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遇上要查记者证,咋整?(附实战应对指南)
我们都是有身份证的人。公众持证上街当然没这个必要,记者持证上岗倒是有必要说说。
众所周知,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
记者出去采访,也经常会遇到要求查看记者证的情况。如果没有记者证,采访不顺不说,有时候还会当成假记者,被打也是时有发生的事。不可否认,由于记者证在某些方面又自带“便利”功能,比如交通、旅游景点,因此也被一些记者私自滥用了,这是坚决应该防止的。
蓝媒汇就记者在采访时遇到要查记者证这一实际问题,对业内的一些媒体同行进行了采访。他们在面对正当或不正当查看记者证要求时,往往是这么做的。所以,当再有人要查看你记者证时,不妨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参照下面的“被查记者证之应对方式指南”。
方式一:有证就掏出来给对方,没证还愣着干嘛?跑啊!
好吧,这是个冷笑话,没笑的请略过。
方式二:用工作证充当记者证
事实上,眼下许多干着采访的行当、没有总署颁发的记者证的媒体同行,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这些人来说,因为所在单位及其他多种原因,暂时无法拥有记者证。对这些人来说,你不能说他是假记者。
这些记者,大多有所在新闻机构自己印制的工作证。一般来说,不是一些特别正式或重大的场合,出示工作证,向对方说明工作单位,大多可以完成采访。既便对方质疑,也可以把单位的公开电话告诉对方,让其去证实。
方式三:开单位介绍信
如果没有正式记者证,让单位开介绍信是最常规的做法。无非就是为了证明你是这家媒体派遣担任采访工作的记者,不是没有媒体身份的社会闲杂。
这种方法异地采访的调查记者经常用,一般是申领一批只有公章没有抬头的介绍信,去哪里采访就现填上哪里,方便省事。
方式四:跟着有证的老记者走
公开数据显示,全国持证记者不过二十多万人,而真正从事新闻采访的人员,要远远高出这个数字。身为记者却没有记者证,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比如证件还在审批中没有发放,又比如还属于实习记者阶段,尚未申领、临时工……而我国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新闻机构中尚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必须在本新闻机构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带领下开展采访工作,不得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但细琢磨一下,也有点不对劲儿的地方。担任采访任务的是无证记者,持证记者却可能不负责这次采访。那么,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假记者,面对这种情况时完全可以拉上持证记者,供对方查验。一般来说,只要和你同去的同事有记者证,麻烦就会少去不少。
方式五:看看是谁要查你的证件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
这里有几个信息要注意了:一是记者确实应该主动出示记者证。二是记者只需向采访对象出示。
换言之,记者在采访活动中,无需向第三方出示记者证。
但现实却是别有一番滋味的。很多时候,采访对象其实并不一定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反倒是与新闻采访无关的人员,借查看证件为由百般刁难。比如2014年,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在娃哈哈南京工业园区采访劳资纠纷,在厂区门口门卫要求出示记者证。出示之后门卫拿出手机要拍摄记者证。李润文说“记者证你可以上网查询,或者打电话查询,不能拍”。随后,门卫与之发生争吵,说“你记者不遵守职业操守”。随后另有几名厂区员工高呼“假记者”,并围殴李润文,致其头部受伤,多处软组织挫伤。
方式六:你要我出示证件,你先出示你的证件
有时在采访现场要记者出示记者证的,还有警务工作人员。但除非记者要采访的就是警方本身,否则其实也无接受检查的义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五条也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毕竟新闻采访是记者的职务行为,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违法勾当。记者完全可以和警方平等对话。而结果却往往形成这样的僵局:
“给我看下你的证件!”
“你先给我看看你的证件!”
“我要先看你的证件!”
“那你为什么不先出示你的证件?!”
这样僵持下去,究竟是何了局?
有一位记者同行讲述了他的经历:当年在贵州福泉,发生一起违规挖磷矿引发滑坡致三十余人死亡的事故。我在采访期间被福泉市几个协警围住,要求我出示证件,并声称自己“没有警官证穿着警服有警号就是警察”,说着就动起手来,……最后还是悲痛的死者家属围上来解救了我。
在《身份不是你想查,想查就能查》一文中,作者魏克托还专门查阅了相关条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规定: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没有说着制服要出示证件。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这两部法律相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而言,是上位法,所以必须遵守上位法的规定,着制服也要出示执法证件。
方式七:能绕过去的就绕过去
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记者主动绕开一些可能存在的阻碍进行采访,也并无不妥。一句话,在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时代,老老实实拿出证件让对方看,并不都是好主意。有时候,身份一被识破,采访基本上便半途而废了。所以说,在一些特殊的场合,如果对方查验你的身份,能蒙骗先蒙骗,并不是坏事。即便事后被揪住,记者也是因为采访需要撒下的善意谎言。
正如知乎上一位记者所说:等一个采访需要亮记者证的时候,这个采访其实基本上就完蛋了……
方式八:正大光明地亮出记者证
这是最简单最理直气壮最正大光明的做法。你要查我的记者证,那我就给你查呗。除了当场查看记者证,也可以让对方去中国记者网上进行查验。
然而,《法制日报》的记者几年前曾经在浙江瑞安采访,并且主动出示了记者证。但当时瑞安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士勇语出惊人——“记者证在我们这里没用的”!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怎么会没用?张副主任不理会这个问题,只声称,“我为什么要接受你们采访?我不接受采访,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
这绝非记者采访中所遇到的个例。即便主动出示记者证了,遭到的粗暴或是冷遇,可能更甚于此。
正大光明换来的却是“然并卵”,对一个记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悲哀。
最后再说一句,许多一直要查看你记者证的采访对象,本意上并不是真的在意你到底有没有记者证。更多的是想以此为借口,拖延采访。即使你一切证件齐合,最终对方仍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所以,有没有记者证,或者说怎么应对查记者证,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学会采访技巧,做足功课,拿到真正的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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