寸铁的平民谁也惹不起,只能破产,接受残酷剥削。
这个时候,迫切需要人力进行海外拓荒的各类殖民公司就出现了,它们开出各种天花乱坠的条件,仿佛新大陆是一片流着牛奶和蜂蜜的天堂。
五月花号的乘客们就是这样,在转船的时候遇到了在码头招人的伦敦公司,然后转头前往美洲的。
既然左右都是等死,还不如去新大陆碰碰运气。
船在海上漂了66天,有惊无险来到了美洲,除了一个陌生人掉进海里,其他人总算活了过来,加上又有一个婴儿出生,居然实现了102人出海、102人靠岸的奇迹。
不过大家并没有太高兴,因为朝圣者们和陌生人们很快爆发了内讧。
这里就牵扯出一个奇怪而深刻的问题:
在五月花号到来之前很久的1607年,英国派出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船队就已经成功登陆北美,并建立了第一个殖民点、以国王命名的詹姆斯敦。
为什么美国人不把这个作为国家起点,而是选择五月花号呢?
美国历史书的解释是,因为五月花号上缔结了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是民主自治的起源象征。
这个解释属于通俗解释,主要是政治宣传性质,对于《五月花号公约》的真实历史地位,美国史学界和法学界是普遍质疑的。
因为公约的订立初衷,就是为了平息船上的内讧。
什么内讧?
朝圣者们认为既然是和伦敦公司签的合同,理应遵守詹姆斯敦的成例,接受国王任命的总督的统治,反正合同约定他们在新大陆可以保留信仰。
陌生人们则认为,自己就是因为被压迫到受不了才跑出来的,打死都不会去詹姆斯敦接受严苛的强制劳动和军事化管理。
而且关键是,五月花号停靠的地点是在马萨诸塞,偏离了伦敦公司管辖的弗吉尼亚,伦敦公司在这里没有管辖权,所以自己已经无须履行作废的合同。
这个理由很充分也很耍赖。
充分是因为国王签署的殖民地许可证确实规定不能超出授权范围,耍赖是因为按照道义,他们不管在哪里登陆,都应该主动去寻找詹姆斯敦。
后来美国人就把这种精神传承了下来,遵守合同,但合同里绝对设有自己随时可以耍赖的条款。
对此,前往台湾的蒋校长最有发言权。
扯远了,说回五月花号。
船上双方僵持不下,开始日益躁动,朝圣者们的领袖威廉·布拉德福德(William Bradford)一看都快打起来了,只能想办法妥协。
因为船舱外就是一片蛮荒大陆,团结一心都不一定能活得下来,再内讧的话分分钟就全挂在这里。
于是老布提出订立公约,要求这些有技能的陌生人加入团队,大家一起荒野求生,作为条件,他向他们承诺绝不会未经允许就命令他们。
口说无凭,大家决定写下来,于是才有了这份公约。
这个过程详细记录在布拉德福德的《普利茅斯种植园史》(《History of Plymouth Plantation, 1620-1647》)。
但凡当时不是弹尽粮绝,或者没有遭遇风浪、能直接开到詹姆斯敦,压根就不会有这个公约出现。
这是公约重要性备受学术质疑的第一方面,偶然性。
第二方面,内容。
时至今日,还有些公知在吹捧这份公约开创了民主政体,甚至还有说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君权神授、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的:
但凡有半颗花生米,这些人都不至于喝成这样。
我们来看原文,总共就四句话。
开篇第一句就强调了顺从上帝和国王: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In the name of god,Amen.We,whose names are underwritten,the Loyal Subjects of our dread Sovereign Lord King James,by the Grace of God,of Great Britain,France, and Ireland,King,Defender of the Faith,&c.
第二句还是强调上帝和国王: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
Having undertaken, for the Glory of God, and advancement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nd the honor of our King and Country, a voyage to plant the first colony in the Northern parts of Virginia.
公知们是从哪里看出来这是在否定君权神授的?
第三句,宣布成立团体,抱团生存。
特此,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结为公民团体。
Do by these presents, solemnly and mutually,in the presence of God,and one another,covenant and combine ourselves together into a civil body politic.
第四句,宣誓遵守承诺。
为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一应公正和平等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与公职,我们全体保证遵守与服从。
For our better ordering,and preservation and furtherance of the ends aforesaid;and by virtue hereof to enact,constitute, and frame,such just and equal laws,ordinances,acts,constitutions,and offices,from time to time,as shall be thought most meet and convenient for the general good of the colony;unto which we promise all due submission and obedience.
然后没了。
《五月花号公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它通过全员同意的形式,第一次直接在个人之间订立契约,直接赋予团体管理者权力。
后面美国人把它升级到民主政治、权力法统的高度,就有点扯了。
很明显,这就是一群流亡者为求野外生存设定的一种妥协性约定,如果非要上升到政治学和社会学的高度,那么请问:
1、它有提出英国王室权力的非法性吗?
没有。
既然没有,那么是它所谓赋予移民们自治政府的政治权力正统,还是王权才是正统?
谁才是最终权力?
从公约内容看,移民们对王权正统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那为什么还要说他们实现了自我赋权了呢?
