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群体性环境事件的法律解决之道——比亚迪锂电池污染案思考

深圳市振业峦山谷小区是深圳市龙岗区的一个拥有近万居民的大型小区,与该小区毗邻的比亚迪公司生产排出的废气直接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同时在该地块上比亚迪公司正在斥资人民币80亿元兴建全球最大的磷酸锂电池厂。业主们大力反对该电池厂的建设,同时对比亚迪公司的废气污染也非常不满,投诉到中华环保联合会。2011年9月本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为深圳市龙岗区振业峦山谷业主的环境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本律师介入代理后,通过多方寻找和收集证据、媒体曝光推动、采取合适的诉讼思路等途径,经过近8个月的努力成功地让该项目撤出了涉案地块,同时比亚迪公司对废气污染问题也给出了解决的时间表。本文将本律师近8个月的代理思路加以梳理,并总结了几点代理中得到的启示。

案情简介

深圳市振业峦山谷小区是深圳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开发的一个大型住宅区,分为一、二期工程,共6100多户,其中一期工程3400多户,于2009年4月竣工开盘,并于2009年12月起开始办理业主入户手续。截至本案发生时止已有2000多户业主办理了入户手续,近千户业主已入住。首批业主入住之后,惊讶地发现这个号称山谷人家的美丽静谧的小区的上空无论白天黑夜都经常弥漫着一股类似油漆味、焚烧垃圾味、焚烧塑料味等多种刺鼻异味混杂的气体,吸入后会让人感觉头晕、恶心乃至窒息,不少人因此罹患呼吸道疾病。业主遍寻小区,找不到臭源,后经多方查找,终于确认异味来自于与小区几百米之遥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排出的生产废气。小区业主于是找到开发商振业公司进行交涉,要求振业公司出面与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沟通,同时将废气污染情况投诉至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人居委”),还有不少业主将投诉信寄到了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深圳人居委在给业主的投诉回复中确认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的废气处理设施老化,不能正常处理废气,并通报说已给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然而沟通和投诉了几个月下来,废气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和改善。就在小区业主被废气困扰而又得不到解决的同时,又有业主发现,与小区仅隔一个跨度约百米的低矮的小山坡旁的空地正在紧张施工,小山坡也已被挖去了一半变成了施工工地。后据多方打听才了解到此处即将被比亚迪公司斥资人民币八十多亿元建成为全球最大的年产能为8GWh的磷酸锂电池厂,项目名称为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经营公司为比亚迪公司的另一个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而这块空地在业主买房时所持有的售楼说明书上被标注为深圳市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基地,用地类型为M1类工业用地。

废气得不到有效治理又听闻小区旁正在兴建超大型锂电池厂这两件对小区业主现在及未来的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在小区业主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是虽然早已破土动工但业主们却刚刚知晓的锂电池厂的建设更是让业主们对锂电池厂建成后的生活环境充满恐惧。后经了解才知,原本与小区毗邻的这块空地早在2009年就已由原来的深圳市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基地改变为了比亚迪新能源项目,而且该项目作为深圳市重大项目,已按照深圳市重大项目的审批流程极其快速地完成了各项审批手续,并于2010年11月3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加紧施工。了解了这些之后,业主们按捺不住了,比亚迪公司现有的精密制造公司的生产废气都无法解决,又在兴建更为大型的电池厂,如何能相信他们能不会再污染?为了维护自己家园现在和未来的清新与洁净,2011年年初,小区已入户的约800户业主联合了起来,组成了业主维权组织,定期召开维权会议,并通过多次多方投诉、张贴条幅、联系媒体、网络传播等各种渠道发出自己的呼声,希望有关方面能够重视此事和解决他们的困难。

业主艰难地自发维权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废气照常飘散在小区上空,毗邻空地上的比亚迪新能源项目也在如火如荼地紧张施工。2011年9月,小区个别业主了解到中华环保联合会是个专门帮助污染受害者进行环境维权的法律帮助机构,于是小区业主于2011年9月中旬求助到了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了解了整个事件后十分重视此事,并立即指派作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的深圳本地律师本人进行实地调查,本律师接到通知后即赴实地调查后确认业主投诉的情况属实,自此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式指派本律师作为小区业主的委托代理人开始对小区业主的环境污染维权进行法律援助,并配备了强大的专家团队作为后援支持本律师的工作。

