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哈剌章、察罕章是元代蒙古人对云南境内大理、丽江地区的称呼,但其确切含义,至今仍存争议。以往学者大多根据《经世大典》和《元史·兀良合台传》中的记载,分别将之解释为乌蛮和白蛮,但该观点存在诸多问题,难成定论。本文认为,14世纪初期伊利汗国宰相拉施特编撰的《史集》将哈剌章译为“大国”或“大的地区”是迄今为止最为合理的解释。察罕章的含义很有可能与江水、雪山等具有白色意象的自然地理事物有关。哈剌章与察罕章含义的背后,呈现出蒙元时期云南地区汉、梵、蒙、藏多种文化相互碰撞交融的格局。作者简介:李心宇(1995—),男,云南昆明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蒙元史研究。蒙元时期,“哈剌章”“察罕章”分别被用于指称云南境内的大理和丽江地区,但二者的确切含义,至今仍存争议。此前学界大多依据《经世大典叙录·征伐》和《元史·兀良合台传》中的记载,将哈剌章、察罕章分别解释为乌蛮和白蛮。[1](P2979)[2]早在1904年,法国学者伯希和(Paul Pelliot)在《交广印度两道考》中,认为哈剌章和察罕章应进一步译为“黑爨”和“白爨”,并指出由于南诏王室长期与乌蛮部落通婚,且南诏国政治中心位于大理,受此影响,蒙古人征服云南后,便将南诏视为乌蛮,进而称大理为哈剌章,但对察罕章与白爨的关系,伯希和并未详论。[3](P194~195,P169~181)此后,伯希和的观点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法国学者沙畹(Edouard Chavannes)在《丽江地区的历史和地理文献》一文中,便采纳了伯希和将察罕章译为白爨的观点,[4](P119)冯承钧亦将其收录进汉译本《马可波罗行记》注释中。①然而不久之后,伯希和的“黑爨、白爨说”逐渐受到中国学者的质疑。1980年代,方国瑜在《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一书中这样说道:“译名当有所本,不闻大理国时丽江、大理居民称称戎、称蚺、称爨之说,何得有此译名,白爨、黑爨,即西爨白蛮与东爨乌蛮,其地在滇东及滇东北,与丽江、大理混为一谈,不通之论也……惟有不可解者,元代记录称丽江为察罕章,大理为哈剌章,当时丽江以纳西族为主,'纳’有黑意,白人取白意,则察罕应称大理,哈剌应称丽江,而记录适得其反,何以如此,则不得而知也”。[5](P789~790)方国瑜认为,南诏、大理国及元代,大理地区的主体族群是白蛮而非乌蛮,丽江地区则为乌蛮类中的磨些蛮,即今日纳西族的主体,而“纳西”意为“黑人”,也与“白”无关,因此将哈剌章、察罕章分别解释为乌蛮和白蛮的记载未必准确。同时,方国瑜根据云南历史上爨地的分布范围,反对伯希和将哈剌章、察罕章与黑爨、白爨相联系的观点。方国瑜对伯希和观点的批判,将该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即不能仅满足于审音勘同,还需结合历史文献,考察有关名词的含义及使用范围能否等同。但遗憾的是,方国瑜并未就哈剌章、察罕章含义做进一步探讨。近年来,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亦有所推进,开始有学者注意到“察罕”“哈剌”二词在蒙古语中表示的深层次意象。[6](P125~129)然而到目前为止,前人的研究基本上是在首先接受“哈剌章即乌蛮,察罕章即白蛮”这一前提下进行的,少有学者怀疑过该解释的准确性,因而得出的结论自然存在矛盾之处。同时,这也让人们极易对乌蛮、白蛮等族群概念以及蒙元时期云南境内族群的实际分布状况产生混淆。因此,厘清哈剌章、察罕章二词的确切含义,对准确理解元代云南地区的族群关系显得极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14世纪初期伊利汗国宰相拉施特编撰的《史集》中多次出现有关哈剌章的记载,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经世大典》和《元史》的解释,但迄今为止并未得到学术界的足够重视。有鉴于此,笔者拟结合前人已有研究,通过爬梳史料,明确哈剌章、察罕章在蒙元时期的具体指代范围,以及唐、元时期云南乌、白蛮的划分标准和分布情况,分析《史集》对哈剌章含义记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根据元代丽江蒙古语地名的命名特点,对察罕章一词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出哈剌章、察罕章含义背后蕴藏的文化史信息。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在蒙元时期,哈剌章有狭、广二义,狭义指云南境内的大理地区,广义则指整个云南行省。这一说法基本准确,但略显笼统。若涉及对哈剌章含义的准确定位,就不得不首先明确哈剌章在云南最早出现并使用的时间及其指代的各类范围不等的区域。据《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卷中《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大理路·沿革》记载,大理城“古名叶榆,南诏之都会也,蒙氏为阳睑,谓之羊苴咩城。段氏有国,号大理,归附后,谓之哈喇章,至元间立总管府”。[7](P576)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引文虽系于大理路沿革条之下,但从具体语境看,并非是在叙述大理路的沿革,而是在交代大理城的始末。