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道侵权而引发企业与媒体间的诉讼并不少见,而如何认定报道媒体是否侵权,一直以来尚无清晰标准。
昨天,康师傅与第一财经因“馊水油”报道而引发的巨额索赔案,一审以康师傅“完败”告终,康师傅的四项诉讼请求全部被法院驳回。根据判决书,法院对原告康师傅方便面要求被告第一财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8千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康师傅要求第一财经删除一财网上的侵权报道及转载链接、连续一个月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且法院还要求,康师傅承担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0300元。去年9月15日,第一财经记者胡军华撰写文章《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 绝不再犯誓言落空》,引起康师傅极大不满。康师傅方面认为,这篇报道扭曲公司公告,被公共媒体广泛转载,也不排除有少数居心不良分子蓄意推波助澜,导致广大消费者被误导,给康师傅的公司名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康师傅随后在5天内连发三次声明,并在一份声明中称:针对其下属一财网于9月15日由记者胡军华署名撰写发布的针对康师傅的不实报道,该报道蓄意扭曲了我司自愿性公告内容,并对扭曲我司公告未善尽查证之责,除了要求更正报道,向康师傅公开赔礼道歉外,同时要求1.8亿人民币商誉损失的赔偿。对此,第一财经当时曾连夜发表声明应战:记者所写稿件所述内容分别来自康师傅发布的相关公告、2013年年报,以及台湾媒体相关报道,均有据可查,立场中立,不存在所谓的“居心不良”。同时,当事记者胡军华也发表声明,表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新闻工作者对此更是责无旁贷”,愿意对在一财网所发表的报道负责。期间,不少业内人士曾估计,参照此前2006年富士康诉第一财经案,最终双方握手和解的结局,此案也有可能和解,但知名企业与知名财经媒体走上了法庭。并在历时一年有余后,以康师傅一审全败告一段落。事实上,无论是康师傅还是在一些媒体业内人士看来,第一财经刊发的文章,从业务层面来说,部分地方的表述,可能的确存在一定的争议。以下是该报道部分原文,也是认为是有争议最大的地方。康师傅9月14日下午发布公告,确认该公司产品使用了馊水油作为原料的劣质猪油。媒体人士观点:文章导语直接笼统确认康师傅产品存在问题,而没有交待康师傅只是承认在中国台湾的一款授权生产的产品存在问题,只是在文中随后这样做了交待。所以康师傅在声明中称:“本公司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速食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等原料或产成品,且全部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下,不存在隐患。”这样的表态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的,很多汽车企业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宣布召回的时候,涉及到中国市场的时候,总是来一句中国市场不在召回之列,方便面也享受了一把中国特殊国情论的待遇。问题是:在食品监管和法治环境被一些人认为比中国大陆更好的中国台湾,康师傅一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中国大陆会表现更好?媒体人士观点:作者引用康师傅的声明,将结论引向另一个行业,并进而质疑康师傅在中国台湾都会出问题,在中国大陆会表现更好?这种质疑,有些类似法律上的有罪推论,但是,记者在报道中并没有列出康师傅在中国表现不好的事实。尽管言之凿凿,康师傅还是再次重蹈覆辙,所有的承诺都付诸流水。总之,在接受蓝媒汇采访的几位媒体业内人士看来,经过法庭认定,第一财经的稿件虽然不存在康师傅控诉的不实等情况外,但文章中的一些逻辑、结论还是有争议的。如果作者把康师傅在台湾授权产品出的问题与中国大陆表述更清晰,可能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扭曲公告指责了。如果不是随后因为此篇报道,而引发的其他媒体跟进导致更大的舆论危机,康师傅可能也最终不会走向法庭。事实上,许多企业是不愿意与媒体打官司的,除了维权成本高外,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情景:赢了官司,输了形象。也就是说,企业与媒体因报道上的争议,往往会给企业或产品带来负面的影响。即使企业胜诉,已经造成的影响也很难挽回。综合考量,企业常会选择放弃,最终不了了之。知名专栏作家魏武挥曾说,在大部分公司面前,大部分媒体,是强势群体,“媒体搞批评,受众喜闻乐见。搞大公司,还得把证据做扎实了,搞小公司,那不是分分钟钟随随便便的事儿。踩着一众无权无势的公司,树立自己犀利敏锐的守望者招牌+所谓社会最后一颗良心,而代价几乎没有。”附:《康师傅承认使用馊水油作原料 曾发誓严控品质》康师傅9月14日下午发布公告,确认该公司产品使用了馊水油作为原料的劣质猪油。这不是康师傅第一次卷入食用油安全风波。去年11月,中国台湾地区曝出橄榄油用铜叶绿素掺混造假的传闻,康师傅也深陷其中,魏家兄弟信誓旦旦表示,要用国际最高标准管控产品,魏家四兄弟之一的魏应充还主动向台湾食品GMP发展协会请辞理事长一职。言犹在耳,馊水油的噩耗再次传来,让魏家四兄弟情以何堪?从业绩上来说,馊水油事件对康师傅在中国大陆的老大地位不会有大的冲击,涉事的产品根本算不上主力产品。康师傅确认这次使用供应商劣质猪油制造的产品是“精炖葱烧排骨汤面”,由康师傅授权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制造和销售。康师傅是中国方便面市场的绝对老大,2013年方便面市场占有率达到44%,每年销售的方便面数量接近100亿包,卖得最好的是酸菜牛肉面和红烧牛肉面,油包里面主要是棕榈油(4618, 70.00, 1.54%),而不是猪油。棕榈油可以工业化生产,价格便宜,猪肉使用量小,多由中小企业甚至个体户生产,在食用油市场是绝对的小众产品。中国每年进口数百万吨的棕榈油,主要是拿来生产方便面,用来油炸面饼或者加工油包等所以康师傅在声明中称:“本公司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速食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等原料或产成品,且全部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下,不存在隐患。”这样的表态是不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的,很多汽车企业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宣布召回的时候,涉及到中国市场的时候,总是来一句中国市场不在召回之列,方便面也享受了一把中国特殊国情论的待遇。问题是:在食品监管和法治环境被一些人认为比中国大陆更好的中国台湾,康师傅一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中国大陆会表现更好?康师傅自称:“让消费者安心,是康师傅对消费者的承诺,也是我们持续成长茁壮的重要基石。一切源于康师傅自始至终积极响应‘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的倡导,恪守消费者食品安全原则,投入巨资严控源头安全,牢牢掌握上游供应链,严苛管理原料和供应商。”去年台湾大统长基公司假油事件爆发,曝出黑心油流入康师傅旗下公司味全,媒体报道,味全董事长魏应充表示,坚持食品是老实人做的生意,也是一个良心事业,父亲也教导经营事业要童叟无欺,四兄弟一再坚持这种信念,食品安全是集团经营内部管理最高指导原则。魏应充还说,经过这次事件后,为避免重蹈覆辙,决定采取一条龙管理,从溯源管原料的采购,决定由海外引进生产,未来会以国际欧盟最高标准及岛内的“法规”来做产品的管控。尽管言之凿凿,康师傅还是再次重蹈覆辙,所有的承诺都付诸流水。
上一次,魏家兄弟以辞去台湾食品GMP发展协会请辞理事长来承担责任,这一次会有人为问题猪油辞去什么职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