办案思路

(一)接案时的案件情况综述

在本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指派,来代理振业峦山谷业主维权这个案子的时候,本案所呈现出来的状况很不乐观。首先,业主们几个月的维权努力几乎毫无结果,故而热情锐减,部分带头维权的业主无奈放弃维权,业主之前组成的维权组织呈一盘散沙状;其次,深圳这个城市的人口机构的特点是育龄青年较多,因而小区里的婴幼儿较多、帮助带小孩的候鸟老人也较多,且小孩和老人的免疫力较低。小区自入户至今已逾一年半,随着入住的户数越来越多,小区业主患呼吸道病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这让年轻的户主们特别愤怒,继而民愤变得越来越大,与相关方的矛盾也越来越凸显,气氛十分紧张;再次,尽管在龙岗街道办的协调下,业主们与比亚迪公司进行了几次商谈,但均未产生任何实质性效果,小区业主们愤而采取过几次在比亚迪公司门外静坐及示威的方式进行抗议,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第四,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之前参与维权的业主或已退出维权或已搬离小区或已离开深圳,导致业主们曾经取得的案件资料无法统一收集,这也使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所需要的关键性的材料——证据无法取得,给我们的依法维权造成了比较大的障碍。

另外,业主们曾希望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的方式来扩大案件的影响力,从而给相关部门施压以促进事情的及早解决,然而经过几个月各方面的努力,该案件只是被少部分媒体谨慎报道,不少媒体在采编结束后不予报道,这些现象让业主感到相关部门在有意庇护比亚迪公司,从而产生了不满、无奈、恐惧、绝望、仇恨等各种情绪,小区里流言四起。

(二)打开局面

可以说,在本律师接案之初,该案件几乎毫无头绪,而且局面混乱,尽管小区业主们个个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但是由于之前的维权组织代表被当地派出所屡次叫去谈话,维权组织也被解散多次,业主们产生了比较大的恐惧心理,甚至没有固定的小区业主敢于直接跟我接洽联络,导致我收集证据非常困难,加上该小区距离我的办公场所和住所单程即有约近五十公里远,如果没有小区业主们的配合,对于很多证据尤其是随时可能取得的事实证据,我是很难获取的。

在这种情形下,消极等待业主来联系我肯定不是办法,这样的案子,业主们的积极配合和参与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为了做到这一点,本律师采取了现场说法的方式,到小区现场,在业主们的定期维权会上,就本案的具体情况从环境法学的角度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指出了本案维权的关键所在,并现场逐一解答了业主的各种提问和疑惑,同时倡议与引导业主们要和相关部门和比亚迪公司达成有效沟通机制,要控制情绪避免过激性事件发生,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在现场,在之前所有维权业主都不敢公布自己真实姓名的情形下,本律师率先公布了自己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让事先联系好的深圳电视台的一家主流媒体来进行现场录播。

或许是由于我这个与该小区毫无干系的志愿女律师的参与和奉献感动了小区的部分业主,自现场说法之后,有好些个业主主动找到我,表示愿意配合我的代理,我从中挑选出了几个有能力有热情有代表性的业主作为我的固定联系人来配合我收集整理证据以及配合我代理案件。

在确定了具体的业主联络人之后,本律师和这几个联络人始终保持着紧密联系,在安排他们协助收集有利证据的同时也通过他们实施代理方案。

(三)收集整理证据

本案涉及范围较广、小区业主众多、维权时间较长,因而证据材料非常多。在本律师介入之前本案的业主们在自发维权过程中也曾自行收集过一些证据,散落在不同业主手中,本律师代理之后,也组织业主们收集过一些证据。这些证据需要统一收集和整理。可以说,在收集证据方面,本律师确立的几个业主联络人功不可没。他们联系之前参与的业主,并发动有热情的业主收集证据,最终不仅收集到了以前散落在部分业主手中的证据,也配合我的安排收集了大量其他的证据资料。值得指出的是,虽然业主们配合我收集证据的热情很高,但毕竟受限于专业能力,业主们收集的资料虽然内容范围广泛但非常散乱,针对性也不强,同时也不完整,代理律师还须对这些证据资料进行专业筛选和补充收集。

在本案中,通过本律师与业主们的努力,本案收集并筛选出了重要证据,例如:龙岗宝龙工业城区法定图则、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深圳市人居委对业主投诉的答复、深圳市环境中心监测站监测报告数份、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日夜废气排放的影像资料、比亚迪新能源项目开工图片、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紧张施工的影像资料、小区与比亚迪公司的距离图片、业主罹患呼吸道疾病的病例数本等等。

