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诉抄袭,是因为互联网的原罪吗?丨传媒老炮儿

最近炒的最热的是《锦绣未央》被诉抄袭
不光把前几年的的事儿挖了底儿掉
还牵连到日前热播的《三生三世》
这两年,被诉抄袭这种案件越来越多
是因为大家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强了?
还是因为抄袭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其实这和改编成为电视剧的互联网网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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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字版
传媒圈里不缺大事小情的话题,大事儿太沉重有点拿不透,我们说个不大不小的事儿,就是小说《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其实这不是个新鲜事,这部小说当初是在潇湘书院连载,2013年就有人说过它涉嫌抄袭,当时还热闹过一阵。到了前年也就是2015年的时候,潇湘书院就把这个《锦绣未央》下架了,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没成想到了今年春天,十一位作家联合起诉《锦绣未央》的作者秦简,真名叫周静。说她涉嫌抄袭,抄袭多少?219部书!真不简单,为了抄袭看了219部书,这太不容易了!法院受理了,重要的是央视发了消息,这引起很大关注。大伙儿联想到很多,盗版啊侵权啊等等。连那个最近挺火,满世界做宣传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扯进来了,说它也涉嫌抄袭。参与这个讨论的人足足有2000多万。
新媒体时代网络互抄这件事大家心里都明白,为什么?这不需要什么技术,而且成本不高,关键就在于,当它变成可盈利的时候就复杂了。前几年,琼瑶为了《宫锁连城》和于正打官司,于正输了。输了以后于正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一场巧合和误伤。外界的人说于正说这话是云山雾罩,实际上,如果你了解互联网网文发展过往,你就会觉得于正说的有他的根据。
电视剧改编它经历几个阶段,最开始的时候,改编于一些知名作家的知名作品,当时很多名作家都兼职编剧。中国作家协会有一个类似作品库的东西,你可以在那里搜集,也可以改,但是有一点,有现成的规矩有明确的手续:获得授权进行改编,等到播出的时候必须规规矩矩注明,比如改编于王小波的《三十而立》、改编于梁晓声的《年轮》等等。
可是弄来弄去这库里的东西不多了,大伙儿就想这也不行啊,茫然的时候,突然间发现有一个素材的富矿!哪?批量生产的网文市场!互联网网文发展起来,有一个共同的理念支撑着我们从那个时代走过来,叫共享精神。那时候真正的压力来自于你得迅速更新,所以对数量的要求大于对质量的要求。大伙儿往一个地方去,往一个死胡同里钻的那些事儿多了去了:你弄盗墓我也能弄盗墓啊,你弄穿越我也弄穿越啊。
那时候有谁能想到咱们写的东西,过不了几年被人用了一下就能变现?就能收到非常可观的盈利?没想到!所以就无所谓,抄就抄,追究的人不多。可是网文的创作不是没有讲究,它讲究一整合,那是需要水平的。比如你有一非常好的创意和点子,然后你按照这个要求在海一样的互联网素材当中去选取适合表现你这个主题的那些素材,把它拼接起来以后从新发光引起关注,这就是高手。在这种情况下,您说这一块是您的那一块是他的,这根本说不清楚。
网文就一定有自己的粉丝,粉丝的需求实际上是推动着我们整一个往前发展的动力,同时也引起资本的关注。资本一关注这事儿就变得复杂了,谁的东西好谁的粉丝多,就有可能成为改编之后的影视剧的受众,这个市场很大,而且盈利相当可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前面说的那个共享分享精神就受到冲击了:您这玩意儿是火了啊 您是赚了,您可用了我们哥几个的东西了,我们现而今想告你都得凑钱,您这腰包这么鼓,您装没事儿人似的,合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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