照美国人这种包装法,民主的发明者应该是陈胜吴广。
他们和九百戍卒提出的《大泽乡公约》起码还明确否定了王侯将相的自然权力,首次提出人人有份、权力共享的理念,对吧?
2、它有对君权神授提出质疑吗?
同样没有。
起草和签署这份公约的主要人物是一群虔诚的清教徒,他们相信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
只要没有否定君权神授,他们就是承认王权的正统性和神圣性。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己的权力从何而来?
说他们在上帝面前自我赋权?
那是对他们信仰的亵渎。
这也再次证明,移民者们订立公约的终极目的,就是争取集体生存。
根本没有涉及政府架构、权力来源这些理论性、根本性的东西。
3、公约有提及裁决权问题吗?
还是没有。
如果硬要上升到法统层面,这就是必须明确的根本问题。
那么,自治政府和王权谁有最终裁决权?
自治政府的裁决能推翻王权裁决吗?
如果不能,它和王权下的总督和领主有什么本质区别?
还是回答不了。
因此,从内容看,美国明显存在过度包装的问题。
第三方面,影响范围,这个是《五月花号公约》最大的硬伤。
我们前面说过,早在五月花号之前,詹姆斯敦等殖民点早已经建立,而在此之后其他移民也陆续上岸,在各个殖民点建立各种各样的政治架构,有的是领主制,有的是庄园制,甚至还有宗教信仰制、军事专制等等。
可见公约的实际影响范围和影响力都不是那么大。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后来这些殖民者都听说过“五月花号”的故事,以及《五月花号公约》。
事实上,直到一百多年后独立建国时,美利坚本质上仍是十三个体制、历史、文化、思想各不不同的州所组成的松散联邦。
从这点上看,《五月花号公约》的意义和作用明显就是有意夸大了的。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国际知名的法律历史学家劳伦斯·弗里德曼(Lawrence M. Friedman)还从法律角度阐述了为什么这个公约对美国法统的建立影响微乎其微。
综上所述,美国人选择五月花号作为自己国家起源,并不是因为五月花号的意义,而是恰恰相反,是因为美国人选择了这艘船,才赋予它意义。
作为一个没有历史积淀的年轻民族,这种自我美化、过度包装本无可厚非。
但如果我们还有人听信了这种包装,真就跟着宣传“权力来自个人”、“自治才是正统”的论调,那就是天大的傻瓜。
以上是美国人选择五月花号而非军事管理的詹姆斯敦作为国家起源的第一个原因:便于自我包装。
那么,第二个原因是什么?
说出来好笑,是因为运气。
詹姆斯敦是个悲催的殖民点,而五月花号是一艘幸运的船。
先来说詹姆斯敦是不幸到什么程度。
1607年三艘前往建立詹姆斯敦的船,从英国出发的时候是144个精壮水手,到达时只剩104人。
而五月花号我们前面说过,102:102,绝杀。
这还没完,詹姆斯敦过完一个冬天,104人只剩下38人。
而五月花号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点,到第二年春天还剩下60多个,再次以弱胜强。
然后,伦敦公司实在看不下去,决定给詹姆斯敦补兵,又送了600个人过去。
过一年再去看,总共剩下60个人。
天寒地冻的陌生世界,60个人什么事情都干不了。
饿得管理者天天带人去偷印第安老乡的东西吃。
后面是国王亲自派了总督过来才稳住了局面,但代价就是实行严格的强制劳动制,而且信仰强制为国王钦点的国教,毫无自由可言。
美国人当然不会选择这样一个鬼地方作为他们故事的开头。
与之相反,五月花号第二年春天启程回欧洲,居然一路顺风顺水。
这在那个年代简直就是开挂了,上帝在赐福他们。
你看,这又是多好的包装点。
因此教育战略家们最终决定,就选五月花号作为起源了。
以上就是五月花号的全部真相。
对了,还有一个历史小细节:
实际上,五月花号的清教徒们并不是自称朝圣者,而是自称圣徒(Saints)。
是19世纪美国的教育战略家们为了塑造“山巅之城”的光辉形象,于是广泛推广更高逼格的Pilgrims,他们才开始被称为朝圣者们的。
五月花号移民们的后裔,至今已繁衍到3500万人左右,但美国人坚持认为自己是朝圣者的后代,不是陌生人的后代,所以陌生人的称谓strangers连个大写字母都没有。
美国的道义基础,就是这样通过一点一滴精心粉饰塑造而成,也是这样一点一滴通过现实行为败坏而光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不管怎么说,1620年11月11日这一天,五月花号总算在北美洲靠岸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将分成几个侦察小组前往岸上收集柴火,并寻找建立定居点的好地方。
到了12月10日这天,他们中的一个小队将在科德角湾的西侧找到了一个他们喜欢的港口。
十年之后,这里将出现一座叫做波士顿的小镇;
一百多年后,这里将发生一系列改变整个大陆命运的重大事件。
这些,移民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们此刻正偎依在船舱的火炉旁,看着外面的暴风雪瑟瑟发抖。
风雪过后的12月18日,他们就要正式登上这片蛮荒的新世界。
一个崭新的时代,伴随着未知的困难,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