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要求办完婚礼把彩礼都给他们?

自古以来,两家一旦要缔结婚姻,男方都要给女方一笔彩礼,这属于不成文的民俗。彩礼不但对女方有补偿意义,也是一种对女方的尊重。

当然,在广大农村,对于男方家庭来说,支付彩礼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在男多女少的现状下,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不支付彩礼就想娶到媳妇,根本是不可能的。

最终被逼无奈,还是得支付彩礼,但是彩礼支付了,有些婆家仍然会很纠结。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不止如此,连嫁妆也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很多婆家就理解不了这个法律规定,为什么各种好事都是儿媳的?这个是她的,那个还是她的,凭什么呢?

婆家心理一旦失衡,等儿媳过门,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婆媳矛盾和翁媳矛盾就难免会爆发,就会想方设法来算计女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这种事都是悄不做声,温水煮青蛙,用多年的时间,将女方的彩礼和嫁妆一点点的,慢慢的内部消化掉。

但也有一些婆家比较激进,等不了那么久,比如今天这个案子,婆家就比较的心急。

白天婚礼结束,夜幕刚刚降临,公公和婆婆就找到了儿媳,要求儿媳坐下来开家庭会议。

婆家事先已经打听到,当初他们把20万彩礼支付给儿媳的娘家,但是娘家又把这笔钱打回到女儿的户头,让女儿自己保管。

公婆认为,既然儿媳的娘家没要这笔钱,都给了儿媳,那就是儿媳的钱,可是现在儿媳已经嫁到他们家了,那就是他们家的人,儿媳的钱自然也就是他们家的钱,那么这笔钱自然也就应该上交。

婆婆苦口婆心的教导儿媳说,年轻人拿着这么多的钱不安全,这笔钱交给他们保管,也不是他们的,归根结底还是儿媳自己的,等以后儿媳要用钱的时候,他们自然会拿给儿媳用。

儿媳拒绝了,儿媳认为既然是自己的钱,那就应该自己保管,自己又不是三岁孩子,丢不了这笔钱。

公婆被儿媳直接顶回来,很是郁闷,公公阴着脸对儿媳说,现在咱家经济很紧张,因为给你办婚礼,花光家里老本不说,还倒欠一屁股外债,现在既然你已经嫁过来了,就是一家人了,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家整天被人逼债?

儿媳很诧异,质问为什么结婚前不告诉她这些实情?如果她早知道为了娶她会欠债,她宁肯不嫁,也不愿把别人家搞的这么惨。

公婆摆摆手说,这些事都过去了,咱们也不讨论了,总之你已经嫁过来了,以后家里的日子就是你们俩的日子了。你不愿拿出钱来贴补家用,我们认栽,但是你那笔钱闲着也是闲着,你就行行好,把钱拿出来,我们给你打个借条总可以吧?以后家里经济宽裕的时候,我们再把钱还给你就是。

儿媳直截了当的问:我现在把彩礼借给你们,以后我再和你们一起赚钱养家,赚到的钱将来还得还我自己的彩礼,是不是这样?

虽然儿媳说的比较绕,但想想看,确实是这么个理。哪有自己赚钱给自己还彩礼的?

于是,因为情理上讲不通,这笔彩礼最终也没能返还。但是因为婚礼当晚就谈钱,婆家和儿媳的心里都拧上了一个大疙瘩,难以解开。婚后的相处也是磕磕绊绊,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于是三年后,在儿媳已经生了两个女孩之后,丈夫提出了离婚,还顺便主张二十万彩礼返还。

这场官司经历了一审和二审,足足打了两年,婆家想尽一切办法,要把自己的彩礼追回来。

但法院自始至终认为,这个案子一点都不复杂,双方登记结婚后已共同生活三年,有了两个孩子,彩礼不应返还,一分不退。

最终,法院判两个孩子一边一个,这场婚姻就这么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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