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钱之顺治通宝(七):满汉文记局式,独具一格,为康熙二十局打下基础
上回我们说到从顺治十四年至顺治十六年,全国各地的铸钱局全部停铸,只在户部、工部的两个铸钱局铸造铜钱,这也就是顺治四式的满文记局式。但是由于当时的交通条件十分有限,铜必须从外地运达,路途遥远,增加了成本。当时中央铸造一枚铜钱实际上是要亏本的,所以,顺治十七年,户部上奏重开十五个地方钱局。这次铸钱的风格抛弃了一厘钱的版式,而采取和满文记局类似的样式,就是顺治五式——满汉文记局式。
顺治通宝满汉文记局式,重量为一钱四分,和满文局相当。背面钱文极具特色,为历朝所未有,穿口右边为钱局的汉文名,穿口左边为钱局的满文名,此后也仅仅有康熙二十局钱采用(清局套子钱不计)。根据《清朝通志》记载,共有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云十五个钱局,但直隶密云镇局和云南省局未见实物,是否正式铸造行用钱,很值得怀疑。
顺治通宝满汉文记局式,虽然只铸造了两年,即顺治十七年和十八年,但是铸造量非常大。这说明当时的战后的生产力水平逐步恢复,经济呈现发展进步的态势。而且据目前来看,虽然钱局较多,但是总得来说,币制规整,钱文严谨,版式比较固定,因此可见当时中央对地方的铸钱控制得相当紧。
顺治在位期间,清廷经过不断的摸索,在吸收汉文化先进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本身实际,先后进行了五次币制改革。这种大胆的探索,在中国历代都是极其罕见的,也说明清朝前期并不守旧。今天主要是聊聊顺治通宝满汉文记局式的背景和大体情况,在下一章将会具体聊聊每个钱局的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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