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个税分享|一般纳税人采购无票如何解决?两套税务筹划方案满足你!
贸易采购企业主要是找寻货源,对外销售的过程,很多贸易公司进货源头相对不规范,无法取得进项发票,不能购抵扣增值税以及计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管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税负都极高;或者仅能取得小规模开具的发票,抵扣1%或3%的增值税,而对外开具的是13%的发票,增值税税负成本高。
税务筹划方案一
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票,企业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收入全额缴纳,税负成本高。
使用51个税托管云,在税收洼地设立有限公司进行贸易活动,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找到税收洼地,取得当地政府的税收返还,即按照实际缴纳,但是政府给予一定的返还。
A公司本年对外销售2000万,进货成本为1000万,无法取得票据。
增值税销项税=2000*13%=260万
进项税=0
应交增值税=260万
假设取得地方政府12%的增值税返还
额外收入=260*12%=31.2万
直接降低企业税负成本31万,增加企业利润。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三条规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假设A公司本年对外销售额为2000万,其进货成本为1000万,无法取得票据。
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
采用核定征收(贸易类行业假设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
企业所得税=2000*4%*5%=4万元
备注:核定应税所得率为4%,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4%=80万,假设其他条件也符合小微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
税务筹划方案二
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票,企业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收入全额缴纳,税负成本高。
使用51个税托管云,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中间贸易商,由个人独资企业对外采购,再将货物销售给主体公司,可以解决主体公司采购无票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假设A公司本年对外销售额为2000万,其进货成本为1000万,无法取得票据。
增值税=2000*13%=260w
附加税=260*12%=31.2w
企业所得税=2000*25%=500w
合计交税=500+260=791.2w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独资企业支付1000w采购,再按1500w销售给主体公司,主体公司按照2000万卖给客户。
个人独资企业税费:(需要设立3个个独,确保每个个独)
增值税=500*1%=5w
附加税=5*10%=0.5w
个人所得税=500*10%*35%-6.55=10.95w
三个个独合计交税=(5+0.5+10.95)*3=49.35w
主体公司税费:
增值税销项税=2000*13%=260w
进项税=1500*1%=15w
应交增值税=260-15=245w
附加税费=245*12%=29.4w
企业所得税=(2000-1500)*25%=125w(此处附加税费忽略扣除)
公司合计交税=245+29.4+125=399.4w
整体合计交税=49.35(个独)+399.4(公司)=448.75w
企业在不通过税务筹划时需要缴纳791.2万的税费,税务筹划后仅需缴纳448.75万,整体税负下降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