因为其中提到的地名,虽可泛指大理城周边地区,但在引文中均侧重在特定的城市上,如叶榆乃南诏都会,阳睑即羊苴咩城。由此不难看出,引文中的哈剌章,主要强调的对象应当是大理城。不过,由于大理国国号与皇都大理城的名称完全一致,因而这里的“哈喇章”也可表示大理国。这条材料反映出用哈剌章指代大理的做法是在元宪宗三年(1253)大理归附蒙古至大理设路总管府这一期间出现的。根据相关研究,《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出自元代类书《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于大德十一年(1307)刊刻。与众多记录元代云南行省地理沿革的史料相比,该书成书年代较早,且参考了《元一统志》中有关云南的部分,该部分主要依据李京大德七年报送元廷的《云南志略》而写成。[8](P184~193)故综合来看,该书对哈剌章的记录应当是比较可信的。除汉文史料外,《马可波罗行纪》中亦有关于哈剌章的记载。其中第119节(汉译本第122章)提道:“从前述之鸭赤城首途后,西向骑行十日,至一大城,亦在哈剌章州中,其城即名哈剌章”。[9](P278)鸭赤城即当时云南行省的治所所在地中庆城,大理城在中庆以西,因此马可波罗笔下名为哈剌章的城市,无疑是大理城。这一记载进一步明确了哈剌章指代的最小地域范围是大理城。在《马可波罗行纪》中,哈剌章除了指大理城外,还表示大理国曾经直接统治的地区。马可波罗描述的哈剌章地区,主要包括了以大理、中庆为中心的洱海盆地和滇池盆地,这一区域与大理城、大理路相比,范围明显扩大。此前学界多把第118~119节中描述的哈剌章州视为云南行省,但若细读该部分,则不难发现,这里的哈剌章包含的范围与大理国末期控制的疆域基本相同,但远小于云南行省。首先,马可波罗在述及哈剌章范围时,将之限定于金沙江以南,强调过了金沙江才进入哈剌章,而隶属云南行省的建昌地区(罗罗斯宣慰司)并未包括在内。[10](P428)此外,在述及金齿地区(今云南德宏、临沧一带)时,从《马可波罗行纪》的表述方式看,金齿与哈剌章是并列而非包含关系。金齿早在中统初年就归附蒙古政权并隶属云南。[11](P1482~1483)若这里的哈剌章指云南行省,按理说不应将二者并列。大理国疆域,前期和后期存在不同。据《元史·地理志四》对云南各地在大理国时期隶属情况的记载可知,蒙古入侵前夜,大理国直接控制的地区,东抵曲靖,西达永昌(今云南保山),南至临安(今云南建水)、通海一带,北至金沙江。乌蒙(今云南昭通)、金齿、广南(今云南文山)、建昌(今四川凉山)等之后被云南行省统辖的地区当时均不在大理国直接统治的范围内。② 因此,该处的哈剌章应理解为大理国后期统治的区域。拉施特在《史集》中也多次强调哈剌章是蒙古人对大理国的称呼。例如在《史集·中国史》的开篇部分,就提到“在乞台的西南方还有一个地区,名叫大理,蒙古人称之为哈剌章”。[12](P117)此外,哈剌章在元代也被用于称呼云南行省。自至元十一年云南行省设立后,哈剌章在汉文史料中的使用频率逐渐减少,但在元代中后期的一些非汉文史料中,仍用哈剌章称呼云南。吐鲁番出土的U4707号元代回鹘文文书记录了元文宗时期云南行省右丞月鲁帖木儿率军前往云南平定秃坚、伯忽之乱的史事,其中便将云南称为“哈剌章”(
)。③
综上可知,根据《元混一方舆胜览》《马可波罗行记》《史集》三种成书年代在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的不同语种的史料,可以明确哈剌章一词所指的区域,由小到大依次是:大理城、大理国、云南行省。哈剌章指代的地域与“大理”密切相关,因此对哈剌章含义的讨论也应当限定在“大理”这一范围内。《经世大典叙录·征伐》和《元史·兀良合台传》将哈剌章解释为乌蛮,而哈剌章在蒙元时期主要指大理地区,那么大理与乌蛮究竟有无关系?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考虑当时大理地区的族群状况及乌、白蛮在古代云南历史上的具体含义和分布范围。乌蛮与白蛮最早在唐代被用于称呼云南地区的各类族群,有关记载最早集中出现在唐人樊绰撰写的《蛮书》中。樊绰是安南经略使蔡袭的幕僚,于咸通三年(862)来到安南。当时正值南诏大举进攻安南的严峻时期,出于对南诏问题的关注,樊绰利用手头已有资料和自己调查所得,写成了这部记载南诏历史地理及风土人情的《蛮书》。关于云南的乌、白蛮,自20世纪以来,已有众多学者进行过研究,其中方国瑜对该问题的研究是迄今为止最全面的。方国瑜指出,根据樊绰《蛮书》记载,乌蛮、白蛮是唐代中原内陆汉人对西南地区土著族群的泛称,是“他称”而非当地土著人群的“自称”。乌蛮和白蛮并非指某个具体族类,其区分标准是各族群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内陆汉人的接近度,接近于汉人的称为白蛮,与汉人差别较大的称为乌蛮,类似于汉文史书中常见的“熟蛮”和“生蛮”这组概念。[13](P36~41)《蛮书》对乌、白蛮文化特征有不少详细的描述,例如乌蛮所居“多散林谷”;[14](P86)白蛮死后“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乌蛮则“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13](P216)等。可见,文化是划分乌、白蛮的主要标准。受云贵高原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乌蛮、白蛮在云南各地呈现垂直化分布特征。具体而言,乌蛮主要居住在山区,白蛮则大多生活在坝区。大理地区族群状况最早且最详细的记录,是唐朝贞观二十三年(649)右武侯将军梁建方征讨云南洱海地区时写下的《西洱河风土记》,后被收录到唐人杜佑编撰的《通典》中。