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等支付范围

记者8月31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2022年1月1日起,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在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规定予以支付。

据了解,调出的这145种药品,其中西药70种,如常见的丁硼软膏剂、阿莫西林注射剂、洛美沙星滴眼剂、加替沙星注射剂等;中成药75种,包括感冒灵胶囊、风热感冒颗粒、板蓝根注射液、小儿止咳糖浆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出的药品,是对原地方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部署要求的落实,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支付范围的,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权责、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的重要举措。

调出后,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调出时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保留,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工作,做好调出品种替换和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按期实施、有序过渡,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使用。

附件:145种药品目录「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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