(四)寻找突破口

在分析了收集和整理的一系列证据资料之后,不难看出,本案实际上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应该拆分为两个案件,其一为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的废气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维权案件,另一个为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的行政许可案件。虽是两个案件,但这两个案件是相互关联的,因为案件主体为同一家企业,两个案件发生在同一个地点,目前已造成污染的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的产品和在建的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产品有雷同,且业主们正是由于深切感受到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的严重废气污染,同时了解到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的建设,才担忧建成后的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会带来比现有的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更严重的污染。但是究竟选择哪个案件来启动本次环境维权事件尚需斟酌。认真分析两个案子的案情及证据后,本律师觉得在当时的立法框架下如果打环境侵权之诉可能会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证据的证明力不够、因果关系难以证明等等诉讼障碍,难以取得很好效果。而从已收集和了解到的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的行政许可案件的证据来看,该行政许可却存在着不少法律依据与事实证据上的瑕疵,况且这个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相比于现有的废气污染更是业主们的心头大患,更让业主忧心如焚。因而,可以说无论是业主情绪的导向还是证据的导向都表明以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行政许可案件作为整个环境维权案件的突破口较为妥当,还可以借此行政许可案来突进相关联的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环境污染案的解决,但唯一觉得不太有把握的是,如此民告官的案件能否被依法受理与裁决?经再三分析思考及与后方的专家后援团协商后,本律师决定先从质疑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开始突破此案。

(五)统一业主意见

在这种大型乃至超大型企业的环境污染案件中,业主们普遍存在这样一个心态,就是找到律师之后,由律师带领去打官司,让致害企业给每户业主赔一大笔赔偿金。也不知是否受国外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影响,业主们希望打环境侵权官司要赔偿的愿望与呼声非常高,甚至提出了让比亚迪公司给每户业主赔偿几万乃至几十万的要求。但正如前所述,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当时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本案来看,打环境侵权官司明显缺乏优势,而且案件如果久拖不决或败诉都会极大影响业主的维权积极性。因而说服业主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和统一业主意见对于更好地推动案子十分必要,毕竟代理本案非常需要业主各个方面的配合。针对这一情况,本律师采取的是率先耐心地说服几个固定的业主联络人再通过他们去说服其他业主们,引导他们选择恰当的法律维权方式与路径。

(六)办案经过

1.撷取重要证据

既是确立了以行政许可案为突破口,自然是应该围绕这个思路收集和整理证据资料。承前所述,在接案的前期,本律师已经通过业主收集到了一些重要证据,然而行政许可案件还有很多重要证据存放在行政许可机关,业主和代理律师难以从其他渠道获取这些证据。于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律师组织业主分别依法向深圳人居委、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有关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经过这一途径我们收集到了深圳市人居委对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的审批函(深环批函2011[045]号批复)、比亚迪新能源项目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比亚迪新能源项目专家审查意见结论、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深规土龙函[2011]2062号文、深查违函[2012]20号文、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报告、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本摘要等等本案至关重要的一些证据材料。

分析所有收集来的重要证据后,本律师发现,比亚迪新能源项目至少在如下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该项目违反用地规划、违法开工建设,该项目的环评报告现状调查不实、环评报告公众参与部分造假、深圳市人居委在官网上向公众公示的该项目环评简本与留存在深圳市人居委的环评简本内容极不一致、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超标排放生产废气等。

2.诉讼之旅

在收集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之后,从2011年10底起,我们开启了本案相对漫长的诉讼之旅。在诉讼策略上,首先是兵分两路组织业主于2011年10月底分别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环保厅寄送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这两个部门依法审查并撤销深圳市人居委对比亚迪新能源基地项目(深环批函2011[045]号)的违法审批。在向广东省环保厅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后不久,我们又依法向广东省环保厅提出了行政复议听证申请。两月之后,即2012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深圳市人居委的2011[045]号批复。我们不服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书规定的法定时间内的2012年12月30依法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深圳人居委,要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深圳市人居委的深环批函2011[45]号批复。但是尽管我们是依法行使诉权,但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然经过了整整两个月的审查,直到2012年2月28日才终于受理了我们的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并确定了2012年4月16日开庭。广东省环保厅经过审查也同意了我们的行政复议听证申请,并于2012年2月在省厅举行了听证,在听证会上本案的代理律师和业主代理人俱陈了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行政许可方面的违法行为,并再次重申希望省厅能依法撤销深圳人居委的深环批函2011[45]号批复。然而听证之后,虽然从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到听证完毕已过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但广东省环保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迟迟未能裁决出来,反而给申请人下达了“中止行政复议审查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直接将皮球踢给了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此情况下,为了让国家环保部能更全面地了解本案的案情,本律师带领业主致函国家环境保护部,依法行使我们的建议权,将我们所了解的本案的具体情况加以详细阐述,并希望国家环保部能公正裁决此案。