据《通典·松外诸蛮》条记载:“其西洱河,从离州西千五百里,其地有数十百部落,大者五六百户,小者二三百户,无大君长。有数十姓,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各据山川,不相役属。自云其先本汉人。有城郭村邑,弓矢矛铤。言语虽小讹舛,大略与中夏同,有文字,颇解阴阳历数。自夜郎、滇池以西,皆云庄蹻之余种也。”[15](P5067)西洱河即今日之大理洱海。唐代初期,这里还处于部落林立的状态。当地人具有“杨、李、赵、董”这类汉姓,大多认为自己的祖先是汉人,风俗文化亦与汉人相近,且洱海周边的地形皆以平坝为主。因此,按唐代的族群分类标准,居住在洱海盆地的居民主要为白蛮。公元8世纪起,在唐朝的扶植下,南诏逐渐壮大并统一洱海地区。随后向东扩展,兼并云南东部的爨氏领地,在西南地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区域性政权。南诏国的都城一直位于大理,因而南诏王室的族属也成为学者们讨论哈剌章与乌蛮关系的重要依据。关于南诏王室族属问题,至今仍有争论。有部分学者认为南诏统治者为乌蛮,其依据是南诏多位国王长期与乌蛮部落通婚,这也是伯希和论证哈剌章为黑爨的主要根据。然而,在南诏时期,洱海盆地的白蛮大族在南诏政权中占有重要地位,不仅担任绝大多数重要官职,还在数次对外战争中担任军队统帅,这在《南诏德化碑》中有详细记载。[16](P314)此外,《蛮书》所记南诏各类风俗中,多半与汉地相近。如“衣服略与汉同”,“凡人家所居,皆依傍四山,山栋下宇,悉与汉同”[13](P207~215)等。因此,从文化角度看,南诏政权占统治地位的人群以白蛮为主,有着与中原汉地相似的文化特征。南诏王室与乌蛮联姻仅是出于进一步控制云南东部乌蛮地面这一政治层面的考量,并未对洱海地区的族群构成产生显著影响。在敦煌藏文文书中,亦见吐蕃用乌蛮(mywa-nag-po)、白蛮(mywa-dkar-po)区分南诏统治下的两类族群,[17](P53)该分类方式应当是从唐朝传入的,因为在南诏时期遗留下的碑刻等各类文献中,并无南诏当地人将自身称为乌、白蛮的记载。赵心愚通过对P. T. 1287号(赞普传记)文书的分析,认为该文书中的白蛮(mywa-dkar-po),应指南诏王统治下的南诏本部。[18](P185)可见,唐代吐蕃人亦未将南诏视为乌蛮。继南诏之后建立的大理国,其统治族群为白蛮,已是学界共识,大理地区白蛮占主导地位的趋势贯穿了整个大理国统治时期。蒙古人与大理国的接触始于13世纪中期,此时距大理国建国已有三个多世纪,因此蒙古人对云南族群的认识应直接来源于大理国而非此前的南诏,用南诏王室的族属来论证蒙元时期乌蛮与大理的关系显然并不合适。蒙元时期,关于云南乌、白蛮最早的记载为刘秉忠《藏春诗集》中数首题为《西番道中》《乌蛮道中》《乌蛮》《过白蛮》《南诏》《下南诏》《灭高国主》的诗文。[19](P178)在1253年蒙古征讨大理国的军事行动中,刘秉忠一直陪伴忽必烈左右。从排列顺序上看,这几首诗与忽必烈亲自统率的中路军进军路线相同。诗中乌蛮、白蛮的具体地点虽无法考证,但从诗文的排序和描绘的环境来看,《乌蛮道中》《乌蛮》二诗所处位置应是金沙江以北的青藏高原东部山区,这一地区为吐蕃之地,在元代由宣政院管辖,并不属大理国和云南行省。《过白蛮》则位于金沙江以南的平坝区。显然,在当时人看来,乌蛮的分布并不限于云南,生活在云南周边山区的族群均可被称为乌蛮,白蛮则主要指居住在坝区的族群,这与《蛮书》中的族群划分原则基本一致。同时,上述诗文也反映出,像刘秉忠这类跟随忽必烈亲历云南的北方汉人亦未将大理国、大理城以及当地的白人视为乌蛮。用南诏称呼大理国是诗文创作中常见的托古手法,并不能证明蒙古统治者因不知大理国国号而沿用南诏旧名。蒙古征服云南后,对当地族群的划分总体上延续了前朝的方式,但仍有部分调整。在蒙古征服云南早期,“乌蛮”“白蛮”仍是区分云南土著人群的常用二分法。然而随着元朝统治者对云南统治的不断深入,对当地族群的认识也更为具体。由于白蛮的文化特征与汉人极为接近,因此“白蛮”一词逐渐被“白人、僰人”取代,“乌蛮”虽仍被保留,但使用频率逐渐下降,主要指居住在山区的罗罗人。元人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对元代云南各族群的分布地域有明确记载:[20](P86~90)“白人,有姓氏……中庆、威楚、大理、永昌皆僰人,今转为白人矣”。“罗罗,即乌蛮也……自顺元、曲靖、乌蒙、乌撒、越嶲,皆此类也”。李京自大德五年(1301)至大德七年间担任云南乌蒙乌撒宣慰副使,曾亲历云南多地,对云南族群分布的记载应当是准确可信的。由此可见,元代大理地区,白人为最主要族群。乌蛮(罗罗)主要分布在云南北部、东部和东北部山区,与大理无直接关系。哈剌章指代的大理地区,与乌蛮无关。同时也可看出,元人亦未将白人称为乌蛮。因此,将哈剌章或白人视为乌蛮的观点,与元代云南地区的族群分布情况明显不符。一般认为,蒙古人缺乏华夷观念,通常不会将被征服地区的人群视为“蛮夷”。因此,蒙古征服者不太可能在蒙古语这套自身已有的话语体系中用乌蛮称呼白人和大理国。即便蒙古人知晓了乌蛮一词,那也一定是通过身边的汉人了解到的,也就必然会继承汉人对乌蛮的界定标准,而不太可能根据以黑为贵的本族传统,将大理白人称为乌蛮。更何况这种推理目前不但找不出史料依据,而且现有关于元代云南族群分类的相关材料,均对其构成反证。那么如何解释《经世大典》和《元史·兀良合台传》将哈剌章译为乌蛮呢?这需要从这类记载出现的具体语境、《经世大典》和《元史·兀良合台传》之间的关系以及《经世大典》编撰的局限性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据《经世大典叙录·征伐·云南》:“宪宗三年,世祖征西南夷,由吐蕃入云南,命兀良合台自旦当岭入,降摩些部,涉金沙江,攻下诸砦,取龙首关,世祖遂入大理城。