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年谱(婉约派掌门才女一生)
李清照年谱
一岁(公元 1084 年宋种宁元丰七年)清照生于济南(今山东章丘明水),父李格非,字文叔,“苏门后四学士”之一,《宋史·文苑传》有传,有《洛阳名园记》等著作传世。母王氏,元丰宰相王珪之父王准的孙女,善属文。
六岁(1089 年宋哲宗元祐四年)格非官太学正,赁屋于汴京经衢之西,名其堂曰“有竹”。清照与其毋仍留原籍。
十五岁(1098 年元符元年)清照仍在湖山佳胜的明水原籍,是年春、秋两季有溪亭之游。
十六岁(1099 年元符二年)清照是年前后,与其母及胞弟迒由原籍赴汴京,其“学诗三十年”伊始。结识文学上的忘年交晁补之。《如梦令》(尝记)、《双调忆王孙》(湖上)等词当作于是年来汴京之后。
十七岁(1100 年元符三年)格非始除礼部员外郎。清照得识张耒(字文潜)并作《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又《如梦令》咏海棠、《浣溪沙》(小院)、《点绛唇》(蹴罢)等词亦当作于是年前后。
十八岁(1101 年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清照适赵明诚。明诚字德甫,二十一岁,太学生,赵挺之季子。有《金石录》传世。是年,格非仍力礼部员外郎、挺之为吏部侍郎。《渔家傲》(雪里)、《庆清朝慢》、《鹧鸪天》(暗淡)、《减字木兰花》、《瑞鹧鸪》诸阙,当作于是年前后。
十九岁(1102 年崇宁元年)七月,格非被列为元祐党籍,九月,徽宗书党人名单,刻石端礼门。“奸党”名额此时共约 120 人,格非名在余官第 26 人。六月,赵挺之除尚书右丞,八月,除尚书左丞,清照上挺之诗云:“何况人间父子情”,当为营救其父格非而作,人谓“识者哀之”。
二十岁(1103 年崇宁二年)四月,挺之除中书侍郎;明诚亦于是年“出仕宦”。九月庚寅诏禁元祐党人子弟居京、王午诏:“宗室下得与元祐奸党子孙及有服亲为婚姻,内已定未过礼者并改正。”据此,清照被遣离京,只得投奔上年回原籍的父母。
二十一岁(1104 年崇宁三年)六月,合定元祐、元符党人名单,共 309 人,格非名仍在余官第 26 人。由徽宗书而刊之,置文德殿门之东壁。清照为党祸松紧所左右,时归原籍,时返汴京。于原籍作《一剪梅》、《醉花阴》、《蝶恋花》(暖雨)