3.庭外斡旋

虽是无奈拉开了诉讼之旅,但是本着止讼息讼解决问题的初衷,我们仍希望能在庭外与比亚迪公司能够友好协商,妥善解决问题。经业主们的强烈要求,龙岗街道办协调组织业主与比亚迪公司及深圳人居委进行了多次三方会谈,焦点仍是集中在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废气污染的具体解决方案和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的违法审批两个主要方面,希望深圳人居委作为环境保护的行政职能机关,能够真正为人民负责,及时修正自己的错误,撤销对比亚迪新能源材料项目深环批函2011[45]号批复的违法审批,同时希望比亚迪公司作为一个全球知名企业,能践行他们对外宣传的环保理念,真正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拿出诚意来切实解决问题,尽管比亚迪公司每次在协谈会上都承诺会尽快解决问题,但其多次的承诺都没有兑现,业主们反映废气仍在肆无忌惮地排放,新能源项目工地仍在热火朝天地施工。

直到我们的行政诉讼战鼓敲响之后,在我们诉讼中的屡次依法维权行动后,在随后龙岗区人民政府的介入协调之下,业主与比亚迪公司的谈判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我们这起民告官的案件由于媒体的宣传自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同时也惊动了龙岗区人民政府,龙岗区人民政府开始关注本案,并介入本案进行协调。2012年3月由龙岗区人民政府出面龙岗区副区长出席组织了一次业主、比亚迪公司、深圳人居委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在这次的协调会上,比亚迪公司再次郑重承诺停止新能源基地项目的建设,同时给出了一个生产线外包和搬迁方案供业主完善和监督,并请政府部门进行监督。

(七)案件结果

状告深圳人居委的行政诉讼案最终也没有走到开庭程序,而是止于开庭之前。在开庭前一周,深圳市人居委和本律师及业主代表进行了几轮谈判,在数番拉锯战之后,双方达成了协议,比亚迪新能源项目另行选址建设,比亚迪公司申请撤回深环批函2011[45]号批复,深圳市人居委决定做出撤回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的深环批函2011[045]号批复的决定并在其官网上发布该撤回决定,这些条件成就后,业主马上撤诉。在本应开庭的2012年4月16日,当事三方都履行了承诺,业主当庭撤诉。这起民告官案件就这样圆满收官。同时,针对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废气污染,2012年4月下旬,在本律师及业主对在龙岗区人民政府协调会上比亚迪公司拿出的生产线外包和搬迁方案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意见后,比亚迪公司给出了一个更详细的生产线外包和搬迁方案以及外包和搬迁时间表,承诺将造成污染的生产线外包,同时逐步将所有生产线搬离污染地点,还业主们清新的空气。

至此,从律师代理的角度来看,本案可以说是堪称完美地划上了句号,然而,让人忧心的是,维权的结束是否意味着这个比亚迪新能源项目就不再上马?我们不希望看到,深圳轰轰烈烈的维权刚刚结束,另一个城市对同一个项目的维权又拉开帷幕。

虽然比亚迪公司对政府和业主们都郑重承诺将其精密制造公司的污染生产线外包和逐步搬迁,并请政府和业主们来监督。但是这一方案毕竟只是一个单方面的承诺,对比亚迪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比亚迪公司是否会真正执行这一承诺?政府是否会监管又如何能有效监管该承诺方案的实施?业主如何行使他们的监督权?业主们希望恢复的清新家园是指日可待还是遥遥无期?这些问题都仍旧存在。

办案的几点思考与启示

(一)专业与敬业

作为一个环境维权的专业律师,对环境法律知识的熟知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本律师办理此案的一大心得。在深圳,由于户口迁入的门槛较高,小区业主的素养也是相对较高的,比如说本案的小区业主就有不少是公司里的中高层领导。虽然他们没有法律背景,但是他们对案件脉络的把握以及关键点十分明了,加上之前的一系列维权行动,导致其大体了解案情。所以作为环境律师的我们如果发表的看法和言论不专业,立刻会导致业主们的不信任,无法在业主中树立起专业性和权威性,也会挫伤业主的维权积极性,不利于我们日后维权工作的开展。