兀良哈台分兵取附都善阐乌爨,次罗部府,大酋髙升拒战,大破于浅可郎山下。升婴城自守,城际滇池,三面皆水难攻。围七日,始克。国主段智兴柔暗,权臣高祥方谋篡弑。及大兵至,智兴走匿昆泽,追及善阐,获之。世祖入其城,秋毫不犯。寻引兵入吐蕃,酋长唆火脱因塔里坚守,兀良合台进攻,惧而出降,用为向导,袭取白蛮,译曰察旱章,蛮依山固守,兀良合台令其子阿术杀蛮退走。乘胜至乌蛮,曰哈剌章,攻破水城。四年春,世祖还。兀良哈台至乌蛮之都,曰押赤城。依山阻水,不可近……”[1]押赤(今昆明)是大理国的第二首都,元人将押赤称为乌蛮之都,并不意味着押赤城内居住的人群是乌蛮,而应理解为押赤是大理国控制云南东部乌蛮部落的重要据点。云南东部长期被称为爨地,在唐朝中叶以前为汉化程度较高的爨氏家族的领地。爨地分为东爨、西爨,东爨多乌蛮,西爨多白蛮。[21](P10~25)南诏建立后,逐渐向东拓展,并最终兼并爨地。据《蛮书》记载,“阁罗凤遣昆川城使以兵围胁西爨,徙二十余万户于永昌城。乌蛮以言语不通,多散林谷,故不得徙……乌蛮种类稍稍复振,后徙居西爨故地”。[13](P86)爨地的主体族群自此变为乌蛮,“爨”也成为乌蛮的代名词。为加强对滇东地区的控制,南诏曾修筑拓东城,大理国皇帝则允许高氏一族世袭善阐侯,并长期驻守该地,以加强对大理国东部乌蛮部落的控制,但随高氏而来的大理白人仅居住在城市,未改变爨地以乌蛮居多的族群结构,善阐城之外的主体居民仍为乌蛮。如今昆明周边的地名多为彝语词汇(如禄劝、呈贡、塔密等),便是例证。《经世大典》将乌蛮与哈剌章相联系时,是在叙述兀良合台率军进攻包括善阐在内的云南东部乌蛮聚居区(亦称三十七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之所以这样认为,是由于《经世大典》在表述时常将附都善阐和乌爨、乌蛮等同类概念连为一体。然而,在谈到攻打大理城时,《经世大典》反而未将其称做哈剌章,也未将大理及当地的白人称为乌蛮,可见《经世大典》的编纂者并不知道哈剌章最初指代的是大理城,因而误认为哈剌章与乌蛮是同义词。此外,亦从未有元代文献记载元人曾用哈剌章来单独指代西南地区的某个乌蛮聚居区。上文引述的刘秉忠诗文将云南之外的吐蕃东部地区称为乌蛮,而哈剌章在蒙元时期指代的地域范围并未扩展到吐蕃境内,更何况“章”与“蛮”在语言学方面找不出任何联系,因此乌蛮和哈剌章始终无法准确对应。或许会有学者认为,引文“乘胜至乌蛮,曰哈剌章”中的哈剌章,应指大理国。考虑到哈剌章有狭、广二义,这样理解也有一定道理,但并不能由此认为这里的乌蛮指的就是大理国的主体族群——白人。原因是大理国内部并非全是白人,坝区之间的山林地带同样生活有乌蛮部落。笔者认为,《经世大典》的编纂者极有可能在不了解哈剌章原始含义和指代区域的前提下,仅凭“哈剌”在蒙古语中意为“黑色”这一点,便把哈剌章与乌蛮随意比附。值得注意的是,《经世大典》中的这段文字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将大理国皇帝段兴智的名字误作“段智兴”,以及在记录蒙古军队进攻大理国各地时,时间顺序前后颠倒,误将蒙古军队进攻善阐的时间记为元宪宗三年,并把“世祖入其城”一语系于攻破善阐后,误认为忽必烈参与了围攻善阐追捕段兴智的战斗。然而据《元史·世祖纪》,忽必烈在元宪宗三年十二月攻下大理后便北还,元宪宗四年五月已至六盘山,而善阐之战发生在元宪宗四年春夏之际,[21](P59~60)因而忽必烈不可能前往善阐。且后文又说元宪宗四年忽必烈北返后,兀良合台率军进攻滇池附近的押赤城,显然负责修撰《经世大典》该部分的人员并不知道善阐和押赤是同一座城,误将同一事件分别系于不同年份。已有学者指出,《经世大典》的一线编纂者多为汉人。[22](P28~35)生活在元代中后期的汉地文人可能对哈剌章这类当时尚不太常用的非汉语词汇以及七十多年前蒙古征伐大理国的具体经过缺乏准确认识,故误解了哈剌章的含义和相关史料中的内容。《元史·兀良合台传》的记载与《经世大典》极为相似,也是在兀良合台进攻善阐时提到哈剌章的:“甲寅秋,复分兵取附都善阐,转攻合剌章水城,屠之。哈剌章,盖乌蛮也。前次罗部府,大酋高升集诸部兵拒战,大破之于洟可浪山下,遂进至乌蛮所都押赤城。城际滇池,三面皆水,既险且坚……至昆泽,擒其国王段兴智及其渠帅马合剌昔以献”。[11](P2979)值得注意的是,成文年代早于《经世大典》且收录于王恽《秋涧集》的《大元光禄大夫平章政事兀良氏先庙碑》[23]在记述兀良合台随忽必烈征讨云南的相关史事时,并未称哈剌章是乌蛮。依据实录修成的《元史·宪宗纪》和《元史·世祖纪》中亦未见将哈剌章解释为乌蛮的记载。因此,从现有材料来看,将哈剌章译为乌蛮的做法应当不早于元文宗时期。通过比对《经世大典》和《元史·兀良合台传》关于哈剌章记载,不难看出二者在表述上的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元史·兀良合台传》对哈剌章的解释极有可能源于《经世大典》,《元史》编纂者因不明哈剌章之具体含义,故沿用了《经世大典》中将哈剌章译为乌蛮的错误解释。此外,《元史·兀良合台传》将大理国末代皇帝段兴智和他的梵文名号“马合剌昔”(Maharaja)误认为两人,也反映出当时汉人对这类不常用的非汉语词汇极不熟悉。因而,研究哈剌章一词的含义,有必要参考相关成书年代更早的非汉文文献。在蒙元史研究领域中,14世纪初期伊利汗国宰相拉施特用波斯文编写的《史集》(Jāmi al-tawārīkh)是一部极为重要的史料。《史集》中对哈剌章的含义有明确记载,但它提供了一种与《经世大典》《元史》等汉文文献不同的解释:“大国”。汉译本《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成吉思汗纪》中提到“汉人称哈剌章为大理,意为大国。这块领地土地辽阔,如今也归附了合罕”。