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拱辰任职南京
胡拱辰任职南京
明朝先是定都南京,后迁都北京,南京仍作留都,仍保留六部五府等管理体系。成化八年,胡拱辰五十六岁,由四川左政使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此后,又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南京工部尚书。至成化二十三年七十一岁致仕,在南京任职前后十六年。
胡拱辰出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管理院事,次年又敕令兼理提督操江。都察院职责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操江即操练兵卒、负责江防,属于兵部职责。具体工作职责,《云川胡氏宗谱》载有皇上给胡拱辰的敕命,阐述的具体详明。
敕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拱辰
朕惟南京系国家根本重地,江淮乃东南财赋所自出,而通泰盐利尤为奸民所趋,虑恐盐徒似前兴贩,出没江上,劫掠为患。今特命尔不妨院事,提督操江官军,振扬威武,及严督巡江御史,并巡捕官军、舍余、火甲人等,时常往来巡视,上至九江,下至镇江,直抵苏松等处地方,严加缉捕。遇有盐徒出没为非,公同把总操江成山伯王琮计议,调兵勦捕。若盗多兵少,就于所在军卫有司量调军夫协助。如有误事人员,应拿问者,就便拿问,依律照例发落。应奏请者,具奏处治。事有应与守备内外官会议者,仍会议停当而行。尔为宪臣,受兹委任,尤宜公勤详慎,处事有方,切戒下人毋执平人以塞责,毋纵真盗以图利,毋因追袭扰害居民,务俾法令严明,军威振作。长江上下盗贼屏迹,公私船只往来无虞。斯为尔能。如或怠忽误事,责有所归。尔其勉之慎之。故敕。
成化九年三月十一日(广运之宝)
从敕命可以看出,胡拱辰既要担负巡视监察的权责,又要担负督查官军开展长江流域的江防、打击盐贩走私的职责。南京虽为留都,职官一样责重事繁,一样存在压力和风险,由敕命可见一斑。
据明实录,成化九年七月,就发生了一件突发事件,在一个风雨之夜,南京盗贼竟然进入都察院牢狱劫走了三名死刑囚犯。胡拱辰在弹劾提牢御史及司狱等官之罪外,作为院事主官,也主动自劾。好在皇上姑宥,没有治罪。
此事之后,胡拱辰奏请,不宜参预提督操江,两相兼理。经兵部议过,令拱辰专督巡江。
成化十年,胡拱辰五十八岁,第一次奏请致仕退休。皇上不允。这一年,胡拱辰姐夫周迪创建敦德堂,为之作记。又梓桐黄村黄宗贵输米五百石支持朝廷,得到旌表,胡拱辰也为之作记。
成化十一年,胡拱辰一岁两迁。五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胡拱辰与众臣上疏册立皇储,早定国本。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成化十二年,胡拱辰六十岁,皇上赐诰,特进胡拱辰为通议大夫。
成化十三年,胡拱辰六十一岁再次自陈乞罢,不许。十四年,升任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掌管院事,总督粮储。四月,南京旗手卫西仓发生火灾,胡拱辰上章服罪。
成化十四年,胡拱辰姐夫去逝,为之作赞。成化十五年,周瑄之子周仁夫董赋到南京,以周氏宗谱见示,胡拱辰为之作序。
成化十七年,监察御史陈金等奏请将胡拱辰等老臣去职,得旨留任治事。此年,为亲家程愈双亲作事状。十八年,作序祝贺商懋衡(商辂之子商良臣)升侍讲。
成化二十年四月,胡拱辰六十八岁,升南京工部尚书,到成化二十三年正月,七十一岁致仕退休,任职三年。梓桐家乡立“尚书坊”。
任工部尚书期间,胡拱辰奏请核减南京修缮宫殿经费,减轻百姓负担;责成百户及护军自行开采朝阳门外桐、棕、漆三园,停止雇用工匠开采,节省花费。奏请有司清理江西、湖广、福建三布政司工匠底册,按册保障工部工匠应役。
人生七十古来稀。胡拱辰七十岁奏乞退休,皇上以其历官清慎不允休致。到次年正月,监察御史陈宽等言胡拱辰等老懦无为,乞罢之。至此,才令致仕。胡拱辰回乡,优游山水,颐养天年二十余年,到九十二岁去逝,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