接案后的敬业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在人们的普遍心理中,律师是属于高收费的服务群体,而作为不收取费用的志愿律师参与环境维权案件,业主会质疑维权律师是否真的会尽职尽责地替他们代理案件,为消除这种顾虑,志愿律师必须秉持日常收费案件的敬业态度与精神,这样才会赢得业主更多的尊重与配合,对案件的推动十分有利。

当然,由于环境法学是边缘法学,有时需要涉及到一些环境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所以作为志愿律师如果能知晓些环境理学与工程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就更能体现自己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也更能取得业主的信任。

(二)积极化解矛盾

我们的代理维权案件很多都是在群众已经进行过一段时间的自发维权的基础上代理的,本律师代理的这个案件亦是如此。小区业主们在漫长的自发维权过程中,虽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但是由于与相关方矛盾的升级或多或少进行过一次或几次的过激性行为和事件,这些过激性行为和事件无疑进一步加深了业主与本案相关各方的矛盾,堵塞了沟通渠道。在此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各方的矛盾非常重要。沟通和调解,作为争端解决机制的手段之一,无论在诉讼之中还是诉讼之外都能对案件的解决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本案中,由于案情的复杂性,涉案的相关方比较多,案件的最终解决也自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协商与努力,而在业主与相关各方剑拔弩张的情形下,很容易形成相关方与业主的敌对情绪,从而影响解决问题的态度与速度。因而作为志愿律师,与本案各相关方积极沟通,努力化解矛盾,消除误会,同时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各相关方解析案件,营造一个平和理性的氛围更宜于案件的最终解决。

(三)组织和利用好业主的能量

本案中作为身在“前线”的志愿律师,我本人并不孤单,因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给我配备了强大的专家团队。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大案,仅靠我本人和“遥远”的专家之力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仅有大量的各个渠道的证据材料需要收集,还要说服和引导广大不太了解案情的业主控制情绪理性维权,我们选择的电视媒体报道也需要业主正面和理性的配合。同时在我们的诉讼过程还需要业主实际的参与,因而组织好一批有能力有胆略的业主配合案件的推动与进行很重要,这也是本案代理成功的一大心得。

(四)恰当运用媒体的支持

当今社会已进入媒体时代。很多事情的曝光都是发端于媒体,舆论的推动力是巨大的。在本案的群众自发维权阶段,业主们也曾借用过媒体的力量,但影响力不大,深圳本地媒体根本不敢参与。因此,本律师接案时本案的社会影响力并不大。选择媒体曝光一直以来都是业主们的愿望。于是选择一家有影响力且敢于说话的媒体非常必要,媒体及时客观全面而真实的报道会起到真正的周知于天下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看到民众的疾苦、听到民众的呼声,从而加速问题的解决。本案中,本律师非常感谢深圳一家颇具影响力的电视媒体对本案进行了连续五天的系列报道,对本案的最终解决起到了极大的舆论推动作用。同时中华环保联合会也将该电视台的系列报道挂在了联合会的官网上,用有力的行动支持了我们的维权。

(五)唤起环境正义感,传播正能量

对环境美好的期待是每个人心目中的愿望,可以说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排放废气的工厂方乃至本案的参与各方都有这份美好的愿望。因此,在案件代理的各个阶段,作为志愿律师有必要擅于唤起各方参与人的环境正义感,唤起参与各方心底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知。理不辩不明,相关各方被唤起的环境正义感对案件的最终解决一定会有极大帮助,毕竟大家都知道环境维权维护的是大家共同的利益。同时唤起环境正义感也是在传播环境保护正能量,是我们致力于环境保护志愿工作的人们所应该传递的。环境美好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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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陈旭绯——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 2008年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为环境维权事业作了大量的工作,参与举办环境资源与保护领域的法律业务类型讲座及渤海湾溢油事件、广西镉污染事件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法律问题分析研讨。

  • 2011年9月,受中华环保联合会指派,为深圳市龙岗区振业峦山谷业主诉比亚迪公司环境维权案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近9个月的努力,成功促成比亚迪拟投资80亿人民币建设的全球最大磷酸锂电池厂撤出了涉案地块,保护了近万名业主的合法权益及周边地区的环境资源。

  • 2013年荣膺全国环境维权优秀志愿律师,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5名优秀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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