④ 虽然成吉思汗未曾攻打大理国,但这处记载应当看做是对大理国名称的一般性描述,与上下文时间无关。同时,这条材料也明确了哈剌章在汉语中的对应概念是大理而非乌蛮,这和上文提到的诸种文献对哈剌章指代区域范围的记载相吻合。《史集》第二卷《忽必烈合罕纪》中亦提到蒙哥曾派忽必烈进攻哈剌章和察罕章地区,“那两个地区,在汉语中称做大理,意即大国,忻都语作犍陀罗,我国则称做罕答合儿”。[24](P297)据上文所述,哈剌章有狭义、广义之分,这里的哈剌章,应是其狭义用法,指大理城及周边地区,不包括丽江。由此不难看出,上述两条材料在“大理”“哈剌章”与“大国”三者间搭建了一座含义上相互关联的桥梁,即“哈剌章=大理=大国”。此外,《史集》第二卷《忽必烈合罕纪》在记载忽必烈后裔的部分中,提到忽必烈第五子“忽哥赤死后,合罕命他(也先帖木儿)承袭父位,统辖哈剌章地区。在忻都语中,该地区名为犍陀罗,意即大国”。⑤ 需要注意是,在《史集》波斯文抄本中,并无标点,此处的标点符号是汉译本译者加入的,故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认为“大国”是用来解释“犍陀罗”的。如不考虑文中标点,并结合犍陀罗的含义,那么这里的“大国”应当是对哈剌章的解释。据《史集》记载,伊利汗国与印度之间往来频繁,将云南称为犍陀罗的说法正是由印度商人带到伊朗的。[25](P249)受此影响,伊利汗国也用“坎达哈儿”称呼云南地区。在梵文中,犍陀罗(Gandhar)意为“香的、香遍”,与“大”无关。历史上,犍陀罗曾是古代印度的一个佛教王国,位于巴基斯坦与阿富汗交界的白沙瓦地区。随着印度佛教向外转播,犍陀罗的使用范围也超出了印度。伯希和指出,中南半岛北部的印度化国家,⑥ 均有在本国建立一个新印度的习惯,即把国内及周边地区的地名梵化。南诏、大理国时期,佛教由印度传入云南并日渐盛行,故犍陀罗一词被移植到云南。在众多明清史料中,大理国常被称为妙香佛国也与此有关。[26](P193)对于波斯语
(vilāyat-i bozork)一词,美国学者萨克斯顿(W.M.Thackston)将其译为大省(big province)。[27](P208)然而在波斯语中,
既可指省份,也可表示国家、地区。在下文描述契丹、蛮子等地区时,拉施特均用了
这个词。蒙古征服大理国初期,并未立刻在当地设立行省,故译为省份不太合适,应当理解为国家或地区。
意为大,亦可表示伟大,因此,
可理解为大的、伟大的、神圣的国家或地区。
现存汉文史料对大理一词的确切含义并无记载,就连生活在南宋时期并一度在广西、四川做官的范成大对大理一词的来源及含义也“未详所始”。[28](P9067)拉施特虽提到将哈剌章、大理解释为大国的说法源于汉人,但并未详细说明该解释背后的缘由。尽管目前尚无法判断“大国”是不是“大理”一词的本意,但《史集》中给出的解释仍可以反映出生活在13世纪的北方汉人对大理国国号的理解。当时蒙古大汗的身边亦有不少汉人,因此这些汉人对大理国号的认识便会影响到蒙古人用蒙语对大理国的命名。关于“大国”这一解释的由来,笔者推测,其极有可能与大理城的另一个名称“紫城”或是大理国皇帝的梵语称号“摩诃罗嵯”(Maharaja)有关。据元人郭松年《大理行记》记载,大理国皇都大理城“亦名紫城”。[29](P18)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紫”蕴含神圣、崇高、伟大之意,常用于指皇帝的居所,如明清时期的皇宫——紫禁城。考虑到华夏文明对大理国长期且深远的影响,因此紫城的含义应源于中原传统文化。这样一来,便能与《史集》对哈剌章的解释遥相呼应。此外,受南诏、大理国时期形成的汉、梵双重文化格局影响,大理国最高统治者具有汉、梵两套名号。大理国《张胜温画卷》中多次使用摩诃罗嵯称呼大理国皇帝,可见该名在蒙古入侵前就已存在。[30](P624~625)在梵语中,摩诃罗嵯(Maharaja)本意为“大王”,亦可引申为大的王国。《大唐西域记》中所记之“摩诃剌侘”,即今日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意为大国,与摩诃罗嵯为同一词。[31](P892)蒙古人在征讨大理国期间,应当获知了大理国王的梵文名号。《元史·信苴日传》记载,1256年大理国末代皇帝段兴智觐见蒙哥汗时,蒙哥仅是沿用旧例,将“摩诃罗嵯”这一名号重新赐予段兴智,并让他协助蒙古官员统治云南。[11](P3910)既然蒙哥汗可以把段兴智称为大王,那么在蒙古语中用含有大国之意的哈剌章来命名此前大理国统辖地区也是理所当然的。拉施特获悉大理国号及其解释,应当来自元朝而非印度。首先,大理是一个汉式词汇,理应来自汉地;其次,包括印度在内的东南亚、南亚印度化国家历史上对云南的称呼主要使用诸如犍陀罗等与佛教相关的梵文词汇,一般不会采用大理这类汉语名称。⑦ 从《史集》记载的可靠性方面看,拉施特编写《史集》时,不但参考了包括《金册》(Altan-debter)在内的大量来自元朝方面的材料,还咨询了伊利汗国宫廷中的中国学者和贵人。忽必烈派往伊利汗国的孛罗丞相深谙蒙古历史,对《史集》的编纂也发挥了巨大作用。[32](P116)此外,拉施特本人也反复强调,运用每一个国家自身的书籍去撰写各自国家的历史是其编写《史集》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拉施特将哈剌章解释为大国的说法应当是有根据的。考虑到《史集》的成书年代早于《经世大典》,基于历史研究对史料取舍的基本原则,在缺乏有力反证的前提下,《史集》对哈剌章解释的可靠性要优于《经世大典》。将哈剌章解释为大国,不但符合哈剌章在元代各类文献中指代的与大理相关的区域,在语言学方面也能得到合理解释。“哈剌”(qara)在蒙古语中本义为黑色,但除此之外,还有多个引申义,包括大的、伟大的、神圣的等。