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的基本概念解读
中国传统哲学观念认为,阴阳,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对立关系。它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本源,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法则。
《易经・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首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认为;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万物背阴而向阳,并且在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分焉。是故,易有太极,始生两仪。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阴阳源自古人的自然观,古人认为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和阳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的两个方面,如天地、昼夜、寒暑、男女、善恶等。阴阳的对立统一运动是自然界一切事物发生、发展、变化、消长的基本原因。
精确的说,阴阳为万事万物的两大组成部分。“一物一太极”,阴阳是万事万物存在的基础,老子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及易传的“一阴一阳之谓道”,讲的正是这个意思。
凡是运动变化的、释放的、上升的、温热的、光明的、无形的、精神的、积极的、主动的、刚性的、方的、山南水北的、主流的、有规矩、有次序的、健康的、富贵的、吉祥的、前进的、生生不息的等都属阳。
凡是相对静止和稳定的、内敛的、下降的、寒冷的、黑暗的、有形的、物质的、消极的、被动的、柔性的、圆的、山北水南、非主流的、混乱无序的、不合规矩的、有问题和毛病的、卑微的、衰退的、暮气沉沉的等都属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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