[33](P226~232)杨富学指出,在古代突厥、蒙古语中,普遍有崇尚“哈剌”的习惯,即把一些大山、大河以及地名、国号冠以“哈剌”一词。如:哈剌昆仑山、哈剌沐涟河、哈剌火州、哈剌契丹、哈剌和林等。这些“哈剌”如果都解释为黑色,就说不通了。因此在理解这些名词时,需要考虑哈剌一词的引申义。[34](P52~54)英国突厥语学家克劳森(G. Clauson)认为,蒙古语中的“哈剌”,应来源于突厥语。[35](P301~306)中古突厥语中,哈剌亦可表示“大”。魏良弢在研究喀剌汗王朝的国号时,认为传统史书将之译为“黑汗王朝”的做法并不合适,这里的“喀剌”应译为“大的、伟大的”,即“大汗王朝”。[36](P52)因此,哈剌章中的“哈剌”,在蒙元时期亦可理解为“大”。关于“章”的解释,除伯希和与冯承钧外,还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美国学者劳费尔(Berthold Laufer)认为“章”源于藏语jang, 吐蕃常用其指代包括丽江在内的云南西北部地区;⑧ 方国瑜则根据《华夷译语》,认为“章”是蒙古语“合扎儿”一词词首辅音q弱化所致,意思也是地区;[5](P789~790)方龄贵认为“章”与“札忽儿歹”中的“札”为同一词,意为汉人;[37](P266~269)然而《元史》中亦有指代云南行省下辖的罗罗斯宣慰司地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罗罗章”一词。[11](P3228)根据李京《云南志略》的记载,在元代“罗罗”即指乌蛮,若将“章”理解为汉人,那么“罗罗章”就无法解释。考虑到哈剌章、察罕章、罗罗章均为政区名词,因此从“章”使用的具体语境看,只能将其理解为“地区”。且在对音准确度方面,劳费尔的解释明显占优势,故笔者倾向于赞同劳费尔的观点。但这里仍遗留下一个问题,那就是用于称呼南诏的藏语词jang的词源究竟是什么,是藏语中原有的词汇还是外来借词?劳费尔曾推测,jang可能源于藏语中表示绿色的词ljang。[38](P783)从藏语的发音来看,二者无疑是最接近的,但为何吐蕃会用绿色一词称呼南诏,劳费尔并未给出解释。笔者认为,假如劳费尔的分析是准确的,那么这很有可能与茶叶有关。在藏语中,ja意为茶叶,读音与jang有一定的接近度,丽江出产的纳西茶亦被称为ljang-ja。据《蛮书》记载,南诏银生城周边地区(今云南景东、普洱一带)即产茶,吐蕃和南诏间的贸易也很频繁。[13](P43、P190)考虑到吐蕃与南诏间存在茶叶贸易,因此吐蕃很有可能因南诏盛产茶叶,进而称南诏为绿色的地区。但到目前为止,劳费尔的观点还停留在语言学推测层面,尚无法证明。除此之外,根据诸种藏文文献的记载,jang与“诏”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排除jang是一个外来借词,源于“诏”这种可能。在南诏语境下,“诏”本意为“王”,也可引申为“王国、地区”。“六诏”常被用于称呼洱海周边六个部落统治的地区。据相关学者研究,在古代藏文文献中,jang的使用范围在不同时期存在差异,唐代主要指南诏国,唐亡以后至明朝末年间成书的多部藏文文献,如《红史》《汉藏史集》等,均用jang表示南诏;明清之际成书的《萨迦世系史》《西藏王臣记》则将jang用于指代蒙元时期云南王忽哥赤统辖的区域;清代中期以后,jang的范围逐渐缩小,主要用于表示丽江府(jang-sadam)⑨ 及当地的纳西族(jang-po)。[39](P59~65)可见,至少在元代以前,jang表示的地域范围与南诏完全等同。在敦煌藏文文书中,南诏国即写为jang, 其单独使用时,便包含了“地区”之意。此外,南诏也可写为jang-yul, yul意为国家、地区;[40](P54)南诏王则称为jang-gi-rgyal-po, 其中gi为格助词,rgyal-po即“杰布”,表示国王。[41](P45~47)因此从使用对象上看,jang和“诏”均能一一对应。在《广韵》《集韵》《正韵》等韵书中,“诏”的读音为“之少切”“之笑切”,[42](P1130)和jang相比,元音部分虽存在一些差异,但考虑到二者在藏文文献中极高的对应性,故这一假说暂时保留。此外,南诏、大理国时期用于表示地区的多个词汇,如“睒”(失冉切)、“睑”(居奄切)等,读音亦接近于jang, 其与“章”是否有关,亦有待进一步研究。虽然学界目前对“章”的词源尚未有定论,但大多倾向于认为其源于藏语,并把jang理解为“地区”。[43](P1~9)蒙古人征讨大理国,吐蕃是其必经之地,因此蒙古征服者将藏人对云南的称呼纳入自身话语亦在情理之中。总之,将哈剌章释为大国或大的地区,从语言学角度看是成立的,也能与哈剌章指代的区域相吻合。蒙古统治者用大国这样一个含有尊崇意味的表达去称呼大理国,既能与蒙元政权对大理国统治阶层给予的种种优待政策相吻合,亦是大理段氏在蒙元统治下的云南享有崇高地位的真实写照。《史集》在介绍云南族群时,常把当地居民依照肤色分为黑、白两类。[44](P249)那么哈剌章是否与大理地区人群的肤色存在关联?英国学者玉儿(Henry Yule)认为,《史集》中的黑色族群与服饰有关,云南地区的主要族群是掸人,掸人通常穿黑色服饰,因此蒙古人将其称为哈剌章。[45](P72~73)这里需要明确,掸人与南诏、大理国的主体族群无关,将掸人(泰人)和云南相联系的观点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以拉克伯里(Terrien de Lacouperie)为代表的部分西方学者建构出来的,没有任何史料依据,这已是学界共识,无需多言。[46](P209~222)据上文所述,元代对乌、白蛮的区分标准是文化而非肤色或服饰。从实际情况看,云南各族群肤色并不存在明显差别,但李京在《云南志略》中谈到罗罗人的文化特征时,指出罗罗人“手面经年不洗”,[47](P89)这或许是导致乌、白蛮肤色产生微小差异的原因,即乌蛮略深、白蛮略浅。因此不排除大理国归附初期,蒙古统治者以肤色深浅来区分乌、白蛮这种可能性。倘若蒙古人用哈剌章指肤色较深的乌蛮,那么哈剌章为何会用于称呼以白蛮(白人)为主体的大理城、大理国,却未用于指称任何一个乌蛮聚居的地区?大理国统治阶层和主体族群均为白蛮(元代称白人),关于大理国白人的肤色和服饰,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著名画作《张胜温画卷》就提供了直接证据。《张胜温画卷》又名《大理国梵像卷》,据卷尾释妙光跋文,可知该画由大理国画师张胜温于盛德五年(1180)创作。[48](P622)画中描绘了大理国宫廷中各类人物的样貌及穿着服饰。这些人物的肤色绝非黑色或深色,服饰也各式各样,与中原汉人无明显区别。蒙古进攻大理国发生在13世纪中期,比《张胜温画卷》的完成时间仅晚了半个多世纪,蒙古人看到的大理国白人在肤色、服饰方面与《张胜温画卷》中的人物不会有太大差别,因此蒙古人也绝不可能凭肤色或是服饰将大理地区的族群视为乌蛮。总的来看,《史集》以肤色区分乌、白蛮的记载,确有一定根据,但并不意味着乌蛮和哈剌章存在对应关系。蒙元时期的云南蒙古语地名,除哈剌章外,还有用于指代丽江地区的“察罕章”,直译为“白色的地区”。尽管与察罕章相关的材料远少于哈剌章,但考虑到察罕章在元代史料中往往和哈剌章并列出现,因此对察罕章含义进行初步探讨和推测也是有必要的。关于察罕章含义的直接记载,仅见于《经世大典》和《元史》两种文献,《经世大典叙录·征伐》将其解释为白蛮,[1]《元史·兀良合台传》亦沿用之。然而,这与《经世大典》和《元史》对哈剌章的解释存在同样的问题,即白蛮这一解释无法和元代丽江地区的主体族群相吻合。若对蒙元时期丽江地区族群构成及蒙古人对当地的命名特点进行分析,那么将察罕章释为白蛮的观点就难以自圆其说。据《元一统志·丽江路军民宣抚司》条记载,丽江“蛮有八种,曰磨些、曰白、曰罗落……参错而居……磨些蛮最多于诸种”。[49](P561)在《蛮书》和《云南志略》中,均将磨些蛮归为乌蛮一类。可见,在元人眼中,白蛮与磨些蛮是两类完全不同的族群,认为蒙古人视磨些蛮为白蛮的观点显然与史实相悖。也许有学者会将《元史·世祖纪》元宪宗三年十一月“师次白蛮打郭寨”[11](P59)一语,作为“磨些蛮=白蛮”的依据。然而,上文业已提到,丽江地区的族群,除磨些蛮外,亦有白蛮,二者参错而居。因此,《元史·世祖纪》中打郭寨的白蛮,与磨些蛮并非同一族群。《元一统志》中的记载亦揭示出,被归为乌蛮一类的磨些蛮则是当地人数最多的主体族群。在蒙古征讨大理国期间,最先归附蒙古并在此后一度担任丽江地区最高军政长官——察罕章管民官的麦良家族就属磨些蛮。[11](P1465)既然元人将磨些蛮归为乌蛮类族群,那么如果依照磨些蛮的族群称号来命名该地,便不会使用表示白色的“察罕”一词。此外,在元代文献中,察罕章指代的地域范围十分明确,仅限于丽江一地,而白蛮在西南地区则广泛分布。因此,从该词的使用情况看,白蛮的解释也是站不住脚的。除此之外,或许还存在一种可能,即察罕章是否会源于《元史·世祖纪》中的打郭寨白蛮呢?笔者认为,如此解释看似虽有一定道理,但目前仍缺乏直接相关的史料依据。更主要的疑点是,倘若察罕章的命名依据是族称,那这就很难解释蒙古人为何会将白人居住的大理城称为哈剌章,因为上文业已论证,元人自始至终从未将大理白人视为乌蛮。更何况察罕章宣慰司的治所在当时丽江巨津州半空和寨,[49](P555)此寨地势险要,是典型的磨些蛮聚居区,因此可将这里看作察罕章最狭义的范围。假如蒙古人用察罕章称呼丽江地区的白蛮,这便无法解释该宣慰司的中心为何会设在一个地势险要的磨些蛮村寨。值得注意的是,在蒙元时期的丽江,“察罕忽鲁罕”是除察罕章外的另一个蒙古语地名,是蒙古人对丽江路所辖宝山州部分磨些蛮村寨的称呼。据《华夷译语》,溪水在蒙古文中译为“豁罗罕”,[50](P3)与“忽鲁罕”为同一词,故该词直译为“白色的溪水”。又据《元史·地理志四》记载:“宝山州,在雪山之东,丽江西来,环带三面。昔么些蛮居之……世祖征大理,自卞头济江,由罗邦至罗寺,围大匮等寨,其酋内附,名其寨曰察罕忽鲁罕”。[11](P1465)可见,对于归附的磨些蛮村寨,蒙古征服者并未使用与磨些蛮或乌蛮相关的族群称号,而是根据江水等与白色相关的自然地理事物来命名。至元十五年(1278),元朝将察罕章宣慰司改名为丽江路,“路因江为名”。[11](P1464)“丽江”指金沙江,“丽江路”这一名称也和江水有关,察罕章和丽江亦存在替代关系。因此,从蒙古人对丽江部分区域的命名习惯和特点来看,察罕章中的“察罕”,很有可能与“察罕忽鲁罕”中的“察罕”一样,也是用于修饰江水、雪山等具有白色意象的自然地理事物,察罕章的含义极有可能与之相关。虽然上述对察罕章一词来源的讨论仍主要停留在推测层面,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便是就目前已有的材料来看,察罕章与丽江境内的主体族群磨些蛮以及当地人群的族称并无直接关联。综上所述,哈剌章在蒙元时期一直用于指代大理城、大理国等与“大理”相关的地域概念,察罕章的使用范围则仅限于丽江一地。在广义语境下,哈剌章的范围可包含察罕章。然而,大理、丽江地区的主体族群分别是白人和乌蛮类中的磨些蛮,乌蛮和白蛮之间亦不存在包含关系,故哈剌章、察罕章与乌蛮、白蛮无论在分布区域还是相互关系上均无法对应。一般认为,在蒙元帝国早期,蒙古统治者缺乏华夷观念,通常不会将被征服地区的人群视为蛮夷。因此从蒙古人的命名习惯上看,哈剌章、察罕章与乌蛮、白蛮也难以等同。哈剌章的确切含义,应当是14世纪初期伊利汗国宰相拉施特编撰之《史集》中的解释:“大国”,亦可理解为“大的地区”。根据《张胜温画卷》所描绘的大理国宫廷人物的肤色和服饰,可知《史集》所记云南地区黑肤色人群,与哈剌章并无关系。虽然将哈剌章、大理国解释为“大国”的说法仅见于《史集》,但综合现有各类材料来看,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合理的解释。根据蒙元时期丽江地区的族群构成及当地蒙古语地名的命名特点,指代丽江的“察罕章”,其含义极有可能与江水、雪山等具有白色意象的自然地理事物相关。《经世大典》的编纂者在不了解哈剌章、察罕章原始含义及指代区域的前提下,仅凭“哈剌”“察罕”在蒙古语中分别意为“黑色”“白色”,便将哈剌章、察罕章与乌蛮、白蛮随意比附。这一错误解释亦被《元史》编撰者吸纳并沿用至今。明确了哈剌章、察罕章与乌、白蛮之间的无关性,亦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和明确蒙元时期云南地区相关族群概念的具体内含。在现存的多种元代文献中,很容易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即蒙古人征服一片区域后,时常会用蒙古语或突厥语词汇来对当地的城镇进行命名。例如著名的黑水城在蒙古语中称为“哈拉浩特”(Qara-qoto),意为“黑城”;《史集》所记河北真定府被蒙古人称为“察罕——八剌合孙”[51](P264)(Caqan-balaqasun),意为“白城”;《马可波罗行纪》将四川利州记为“阿黑八里”[52](P409)(Aq-balīq),也意为“白城”。显然,这里的黑城、白城与当地居民的族群身份并无任何关联。这提示了我们,在研究哈剌章、察罕章的词义时,不应被《经世大典》和《元史·兀良合台传》的权威性记载所限制住,而要用批判的思维,从多个角度审视其所记内容是否合理。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曾说,“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53](P202)这句话虽是立足于古汉语训诂学而言,但却揭示出历史名词背后蕴含的文化史意义。“哈剌章”“察罕章”虽是蒙元时期出现的云南政区名词,但其中蕴藏的历史文化信息亦不容忽视。从构词角度看,二者均由蒙古语和藏语词汇共同构成,体现了藏文化在蒙古征服者认识云南过程中所起的媒介作用。此外,云南自南诏大理国以来形成的汉、梵并存的双重文化格局对13世纪蒙古人认识云南亦产生了重要影响,“哈剌章”的汉译“大国”与大理城及大理国皇帝梵文名号“摩诃罗嵯”间存在的密切联系便是例证。总之,哈剌章、察罕章含义的背后,暗藏着一幅蒙元时期云南地区汉、梵、蒙、藏多种文化相互并存、碰撞、交融的生动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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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A.J.H.Charignon注、冯承钧译、党宝海新注:《马可波罗行纪》,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29~430页。冯承钧进一步指出,“哈剌章之'章’得为'蚺’之对音。盖《魏略·西戎传》有青氏、白氏、蚺氏,元代之哈剌章及察罕章,抑或青蚺、白蚺之译名,亦即中国载籍之乌蛮、白蛮也”。但此说已被方国瑜否定。
② 《元史·地理志四》在述及上述地区沿革时,均有“大理不能制”,“段氏莫能制”等表述,可知其不在大理国直接统治范围内。
③
一词出现在该文书第60行,文书转写和翻译参看〔日〕小田寿典:《1330年の云南远征余谈》,《内陆アジア史研究》(第1号),1984年,第11~23页。
④ (伊)拉施特主编,余大钧、周建奇译:《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249页。在《史集》伊斯坦布尔本中,这句话为
:参看《史集》伊斯坦布尔本(S本)第95a页。需要注意的是,“哈剌章”“大理”二词正确的波斯文形式应为
和
,抄本写形有误。伯希和认为,“大国”是“大理”一词的音译,但从二者的波斯文形式看,大理(
)是音译,大国(
)是意译,并不存在读音上的联系。参看《交广印度两道考》,第193页。
⑤ 《史集》第二卷,第293页。后半句波斯文原文为:句中的指示代词代指前文提到的哈剌章地区,参看《史集》伊斯坦布尔本(S本),第197a页。
⑥ 法国学者赛代斯指出,印度化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崇拜,并运用梵文作为表达工具。参看(法)G.赛代斯著,蔡华、杨保筠译:《东南亚的印度化国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34页。
⑦ 伯希和指出,古代缅甸通常不用南诏、大理等汉文词汇称呼云南,而是用犍陀罗。在中南半岛北部的印度化国家中,亦有用Purvavideha(东胜神州)、Mithila(弥萨罗)等佛教词汇指称云南的情况。参看《交广印度两道考》,第193—195页。
⑧ Berthold Laufer.Karajang,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1915,Volume 47,Issue 4,October 1915,pp.781~784.劳费尔指出,“章”在藏文中的形式有
(aJang、aJangs),其中词首的a和词尾的s通常可弱化省略,因此“章”的发音为Jang或Djang。
⑨ Sadam即汉文文献中的“三赕、三甸”,自唐代起便指丽江地区。参看《蛮书校注》,第96页。
原载于《学术探索》202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